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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1 01:04:57瀏覽1718|回應1|推薦19 | |
一、否認與辯解 「你理解錯了!」 老周又在團體中,焦急地否認其他人對他的反饋。 老周的樣子就像一位非常肥胖的人,他著急要證明自己並不如大家所想的那般不健康,於是開始擺動他的身體,企圖用靈活的動作說服大家把注意力從他身上移開。但這動作本身就是吊詭的,因為當一個人越是動作,大家就越會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同樣地,這就是「辯解」的吊詭。 一個人的辯解,在於使他人的注意力從自身轉移,企圖讓他人把注意力挪到他處。 比如當一個人設想:「大家都在看我醜陋的鼻子!」,或是「大家看著我的眼神皆憂心忡忡,他們肯定怕我受傷!」 如果他不急於辯解,可能大家的話題很快就會轉向,或是他們的注意力終究會隨著其他事務轉移。 但辯解的目的和行動總是形成矛盾,辯解吸引他人的注意,使他們不得不關注,有時甚至致使他們不得不回應,把辯解變成一場對話,而這場對話使雙方都陷入回應中,難以從這個辯解者想趕快結束的連結中「爬出來」。 但老周說得越多,並沒有使團體中的其他成員對他產生更多理解。成員們接收到的是另外一個訊息,就是「給予老周反饋是吃力不討好的一件事,因為無論我們給他什麼反饋,他都會告訴我們『你們錯了!』」。 漸漸地,老周在團體中得到的反饋越來越少。 剛開始,老周感到自在。但隨著話題進展到他這一方就出現停滯與轉向,老周開始意識到自己一定程度被孤立了。 團體的帶領者覺察到這件事,於是在某次團體進行時,帶領者就這個現象,拉著全體成員一起討論。 帶領者先分享自己的觀察,然後請老周分享他的感受,而老周先是自我表述,然後開始提出帶領者觀察中,他認為不符合自我認識的部分。 老周說得越多,越呈現出自言自語的樣子。迂迂迴回地,他又回到自己身上。再一次,老周和其他人斷了連結,就像他極為不適應這回事。
二、虛妄的集體 我想起之前教書的時候,每個班級難免都會有幾位「搗蛋鬼」,無論他們的意圖為何,他們都會打擾課程進行。 有段時間,我採取的手段是將課程吵鬧或被打斷的時刻告知學生,然後用碼表計時,等下課鈴響,就讓全班站著感受他們在課程中浪費的時間。比如這堂課,因為學生打擾課程進行,浪費了一分鐘,大家就在下課鈴響後,安靜站一分鐘,去感受這一分鐘有多長,可以多學到多少東西。 後來,我不再採取這種方式。在我不再採取這種方式後,我還對每班同學都陳述了我的原因和目的。 我不再這麼做的原因,在於這麼做對學生不公平。 對於那些認真上課,該討論時討論,該傾聽時傾聽的學生,他們理當受到贊許,而不是陪著那些搗亂的同學一起受罰。 受罰也好,得到贊許也好,都該是「個別化」的,按照學生的各自表現來處理。 我跟學生解釋完,課堂的秩序反倒改善了。 因為認真聽課的同學,他們的權益得到保障,不被所謂「集體榮譽感」之類的道德觀綁架。而不是很認真的同學,在知道他們將為他們的不認真學習、影響他人上課付出代價,但他們可以避免這件事,且再也不能將自己隱藏在團體之中,他們也變得慎重起來。 這就是集體有趣的地方,當一個集體的帶領者(可能是一個班級的老師、某個心理團體的帶領者,或是一個社群的管理人等),他將一個虛構的集體教條架構在成員身上,他就消弭了成員的個體性。 這使成員得以藏匿其中,他們被迫「去個性化」,但這容易使成員的表現逐漸變得平庸,因為原本表現突出的人,他們的突出被迫與那些表現一般,以及表現不佳的人趨同,這使他們失去奮進的動力。 而那些影響群體的人,他們發現他們即使影響群體,得到的代價和其他人沒有區別,這也使他們發現,他們無須反思與修正他們的行為,反正最後和那些認真負責的他人之間,大家得到的都是同一個結果。 換言之,集體主義的榮譽感,往往更容易驅使一個群體逐漸走向榮譽的下限,而不是上限。因為真正的公平被虛假的公平取代了,那虛假的公平就是所謂的「集體榮譽感」,但集體榮譽感若少了「個人發自內心的榮譽感」,少了這份自我要求,集體榮譽感就成了帶領者的幻想,沒有根基的空中樓閣。 畢竟集體是由個體組成的,而非反過來。
三、矛盾性 人的兩面性,也包括人的矛盾性,而個人的矛盾性會在團體中顯現出來。 無論在我當老師,或者在心理團體中擔任帶領者,我都在面對每個個體時,同時面對著他們的矛盾性,面對你我皆須處理的人生課題。 有時,一個人一方面訴說自己要什麼,但同時背後有著他拒斥的某個意向;有時反過來,他不斷訴說他的拒絕,但拒絕背後是強烈的欲求。 西方藝術將之形象化地呈現,一個人總是能聽見內心的天使之聲,又同時聽見惡魔之聲。可是更多時候,我們可能只聽見一種聲音,且我們無法分辨這個聲音來自天使,還是惡魔。這就是矛盾的問題所在,我們連在天使與惡魔之間做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我們處在某種不自知的朦朧狀態,進退維谷。 通過團體成員以彼此為鏡,互相看見、傾聽、表達與交流,就有機會讓每個人從不自知的朦朧狀態中得到澄清,這個澄清也許在一個階段令人難以接受,但唯有澄清之後,我們才能從進退維谷的迷霧裡選擇一個方向。 畢竟無論是天堂,或是地獄,如果那是我們自己的選擇,我們便有機會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從存在心理治療的意義來說,這就是自由,亦是諮商的目標。用某種白話的說法,「要死也要死得明明白白。」
結語 沒有人能脫離他人生活,我們每個人雖是個體,但都是「關係中的個體」。 要解開自我的問題,不通過與他者的關係,回歸連結中去自我剖析,能夠獲取的自我面貌永遠是殘缺的、不全的。 「關係」會放大我們的矛盾性,這不是壞事。 諮商的誕生,就在於通過諮商與來談者之間的關係建立,使得一個人能將其自我的矛盾性「拋向」另一個和他一樣的個體,這是共情的根,也是諮商發揮作用的方程式。 走向集體,不意味著要和集體保持一種虛假的融洽,那就陷入前面說的虛假的公平,走向平庸化的集體榮譽感。 集體是個體組成的集體,我們都有力量通過展現自我,在互動中去改變這個集體。換言之,我們都是集體的成員,同時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帶領者。 刻意的格格不入,無法與他人產生連結,這經常成為一個人尋求諮商的原因。他不知道怎麼在集體中生活,他不知道他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時,與集體的格格不入就成為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 其癥結就是矛盾性,那需要我們認真的去傾聽我們自己,並通過關係去劃開一個個新的視角,然後我們才能看見、改變,並真正為自己如何而活做出決定。 當我們走到這個階段,格格不入就不會像是一場外來的感染,而是我們自願給自己刺上的文身。
作者:高浩容。哲學博士,前台灣哲學諮商學會監事。著有《小腦袋裝的大哲學》、《寫給孩子的哲學思維啓蒙書》等著作。公眾號:"容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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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