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2/04 20:32:03瀏覽4069|回應21|推薦312 | |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永齡基金會強調:郭台銘董事長的愛狗計畫不變,懇請北縣將流浪狗撲殺的寬限期從一個月延到四個月。這個首富救狗將從北縣做起,頓時產生動作驚駭的媒傳效應,因為它試探著執行動物保護職務的首長,會為地方帶來美夢還是惡夢 ?.. 首先,在允諾期限中,鄉愿的官員和癡心的愛狗者,都依偎在全台最長久~保護動物四個月的催眠中自我歌頌,麻木的任由空窗期間飼主趁勢遺棄﹔釀造繁殖以及傳染病犬數量遽增的公共危害。 近十多年,臺灣的動物保護就是這樣草莽行事、依樣畫葫的,以政府編列預算或是民間相邀募款的方式,在「 愛心援救流浪動物」的煙幕下,強龍、地頭蛇都能輕易的濫伐山坡地、濫建收容所,流浪動物收容量與日俱增﹔流浪動物收容品質卻乏善可陳。 收容所內鐵鍊、鐵籠的身心禁錮 ﹔糞尿纏身、溼黴汙 腐的百病叢生 ﹔混亂堆集、單挑群毆的傷亡仆繼 ﹔水噴帚擊、斷糧缺水的凶險憂患 ﹔焦慮狂吠、搖尾乞憐的求救掙扎,惶恐到被殘暴的掠走牠最後一絲呼吸。 啊 ! 流浪動物 ~ 隻隻逃離不出人面獸性的凌辱,空享「 寵物」奢名,其淒慘悲哀的下場,令人見之鼻酸! 動物保護的成效不彰,原因不外乎大大小小的主事者,總是在救狗上哭窮、虐狗上耗錢。買寵物、賣寵物、偷寵物、丟寵物、迫害寵物、殘殺寵物﹔寵物的死活,遠不如用牠換來的新臺幣教人關心。法治疏漏,以致牠們無論被活捉、被收容、被送養、被安樂,鮮少能夠逃出假人道者謀取私利的絕境。真可謂「棄養無還生之路、中途無善終之家」! 當年郭董事長登高一呼,臺北縣政府的動保重任隨即迫在眉梢,衝著郭董無止境救臺灣狗的海口,縣政府捨本逐末地開出一年兩億多元的放縱撲殺、放縱棄養的預算額 ~ 公子出身的小縣長太低估黑手起家的大商賈。 有如老爺車甩尾,第一回合的會晤就撞牆。精通營運計算的企業家講究績效,他要看官員提出的計畫,應屬簡潔有力,著眼防患未然與危機處理、完成高度成功機率的政務。 記得周縣長在新官上任期中,曾經為了配合行政院「希望民眾養成資源回收,從源頭減量」的環保政策,穿梭街巷的做著家戶「垃圾強制分類」臨檢。 這樣起而力行的經驗和魄力,若用在實施寵物棄養防制上,強制寵物戶籍登記的晶片植入及掃瞄驗證 ﹔追究業主或飼主的遺棄責任 ﹔ 增進飼育職能,例如獎勵寵物絕育、防疫、常規培養,動物保護法的目標早已立竿見影。 郭董公開承諾將在臺北縣蓋兩座全球最大、最好的流浪動物中途之家,其豪邁的作風令人佩服 ﹔公開承諾要為一萬隻流浪動物結紮,其奔放的熱情令人感動。然而,演變為四個月後因為加速棄置、加速繁殖,累積成大量無辜冤魂遭到猛爆性的肅殺,又令人扼腕。 富人的臺灣錢淹腳目,窮人的臺灣水淹腳目 ( 淚水、血水) ,一群群愛心人士把貓狗從花費國帑經營的公立收容所救出,免於安樂死,再把領出的一群群免於安樂死的貓狗,花費自己的錢財一次次託付標榜「給流浪動物一個溫暖的家」的民間收容所養護,這些愛心人士,終日為流浪貓狗三遷、為流浪貓狗找尋安全的家,窮忙到傾家蕩產、肝腸寸斷,甚至死不瞑目,為保護動物蠟炬成灰。 收容事業周全管理是動保除弊興利的緊要一環,每個立案的動保協會或是私自收取高額保育費的動物中途之家,與公立收容所都應該開放觀摩和接受評鑑 ﹔無論政府或私人收容動物的經營者或保育員應該享有適當的職業教育、應該懷有職業的知能操守。 稱職的動保工作人員,勝於外觀豪華的建築和矯揉造作的標語。政府在遇到飼主失能或其他原因無力養育時,將需人照料的寵物轉介合格的中途之家收容,才能確保動物的生存權利及付費者免受訛詐和威脅的保障。 以目前繼續興建收容所並且續增加撲殺數量的措施,永遠無法提高動物福利也無法做到動物保護。 為此個人曾提出兩項省錢省力、和平理性的做法: 一 、 建立寵物戶證、飼主教育的防棄配套,教化民眾實現生命平等的人道精神,規範飼主責任。 二、訂定領養家庭、寄養收容的扶助方案,激發民眾發揚社會和諧的群己倫理,切實保護動物。 三、當然,最務實的一點就是臺灣的動保官員,在大談實施寵物安樂死,乃效法歐美先進國家之前,一定得為動物保護法身先士卒,給自己一個穩當的立場。 生命環境教室的學童志工扶助貢寮鄉收容所,將產後的九隻母子帶回家照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d1XbQLZEn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CRzgAWj7nI&t=34s
|
|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