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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28 16:21:27瀏覽1428|回應5|推薦5 | |
這是現任監委寄給現任杜主委的存證信函,內容指出杜志光交接後未依規定公佈財報,且未經正式會議同意,擅自將未經合法移交之昂貴發電機組送修,影響住戶得要求更換新品的權益。 另外縣政府及國防部有些具時效性的公文未能完整公佈,若造成住戶權益受損時,杜主委將要負責、、、。 除此之外,之前杜主委還急急忙忙要召開緊急會議,說機房的油被偷了,要跟地下油行緊急採購三千公升,監委跑去報案時,主委還阻止監委報案,說是「多此一舉」!結果呢,警察來查證之後,才發現油沒有被偷!(真是居心叵測) 報案是對的,後來查出來油並沒有被偷,那又怎麼說呢?為什麼不跟住戶講清楚,當初是為什麼急急忙忙地召集要開會,說什麼要緊急採購三千公升的油?而且還是跟地下油行買?那住戶權益在哪? 就算真的要買油,也不可以買地下油行的貨呀!是要圖利誰呢? 端節活動要我們蓋章領錢,很奇怪,活動最早不同意要辦,後來企畫好了,人找好了,事情安排好了,之後主委們就接過去做,而且還把我們排除在外,開會也不找我們,自己就找幾個人討論主持事宜、、、,那排我們是活動組排假的喔!難道只是排來幫你們蓋章擔責任,然後你們躲在幕後接收別人的成果? 既然要接收別人的成果,那就自己去蓋章請款呀,為什麼還要我們來蓋章擔這個責任?更何況這些單據、、、、、,主委不是要負全責的嗎?那蓋個章很正常呀! 杜主委老婆還在樓下大小聲,說端節活動結報書要馬上拿出來,還恐嚇說不然就要去廣播、、、。杜主委老婆是什麼身份要來拿結報書?還恐嚇要去廣播?真是讓人怕怕呀!如果杜主委老婆還帶人來找我,這就可能扯上恐嚇罪、、、。 這個邏輯很奇怪,「結報書」是方麗琴委員拿來的,我後來被排除在外沒參與活動會議,我不願意簽名,退還給方麗琴,管委會當初東西交給誰就要跟誰要回才對呀,重要東西若是隨便交給一個我不信任的人,掉了誰要負責?屆時不是很多困擾嗎?我當然是退給方麗琴,然後由她還給管委會才對呀,怎麼就派個沒有委員身份的人就要來要東西?還大小聲?她是委員嗎?她是活動組的嗎?怎麼一點自知之明都沒有!難道來一個阿貓阿狗、不三不四的人,我都要把結報書給他嗎? 當初還為了其他的委員來當說客,要我原諒他們的過失不要計較,也不秤秤自己幾斤幾兩重! 今年三月一日當選時,不是二夫妻還來我們家拜訪我們,尋求協助嗎?怎麼坐上主委位置之後,就進行一些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為什麼不是由主委或其他委員來要資料?很好笑,這個社區搞不清楚狀況的人還真的很多! 難怪之前萬監委會寄存證信函給主委,如果主委再這樣亂搞的話,可能收到的就是傳票也說不定! 這個社區雖然老人很多,但是仍然是有人會懂是非,不是可以一手遮天的。 上次機電招標時,杜志光連招標作弊都作得這樣公開、粗劣、沒水準,那以後還會做出什麼事情來?真是難以想像! 之前還包庇萬安總幹事沒證照的事,隨隨便便就出賣社區利益,以不到被詐欺金額的錢就要把事情擺平,真讓人懷疑裏面有沒有什麼內幕? 希望大家知道真相的人,有看到我們部落格的人,能把這些事情多告訴大家,讓大家以後能有正確的觀念!不要以為開標之後還把廠商留下要改金額的事情是正確的,講到社會上真的會笑掉人的大牙!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D區,真得很沒面子!唉,羞死人了! 對了,保全合約快到了,要提前一個月前出公文說明不續約,可能杜主委也知道吧? 最近突然不像以前那樣幾乎每週要求開會,是不是要等到萬安保全合約到期前,自動變成續約一年以後,主委才會想到要召開會議? 為什麼每次會議我們所提的事情,都不列入會議紀錄,這是不對的,如果這種情形一直不改善的話,那就是主委及萬安人員失職了,怎麼可以只寫自己想要寫的事情,別人提的都不紀錄公佈呢? 請其他的委員也盡盡監督之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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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