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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事生非的「僧事僧斷」(三)
2015/10/15 14:24:06瀏覽5499|回應2|推薦0

上流美vs.法鼓美

昨天我家老爺拿著報紙說上流美又鬧新聞了。我總是喜歡用上流美來譬喻法鼓美的。但是,看到眾嗜血的媒體拿上流美來衝收視率,卻有令人不忍卒睹的感受。

為了達到行文的目的,讓我先殘忍的引用幾句媒體上喜歡的上流美名言

1.偶都穿馬歇、喝咖灰 (翻譯:我都穿馬靴、喝咖啡)

2.偶素學猴的倫 (翻譯:我是學佛的人)

3.倫家偶素上流社會的。 (翻譯:人家我是上流社會的)

4.要當上流社會人士,第一就是要有錢。

上流美的38是令人同情的,因為她自己不知道她講的話、她表現出來的行為,在社會的認知上叫做38。就好像有亞斯伯格症的人不知道大家對他的看法一樣。

如果自己有能力認知這樣的情境,卻又管不住自己,以自大、傲慢、自以為是的心裡這麼想、嘴巴這麼講、甚至行為這麼做了,那就是38是不值得同情的

這也就是上流美法鼓美差別所在。也是刑法上精神喪失、精神耗弱者不罰或減輕其刑的原因(但仍應諭知強制醫療的保安處分,並予以執行的)。

因為法鼓美喜歡師父,我就再引用師父書中的一段話:

「在羯磨法中的規定,佛子犯戒,如不自行發露,以其犯戒類別的輕重,或在一位、二位、三位清淨比丘前發露懺悔,或在大眾僧前發露懺悔。見他犯戒的人,應該勸他發露懺悔,要是三諫不聽,便在大眾於羯磨之際,為之舉罪,使得大眾以會議方式來處罰他」。

發露就是顯露表白所犯之過失而無所隱覆。

懺悔就是悔謝罪過以請求諒解...於佛、菩薩、師長、大眾面前告白道歉;期達滅罪之目的。

師父的意思就是犯錯的出家眾應該自行發露、懺悔,要是三諫不聽,就應該在大眾於羯磨──會議之際,舉發她的罪,使得大眾以會議方式來處罰她。

38是要有限度的,不要38到有春(台語)!

犯錯的法鼓美們發露、懺悔了嗎?羯摩舉發了嗎?

法鼓美們不要連羯摩是什麼意思都不懂,也不看師父的書,就跳出來說僧事僧斷。不要用了信眾的大批資源補助,卻犯了罪住院,出院後還自誇是很會經營賺錢。

不要吸收一大堆社會的資源,沒有見到具體的社會貢獻,卻開口就說:偶們素心靈環保的團體啦!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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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希望?失望?
2015/10/26 12:17

法鼓美?……

上流美、許純美……

好失望!

沒希望了!


嘆氣
2015/10/16 09:45
許純美、上流美、法鼓美,。。。。嗚、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