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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9 03:39:29瀏覽2538|回應0|推薦8 | |
搶劫....搶犯是卡奴 綁架....綁架者是卡奴 自殺....不用說一定是卡奴 怎麼了社會所有悲哀、憤怒和荒唐都跟卡奴有關,這真令我悲哀、憤怒和莫名其妙了! 想起胡適曾經形容中華民族始祖黃帝是一種「箭垛式」人物,指南車、養絲一堆不知道誰發明的都說是他發明的。曾幾何時,曾經是銀行獲利主力的卡,也變成「箭垛式」罪惡中心,只要發生負面事情,都是因卡債而起。 媒體簡化的報導其實反映整個社會弱智的集體想像。 但是不可否認的,卡債已經產生高度外部成本,至少增加我生活很多不愉快,為了要趕快解決我的不愉快,我會贊成我的賦稅一部份用來解決這問題,畢竟對我而言,總比給阿裡不達海外國家援助來的急迫。
首先,我是認為破產法最好趕快通過,反正債務協商也沒多大意義,與其拖在那裡增加社會政策不確定風險,不如一次落底。 而整體債務金額經過統計,其實都在台灣這個經濟體負擔得起的範圍,那就應該盡快解決。 如果把這問題回歸到資本主義社會運作來看,其實就應該回到這些卡的契約去看,銀行收高利息,也要承擔卡主還不起的風險,所以大筆提列呆帳,而卡主面臨破產。 股東的立場則是可以選擇停損,或是在底部加碼攤平。 承認的風險,比不確定風險要小得多。 就卡奴來說,只有還不起錢會自殺,沒有借不到錢會自殺的案例。當然在信用緊縮之下,內需消費會受到市場,但也證明了台灣原本就不甚景氣的內需,除了政府浮濫投資外,一部份也是信用擴張的泡沫。 破產法雖然不是軟著陸,但是是一個可承受的衝擊。當然這時候,我會贊成我的稅收花一部份在建立社會安全網上,減少自殺者讓我心情好一點。 對銀行業者來說,雖然銀行要承擔卡主壞帳風險,但其實破產法會增加不還帳的人,對銀行來說,這種政策性改變造成的損失,是一項系統風險,銀行是有抗議的理由,所以我也贊成政府給銀行補貼,可能是透過租稅減免的方式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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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