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幸福十誡 
2010/08/23 22:56:52瀏覽274|回應0|推薦2
一、不要再替成年子女操心,兒孫自有兒孫福,別碎碎唸。

二、不要再將成年子女當成未成年來「監護」,以免惹人怨。

三、不必事事都「非知道不可」,尊重已成年子女的隱私權、自主權。

四、不要再以兒、孫為生活重心,尋找自己的天地,才不致天天望穿秋水。

五、不要逢人就訴苦,寧可寫作、畫畫、練功、唱歌以藝術、創作昇華情緒。

六、不要凡事抱怨,多欣賞、感謝別人為取悅你所做的努力。

七、不要因孫輩而和子女媳婿爭執衝突,這樣只會惡性循環,害了你的孫輩。

八、不要因病痛而唉唉叫,有病要治病,領了藥要服藥,一時治不好的要忍耐。

九、不要疑心病太重,要感激還願意留在你身邊的人,免得最後連他也走了!

十、不要心中沒主宰,要信仰堅定,對未來抱著開心、樂觀的態度。

( 心情隨筆心靈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ly231606&aid=434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