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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貪案被起訢郤沒續押該讚還是衰!?
2008/12/13 14:35:51瀏覽1783|回應15|推薦45

扁家貪案被起訢郤沒續押該讚還是衰!?


扁案檢求最嚴厲制裁 扁獲釋

2008-12-13【聯合報╱記者蕭白雪、蘇位榮台北報導】

扁家弊案昨天首波偵結,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將陳水扁、吳淑珍等十四人依貪污等罪名提起公訴,並認定扁家收賄及侵占國務機要費共達七億8,000多萬元,向法院建請對陳水扁處予「最嚴厲之制裁」。

台北地院昨晚召開移審庭,在凌晨一時十五分,法官裁定當庭釋放陳水扁,限制住居,法官要求扁不得挾群眾力量抗拒不到庭。

陳水扁創下卸任元首首位被起訴的司法、政治史污名紀錄。檢方指控他的犯行包括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物罪,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坦言,檢方所謂「最嚴厲之制裁」,就是指「無期徒刑」。

起訴書中更嚴詞批判吳淑珍利用總統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刮財物,紊亂體制,敗壞官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陳水扁在移審庭中指責特偵組用顯微鏡在辦他,人民和歷史是用望遠鏡在看本案,批評特偵組連憲法都不懂,起訴書錯誤連篇。他說總統根本沒有經濟決策權,那有權力決定龍潭購地案或南港展覽館案。

對於不具體求刑,檢方表示,要等蒞庭論告時審酌被告犯後表現再決定,另外也考慮扁等人還有其他案件尚待偵查。

昨天偵結案子有四件: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被起訴的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吳景茂、陳俊英、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郭銓慶、李界木等十四人。

檢方除對扁家四人求處重刑,其餘十人均因犯後態度良好或自白,請求予以減刑或免刑,其中陳鎮慧是檢方認為最值得同情而向法院請求免刑者。

特偵組調查認定,陳水扁、吳淑珍共同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共一億415萬餘元;又藉政府向達裕公司價購龍潭土地,與李界木等共同收賄四億元,扁家分得約三億元。

吳淑珍另外透過蔡銘哲居中牽線,指示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以洩漏評審委員名單方式,協助力拓公司取得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標案,收受郭銓慶交付的9,000多萬元賄款。


陳水扁凌晨獲釋 52%民眾反對

2008-12-13【中時電子報/王己由、蕭博文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十二日晚間召開陳水扁移審庭,穿著深色西裝的陳水扁,大剌剌地蹺著二郎腿回答合議庭法官的訊問,強調沒有犯罪。至十三日凌晨一時許,法院裁定陳水扁當庭釋放,審判長特別告誡陳水扁釋放後,今後不得挾群眾之力拒不到庭,也希望能克制自己的言論。


 
◎無逃亡之虞凌晨當庭釋放 扁:感謝審判長◎

特偵組昨日傍晚將涉及貪污等罪起訴的陳水扁,移送台北地院審理,經抽籤分案,承審合議庭近三小時詳閱相關卷證後,晚間九時卅分提訊扁開庭。

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陳水扁身為卸任元首身分,沒有逃亡之虞,且引用大法官會議三九二號解釋的理由,認為羈押是干預人身自由最大的強制處分,宜慎重從事,非已具備法定條件且有必要者,不可率然為之,決定不必羈押,結束陳水扁卅二天的羈押。

由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何俏美、陪席法官林柏泓組成的合議庭,深受各方矚目。審判長首先問陳水扁,有沒有指示幕僚將國務費使用於官邸?陳水扁說,他第一次擔任總統,沒指示這樣做,但他有看到李登輝把國務費用在家人及大溪住所。審判長接著問:「是否知道國務費裡的機密費跟非機密費相互流通?」陳水扁說,他是在查黑中心查國務費時,才從總統府留下的資料,知道機密費與非機密費的說法不正確,應是蔡守訓審判長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時,領據及單據的說法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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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NEFU
ss J4SMUT
2008/12/16 02:55
景氣不好,全球國際大卡司的日本公司,來到了!!在日本連續三年成長第一名,治癌症之傳銷公司,獨一無二的質子產品,想賺快錢嗎???想賺大錢嗎???想賺國際分紅嗎???請至http://egold777.star168.com.tw,或是請打熱線:886-982202911,Michelle Lee,如有干擾,敬請見諒.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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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安
2008/12/15 18:39

老何兄吉祥

自有公道  別急

也祝你聖誕節愉悅


貪汙無罪嫖妓有理(一邊一咯,叫雞聯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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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都沒事
2008/12/15 17:53
莫非要我親自出手除四害?

釣魚島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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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5 12:01

看到這些回復..還算好..不然我真要被雷暈了。以為這是臺灣的民意釋放..

或者他真有委屈呢


老身上来了!哦耶!

牙套小阿姨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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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甚麼 ??
2008/12/15 09:45

誰頭腦不清楚, 憑甚麼陳水扁被無保放出來 ??

還得意洋洋去理個 3800 頭, 我們全台灣人民, 真的都是白痴嗎 ?? 可以這樣被污辱嗎  ??

Dear 老何, 您有答案嗎 ?? 小阿姨我氣道說不出話來了


ABC
別再愚弄群眾了!
2008/12/14 14:35

扁案第一波偵結起訴,法官在續押庭中要陳水扁「勿挾群眾之力干涉司法」,不要四處取暖,開庭要到,最後無保釋放這位檢察官口中「人品欠佳」的卸任元首。步出法庭時,扁隨扈立刻恢復,明年他還是照領一千多萬的禮遇金,看在很多民眾眼內,非常不是滋味。

就司法人權的角度,羈押當然不該成為檢調辦案的主要手段,但根據本報民調還是有五成以上民眾不贊成陳水扁釋放。何以如此?在法庭上,陳水扁應允法官「會克制群眾魅力」;但,他不會不知道,涉入巨款洗錢、甚至貪汙弊案的陳水扁,早已經不是當年那個人氣明星。追隨迄今的挺扁民眾,要不無知、要不可憐,還繼續相信他那套建國歪理;但是,他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企圖操作挺扁群眾,擴大政治對他弊案官司的影響力。

司法縱然不外人情義理,但總有個限度;不要說檢方尚未偵結的企業主賄款部分,就從已偵結的四大案來看,扁家A錢確實如檢察官所言,到了「冠絕海內外」的地步。和扁家資金往來有關的銀行遍及全台、甚至全球,若為建國故,這些巨款說什麼都不該「行遍天下」。

扁案尚未真正結束,陳水扁若還有一點良心,對台灣還有愛,就該聽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的呼籲,勇敢面對司法,別再搞愚弄群眾的取暖行徑。


朵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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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4 12:20

有天理嗎...*"*



張金龍/終生陸戰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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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自有法理
2008/12/14 08:35

地院放扁乃是天意

懲兇制惡 天理昭昭 疏而不漏 天道自有法理


Alan j.L Chang C M C @ Hawaii

總版主
應該不會吧?
2008/12/14 00:37

實在看不下去了!尤其是最下面的動畫,只有一個字「x」

   應該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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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嫌可以無保釋放
2008/12/13 22:43
對其交保的被告跟從犯也不公平
扁家五鬼搬運國庫通家庫中飽私囊
無論人證事證物證確鑿竟縱虎歸山
老百姓會服嗎
難道馬政府為明年縣市長選舉的政治考量
妥協下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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