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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04 10:14:58瀏覽1709|回應16|推薦19 | |
論語說:「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從這句話裡,我根本看不出老師有管理學生的責任。可是,在我的印象中,從過去到現在,我們的老師必須肩負管理學生的責任。由於老師必須管理學生,為了管理方便,而授予老師處罰學生的權力。事實上,為人所詬病的體罰,正是老師在授課之外還須負責管理學生所衍生出來的不良後果。 為什麼即使目前教育部三令五申說,不可體罰,但體罰仍時有所聞呢?我想,真的有一些學生基於各種因素而不喜歡讀書,並且上課搗蛋;也有學生上課不守規矩,屢戒不聽,惹火授課老師,因此老師在失控之下,體罰了學生。 要避免體罰,最徹底的方法就是,只要讓老師單純負責授課即可。當學生影響到其他人上課時,老師只要按下某一開關,就會有人出現,將上課搗蛋、不守規矩屢戒不聽的學生從教室帶開,交給校方的專業人士處理(目前在我們的學校組織裡,並未設置這樣的人員);第二次再犯,則由學生的家長領回,讓父母和學生共同發掘問題、解決問題。當然可能有些貧窮學生的家長,因為工作關係而無法來校領回學生,若有這樣的狀況,先交由校方處理。畢竟專業人士對這些學生沒有成見,所以處理事情也會比較客觀。其次,老師與學生的關係才不至於變得很尷尬。 老師、醫生、法官在過去都是令人尊敬的職業。然而當醫生A健保費,當法官收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時候,對於老師我們又何必要求太多?身為一個老師,只要能認真地授業、解惑,我想就很不錯了,但如果還要他們身兼管理者時,由於老師也有七情六慾,老師的個性有的凶悍、有的溫柔,誰敢擔保在他們處分學生時,不會出現過當的狀況呢?總之,讓老師好好教書,管理的事情就給專家來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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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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