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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15:53:48瀏覽854|回應0|推薦12 | |
知道了這種情形,只好隱忍,以工作換取信任吧。沒有人會想到由於分隊長自己的歧見,竟在往後大約半年的期間內,一次又一次的到大隊部向大隊長告狀,要求大隊長把我調走。所提出的理由就是分隊長認為我沒有相關業務工作經驗。大隊長聽了認為每一種經驗都是經由工作時間累積得來,而沒有接納他的要求。 碰了釘子,對我更加排斥,總是指派些棘手、繁瑣的任務,在這些任務中印象比較深刻是駕駛兵撞傷人的車禍調解事件。這項業務原應由隊上專門處理整體事務的參謀軍官處理,因為他們可以代表隊長,也會獲得隊長授權,處理對外事務擁有立場。我只是文書官,卻不具備這些要件,且隊長又沒有給予任何指示與授權。沒有辦法,既然接受命令就硬著頭皮去做,在與受害人接觸,了解他們的要求之後,即刻返隊向隊長報告,他極不滿意。這也在我預料之中,並不意外。接著隊長就派了二位參謀再去處理,結果如何,無法得知,但可以預見的是這又成了被告的罪狀。果不其然,只是又碰了釘子。 一天,幾位從大隊部公差回來的弟兄們私下把這些事情告訴我。他們說隊長又在大隊長面前告我的狀,大隊長沒理他,大隊部的長官們也都責怪忚太苛薄。一連串這種事情的發生,嘴裡雖自我解嘲的說不去理他,但心裡總難免有些火氣,除了隱忍還是只有隱忍。 隨著人員、車輛、機具的陸續移出,機場已少有飛機起降,業務量減少,清閒許多。雖然任務減少,但機場畢竟還是一個作戰單位,相關的警戒仍不可少,隊上作戰軍官都要輪流當值,應付各種狀況,我因為是文書事務官,不具戰鬥任務專長,所以並沒有輪排當值。一天,分隊長指派給我一項工作,要求我在值星室值夜班,我就向隊長報告:「我是一個文書軍官,不具備作戰軍官的權責,白天由於辦公室和值星官室就在隔壁,所以值日沒有問題,如果有任何狀況都來得及向您—基地指揮官報告或請求其他作戰軍官協助,可以立刻處理,但是在夜間則不然,如果有緊急軍情,我沒有辦法即時處理,而且在戰時,任何狀況都有可能發生,雖然現在清閒了,但機場仍屬於戰時最最重要的敏感地方,要是延誤軍機,這個責任無法承擔。」 分隊長雖然十分的不高興,但由於我說都是事實,他也無可奈的不了了之。只是我心裡明白這不過是逼我走路的手法而己,就不斷的告訴自己不去理會。 又是一天,一位到大隊部公差回來的弟兄到辦公室小聲的跟我說: 「我們分隊長今天被大隊長痛斥了一頓。」 我問說是為了什麼事。他接著說: 「還不是又去打你小報告,說你沒經驗要大隊長把你調走。大隊長聽了好像非常火大,大聲的訓斥他說:『又是沒經驗,我倒要問你,你有經驗的標準是什麼?你是隊長,是基地指揮官,那裡所有的官兵都是你的部下,他們有不懂不會的,都要你這位指揮官去教導、指示,你不去教導他們,卻總是來問我要有經驗的人。我這個大隊有那麼多個分隊,他們都來問我要有經驗的人我要上那兒去找。你自己不回頭想想,總是到大隊部來吵,真是的。」 我也不知道這事是真是假,只是從那以後,分隊長倒也鮮少再找我麻煩。 (26-3)-軍旅生涯際遇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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