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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22:28:01瀏覽656|回應1|推薦19 | ||||||||||||||||||||||||||||||
啥! 5個B++(作文4級分)的學生,比序居然落在5個B(作文5級分)之後。
會考(國文、數學、英文、社會、自然) B++大約是在70~85分,而B是30~50分之間,這是今年北北基為人詬病,滑天下之大稽,決戰作文的比序方式。
但我覺得今年12年國教會引起更大的社會問題點會在於特色招生,我以一個圖表說明(因住在桃園,我兒以普通科為主,所以我以桃園區普通科說明)
7月份特色招生時,還是這批國三學生去考,他當然會在6月第一次分發時填選志願分發,不滿意時放棄第一次分發再報考特色招生,這時才將左邊800人名額分發(但不能補足第一次分發放棄的名額);由於都是這批國三學生再流動,可空出約800個空缺。
8月份第二次分發,他要將6月第一次分發及有國中部直生放棄的缺額補足(不含7月份特色招生放棄名額)。第二次分發還是採用第一次分發的計分方式(5月會考及填志願序)。所以可以想像到,第一次最嚴格(特色招生被迫少了800志願)的分發方式都可以到B 學校,在第二次分發時勢必可以分發到更高的志願A學校,再不濟應該還可以補到自己放棄的空缺,好像有百利而無一害。
譬如我住在大溪,我想就近讀社區大溪高中,由於前面明星學校特色招生800人未釋放出來,所以我第一次分發無法上大溪高中而分發到外縣市,環境師資都不如的學校(高分低就),可是另一個人成績不如我的同學利用第二次分發,他就可以上大溪高中了(低分高就)。高中三年除了通車辛苦、懊悔為何不放棄第一次分發,心理不平衡最後演變出社會問題,難道僅僅要求父母出來道歉,而始作俑者的教育部官員都沒有責任嗎??
到今天為止,我個人認為「國教屬」還能作的事,6/20不要將第一次分發公佈。7月份的特色招生照常舉行分發,8月份再來重填志願將第一次、第二次作一次分發。 如此特色招生名額已定位了,學生就可以依實際招生名額,跟自己組距的排名,適興趣、適才能選填自已理想的學校。如果6/20一公佈分發,接下來反撲聲浪勢必很大。所以拜託「國教屬」為了社會正義及安定,請改為8月份一次分發吧。
12年國教要打破明星學校,不可以用模糊地、無所適從的將學生分散到不同學校,應該是適能力、興趣、地域;心甘情願選擇我要、我愛的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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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