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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6 23:28:57瀏覽1243|回應6|推薦3 | |
2008年8月10日,陸光社區D區管委會保全招標,主委杜志光老婆沒事跑進來插花,不知道從哪聽來的不實消息,說我哥哥有來拿標單,大吼大叫說要找警察。 她這樣公然講不實言論,而且針對我在保全招標時講這樣子沒根據的話,對我而言是一種污衊,這樣等於講我今天勾結外面廠商來搶標一樣,連我哥哥是誰,什麼名字都不知道,還來大吼大叫,不知道是在耍什麼威風? 一個當老師的,怎麼能不經查證,就相信別人中傷的話?進而公然污衊我的人格!這犯了誹謗罪! 我哥是從事房地產的,跟保全一點關係都沒有,更沒有來拿標單的情事。 話又說回來,就算我哥是從事保全,合法來領標單又怎麼樣?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能領?投標誰得標還不知道,分數是委員一起打的,又不是我說了算,怎麼可以在投標會場這樣無理取鬧? 最後王珍離開時,還把管委會的門用很大力關起來,「碰!」地一聲很大聲,要是以後這扇門出問題,要算王珍一份,因為很可能這扇門原本應有的壽命因此減短,自己理虧怎麼可以把氣出在管委會的門上面? 另外,王珍叫警察來幹嘛?這裏又沒有現行犯?這是什麼邏輯思考?沒事報案干擾警察來看笑話!這樣很好玩嗎?警察應該幹正事,不要這樣沒事煩人家,他們也很無奈,被這樣搞不清楚狀況的人煩了一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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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