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3/13 20:04:04瀏覽312|回應1|推薦3 | |
對於前幾天王清峰的言論,只能說實在讓人驚訝,任職法務部長的人,怎出此言? 就算暫時將受害者家屬擺一旁,個人信仰與對於死刑的看法,於公之前都該自制,畢竟政府機關不是妳個人的臉書或部落格,可以隨意對媒體喊話,更何況是願意代替所有受刑人下地獄這類荒唐的論調,所有案件都是依法審理,犯什麼罪理應受什麼罰,身為法務部長卻將自己的婦人之仁擺前面,這算什麼? 再回到現實層面,這樣的決定又是否曾經考慮過受害者家屬內心的艱熬與痛苦,有的案件可能歷經長時間官司與審判,才讓家屬得到一個心理上的安慰,至少犯罪者確實受到制裁,如果因為個人之私要廢除死刑,甚至是任內不簽署任何同意執行死刑的法案,這對於這些受害者與家屬來說,難道這中間沒有太多的不公平嗎?! 廢除死刑如果是出於人權考量,那也該看到底罪犯是犯了什麼罪,殺人吃人的如果也都被列入人權考量範圍內,那麼做任何壞事是否也都受到人權考量這個保護傘保護,所謂的法務與法律又如何能保護最基層的人民的安全? 我只能說,這跟本都是王清峰一己之私,這些瘋言瘋語是成何體統,跟本是不經思考之言,再者,若有心廢除死刑,在她任內她又何時為這件事盡過任何力量? 有再多的個人想法,都不該臨駕於自己的法務部長一職上!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