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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1 00:06:01瀏覽665|回應5|推薦39 | |
台灣民政府成員洪素珠自稱是公民記者,狂罵老榮民,網友找到多支影片,發現被害老榮民都不同人。警大前教授葉毓蘭說,洪素珠四處去騷擾老榮民、汙辱老榮民,已經觸犯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第4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甚至公然侮辱與誹謗罪。 她指出,台灣2009年通過的兩公約施行法,其中的兩個國際公約都已經具備國內法,甚至是高於國內法的效力。「尤其新政府開口閉口要尊重聯合國與國際公約」,「請大家不要坐視這種仇恨分裂的言論在台灣發酵,也懇請新政府主動交辦」。 葉毓蘭教授臉書中說:今年年初,一位住在新竹的獨居老人過世了,但是卻有著「極風光」的告別式,來了數十名「孝孫」送行… 他是90歲的老榮民胡壽宏,隨軍來台,退伍後在學校當工友,在台無親無故的他獨居在新埔鎮,他生活清苦,卻將畢生積蓄捐出認養遺孤,從2010年開始前後捐出600 萬,創下榮民捐款的最高額紀錄,認養的孩子超過50人,胡爺爺為了讓這些孩子能夠上大學,自己刻苦的每天只吃30根麵條。 爺爺和許許多多用生命建設台灣、貢獻台灣、灌溉台灣的榮民伯伯們,就是自稱「公民記者」的洪素珠口中的「中國難民」。 我從沒有覺得如此悲憤過,台灣居然有如此的「公民」,如此無懼的將自己霸凌老人的「蒐證」影帶公布,還洋洋得意?高雄地檢署的檢察官們,洪素珠對這位老人的騷擾辱罵沒有觸法嗎?你們不是犯罪偵查的主體嗎? (茉莉很想訪問一下洪素珠: 她為台灣付出了甚麼? 茉莉還認養過兩位台灣孩童, 她呢?) 自稱公民記者的台灣民政府成員洪素珠在網路上PO出狂罵老榮民的影片,引發社會撻伐。 知名主播沈春華在「沈春華 Live Show」臉書粉絲團貼文表達自己看了影片之後難受的心情。 她指出,從昨晚看到朋友傳來的「洪女怒罵榮民伯伯」的影片後,一肚子難受,為那位莫名受辱的老伯伯心疼又憤怒。 她也表示,和她有一樣心情的人,讓網路瞬間燎原,不只網友一片撻伐洪女氣焰高張且追殺行動不便榮民伯伯的荒謬行逕,執政的民進黨也公開給予最嚴厲譴責,如此撕裂族群的仇恨言論不能容忍,已超過言論自由的範疇,呼籲相關單位應主動偵查。 她說,洪女竟自稱公民記者,但會咄咄逼人就是記者嗎? 連基本尊重別人的公民素養都沒有,別說是記者,連公民都不配,更少來侮辱公民記者這個頭銜,「這個事件讓洪女一夕爆紅,於她是穩賺不賠,但我們台灣社會不能因此付出代價。」 她回想起多年前在中視播新聞時,有一位住在彰化榮民安養之家的王鈞忠伯伯,透過她要將畢生積蓄170多萬元捐給台灣社會,希望幫助弱勢的家庭和孩童,而王伯伯連好一點的碗都捨不得買,每天拿著一個鋼杯在榮民之家打飯吃。王伯伯對她說,在台灣這麼多年,台灣就是王伯伯的家,「他要把愛留在台灣這片土地,所以捐出所有覺得很心安,王伯伯在幾年前病逝台灣,沒再回過大陸。」 (茉莉也很想問洪素珠: 她捐過幾塊錢?) 台灣民政府是什麼碗糕? 從維基百科查到的資料如下, 茉莉不懂法律, 國中立國, 不算叛亂罪嗎? 台灣民政府(英文:Taiwan Civil Government)是一個於2008年2月2日成立的私人國家,主張臺灣由美國軍事占領。 台灣民政府不是在中華民國登記有案的政黨、社團等組織,也未受到任何國家或政府所承認,更沒有實質的政治影響力。台灣民政府官方網站刊有「台灣公民權利法」、「組織建構圖」、「州郡管轄區域圖」等文件,但不僅是紙上談兵,於臺灣各地設有辦事處,開辦宣傳講座、散發傳單,甚至供人申請「台灣民政府身分證」,發行「台灣民政府車牌」、招募軍警人員「黑熊總隊」,辦理「郡守」考試。不過,以上事項不同於主張獨立、自治甚至革命之類的政治組織的作為,反而更接近私人國家的行為。 台灣一些縣市警察局將台灣民政府列為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宣稱只要辦了台灣民政府身份證,不用美國簽證就能直接去美國;結果被美國在台協會官員直接否認。該組織發放的護照也沒有美國公民的任何免簽證權利,以此護照入境他國將會遭到遣返與可能的法律追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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