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電腦對我而言,只是一種工具。
只要讓我能做做報表,處理文書資料,上網收發信件,可以蒐尋需要的資訊,偶而網路商城逛逛或購物,或下載一些圖文音樂。
所以,基本上我是不需要具備專業的電腦知識,也用不著學會複雜的電腦美工,只要有基本的電腦常識,會一點點的『佛陀夏普』,再加上一些些的『伊卸兒』和『握得』,知道如何上傳和下載,我就心滿意足的在網海中悠遊到快樂的不得了。
終於,有一天,我在網路中發現除了文字表達之外的另一種樂趣,那是會讓人上癮,然後玩得不亦樂乎、流連忘返的一種有關slid shows的遊戲。
貼照片,加外框,來點特效,加上音樂...就可以玩出很不一樣的效果。我試著把旅遊照片玩成舞台劇,那可是一齣美麗動人的回憶。
就這樣,我從晚上到深夜,從黯黑到日照,一整個給它玩上癮。
有點電腦白癡的我,能自己慢慢摸索,然後到玩得快樂,想想還真不賴呀,不禁得意的拍拍手,給自己愛的鼓勵。
下次,再來挑戰語法,應該會是不一樣的玩法和樂趣。
只是,如果都是如此白天不懂夜的黑,給它玩上癮戒不掉,那眼尾會不會從小小溪流變成汪洋大海,然後魚兒魚兒成群水中游。
哎呀!想要能玩個痛快過癮,還真的是需要付出時間和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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