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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15 14:24:06瀏覽5499|回應2|推薦0 | |
上流美vs.法鼓美 昨天我家老爺拿著報紙說「上流美」又鬧新聞了。我總是喜歡用上流美來譬喻「法鼓美」的。但是,看到眾嗜血的媒體拿上流美來衝收視率,卻有令人不忍卒睹的感受。 為了達到行文的目的,讓我先殘忍的引用幾句媒體上喜歡的上流美名言: 1.偶都穿馬歇、喝咖灰 (翻譯:我都穿馬靴、喝咖啡) 2.偶素學猴的倫 (翻譯:我是學佛的人) 3.倫家偶素上流社會的。 (翻譯:人家我是上流社會的) 4.要當上流社會人士,第一就是要有錢。 上流美的38是令人同情的,因為她自己不知道她講的話、她表現出來的行為,在社會的認知上叫做38。就好像有亞斯伯格症的人不知道大家對他的看法一樣。 如果自己有能力認知這樣的情境,卻又管不住自己,以自大、傲慢、自以為是的心裡這麼想、嘴巴這麼講、甚至行為這麼做了,那就是真38,是不值得同情的。 這也就是上流美和法鼓美之差別所在。也是刑法上精神喪失、精神耗弱者不罰或減輕其刑的原因(但仍應諭知強制醫療的保安處分,並予以執行的)。 因為法鼓美喜歡師父,我就再引用師父書中的一段話: 「在羯磨法中的規定,佛子犯戒,如不自行發露,(以其犯戒類別的輕重,或在一位、二位、三位清淨比丘前發露懺悔,或在大眾僧前發露懺悔。)見他犯戒的人,應該勸他發露懺悔,要是三諫不聽,便在大眾於羯磨之際,為之舉罪,使得大眾以會議方式來處罰他」。 發露就是顯露表白所犯之過失而無所隱覆。 懺悔就是悔謝罪過以請求諒解...於佛、菩薩、師長、大眾面前告白道歉;期達滅罪之目的。 師父的意思就是犯錯的出家眾應該自行發露、懺悔,要是三諫不聽,就應該在大眾於羯磨──會議之際,舉發她的罪,使得大眾以會議方式來處罰她。 唉!38是要有限度的,不要38到有春(台語)! 犯錯的法鼓美們發露、懺悔了嗎?羯摩舉發了嗎? 法鼓美們不要連羯摩是什麼意思都不懂,也不看師父的書,就跳出來說僧事僧斷。不要用了信眾的大批資源補助,卻犯了罪住院,出院後還自誇是很會經營賺錢。 不要吸收一大堆社會的資源,沒有見到具體的社會貢獻,卻開口就說:偶們素心靈環保的團體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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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