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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7 01:38:08瀏覽695|回應10|推薦64 | |
繼台北捷運兇殺案之後,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也發生震驚全美的隨機槍擊案,槍手是年僅22歲的學生羅傑,令人吃驚的是,他的犯案動機是因為沒有談過戀愛,對周遭人士心生不滿才會預謀犯案,他犯案前寫下長達140頁的殺人計畫,他說自己告白每次都失敗,對女性心生怨恨,動手前還拍下自白影片,嗆聲要殺光高傲的金髮美女。他的室友,來自台灣的留學生洪晟元,還有華裔的George Chen也被殺。目前共有7人死亡。
看到這樣的新聞,真是令人震驚,不過這也不是美國的第一次校園喋血,為甚麼這樣的慘案ㄧ再發生?
越是講人權的國家、越有這樣的事件,諷刺得很!反而被認為有鞭刑不人道的國家、都沒有這種事件發生。
現在世界上還有十七個國家實施類似鞭刑,如阿富汗、巴哈馬、汶萊、伊朗、安曼、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南非、蘇丹、史瓦濟蘭、千里達、托貝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辛巴威及新加坡。
但在東南亞國家中,只有馬來西亞與新加坡二國採行而已。 目前新加坡處罰鞭刑之種類,限於刑法中造成人民身心重大傷害的罪嫌,包括:重傷害、搶劫、強暴及猥褻等罪。在1966年通過一個以維護市容為目的,也就是著名的「破壞法」(Vandalism Act),來以重罰塗鴉及破壞公私財產的行為。 鄭捷想要自殺,卻沒勇氣,就多殺幾個人來達到求死的目的,哪能用一顆子彈就遂了他的心願呢? 2012年曾文欽隨機殺了一個十歲男孩,只為了想吃免費牢飯,反正殺死一個人不會判死刑。哪能讓他稱心如意呢?
這些冷血的人喪失了同理心的能力,只有讓他們"痛",才能讓他們確實感受他們傷害別人時,受害人的"痛"! 因此反而能讓他們心生懺悔!從短期來看、傷害了罪犯的身體,從長遠看、卻拯救了罪犯的靈魂啊!如果鞭刑的"痛"還不能讓他們醒悟,那就讓他們在地獄中受苦永無出期吧! 看看我們的立委在爭權奪利之餘,能不能做些好事,提案設置鞭刑?對於殺人、放火、強姦、擄人勒索、對人造成重大傷害者,請ㄧ體適用。 千萬別再搬出”人道”或”人權”的議題,去講給那些受害人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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