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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 17:58:51瀏覽801|回應0|推薦0 | |
—紀念「對日抗戰勝利七十週年」 日本歷任首相中,雖曾部分以口頭對日本侵略中國和亞洲國 一、靖國神社內擺置侵略他國戰犯亡靈 另外,甲午戰爭後在侵略臺灣戰爭中死去的北白川親王和侵華戰爭中死於內蒙古的北白川宮永久的靈位也於一九五九年十月被放入,這些人,加上原先就祭祀在靖國神社內的乙級、丙級戰犯,共一千餘人;合計靖國神社共供奉二百四十六萬餘個靈位,其中二百一十萬個是屬於二次大戰的亡靈。 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成立 為了懲處發動戰爭給全人類帶來深重災難之犯罪分子的滔天罪行,一九四三年十月,美、英、中、荷、澳大利亞等國成立罪犯調查委員會,籌備戰後審判。 但事實上,東京審判的對象是甲級戰犯(主要的或首要的戰爭罪犯),次要戰犯由各被侵略國分別設庭審理。 一九四六年二月十八日,麥克阿瑟正式任命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高等法院院長韋勃爵士為首席法官,以及分別來自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菲律賓、加拿大、新西蘭、印度十國的十名法官,同時任命了首席檢察官和其他卅名檢察官。 中國法官和檢察官分別由梅汝趝和向哲浚出任。 盟國開始是把七十人定為甲級戰犯,後來認為案情過於複雜,決定將七十人分二批或三批審理。東京審判的是第一批廿八名甲級戰犯,因為其中三人或病死或發瘋,所以實際只對廿五名甲級戰犯進行了審判。 三、對日本戰犯的正義審判 對南京大屠殺負有最高直接責任的是松井石根,為了證實日軍的暴行,中國檢察官助理裘劭恒特地與兩名美國人赴南京實地取證,收集到大量證據,並找到了南京大屠殺的倖存者尚德義、伍長德,目擊者美籍醫生羅伯特·威爾遜、約翰·梅奇牧師等證人,檢察官向法庭提供的證人證詞和其他證據材料堆起來有一尺多高,松井石根雖百般抵賴,但很快被檢察官駁得什麼話也說不出來。 其他有關各國的檢察官也相繼進行罪證陳述,歷數日本侵略戰爭中的各個戰犯的犯罪事實。 四、日本戰犯的末日 一、判處絞刑:1、頭號戰犯東條英機。2、提出滅亡中國「廣田三原則」的廣田弘毅。3、特務頭子、「中國通」的土肥原賢二。4、「九一八事變」主謀之一阪垣征四郎。5、「南京大屠殺」的罪魁禍首松井石根。6、殘酷虐殺戰俘的木村兵太郎。7、參與「南京大屠殺」、製造馬尼拉大慘案的武藤章等七人絞刑。 二、判處無期徒刑:1、天皇首席機要顧問木戶幸一。2、積極策劃發動侵略中國的小磯國昭。3、日本極端組織「國本社」總裁平沼騏一郎。4、日本軍閥「皇道派」分子之一荒木貞夫。5、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畑俊六。6、日本「政治會」總裁南次郎。7、東條英機的助手島田繁太郎。8、策劃「何梅協定」與殘殺東北軍民劊子手的梅津美治郎。9、狂熱分子鈴木貞一。10、日本外務省「少壯派」白鳥敏夫。11、擅長發動政變的橋本欣五郎。12、日本海軍「少壯派」岡敬純。13、勾結德意法的大島浩。14、日本陸軍「少壯派」佐藤賢了。15、用鴉片毒害中國人民的星野直樹。16、任華北開發社總裁與大藏大臣的軍國主義者賀屋興宣(後特赦任國會議員與法務大臣)等十六人無期徒刑。 三、判處有期徒刑:1、日本戰時外交路線的策劃、執行者東鄉茂德有期徒刑二十年。2、拖著一條腿簽訂投降書的重光葵有期徒刑七年(後特赦任外交大臣)。 另外,下令偷襲珍珠港的永野修身, 十二月廿二日,七名被判處絞刑的日本戰犯在當日黎明執行完畢,屍體在火化後,用軍艦撒到海裏。 在東京審判的同時,南京、上海、馬尼拉等地也設立軍事法庭,審判日本乙級、丙級戰犯,受審戰犯共五千四百一十六人,其中九百三十七名戰犯被處以死刑。 當時中國政府成立了十一個「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中國戰區的戰犯進行審判。在南京審理的案件中,罪大惡極者是最先攻入南京製造「南京大屠殺」的日軍華中派遣軍第六師團中將師團長穀壽夫, 東京日日新聞 * 五、東京審判認定日本罪行罄竹難書 東京審判從一九四六年五月開庭到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宣判終結,共歷時近兩年零七個月。其間共開庭八一八次,法庭紀錄四萬八千餘頁,出庭作證的證人達四一九人,出示文件證據四千多件,判決書長達一二一三頁,規模超過了紐倫堡審判,堪稱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國際審判,也是二次大戰結束後世界上發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日本種種罪行在審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東京審判的判決書宣佈,確認日本有對中國進行侵略戰爭及對蘇聯、美國、英國與其他盟國進行類似戰爭之罪。認定「九一八」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導火線,日本是中日戰爭的侵略者。 日本戰犯在中國土地上反復進行「討伐」、「掃蕩」,實行「三光政策」,毀滅成片的城鎮和鄉村,製造「無人區」和「無人帶」。 日本戰犯對中國的無辜百姓以槍殺、刀砍、水淹、活埋、火燒、放毒氣等幾十種滅絕人性的手段進行殘殺。 日本戰犯對被俘的中國抗日人員,除了使用酷刑迫害外,一批一批地當作「刺殺活靶」,供日本新兵進行「試膽訓練」,甚至將被俘人員作為「細菌實驗的樣本」。 僅據撫順戰犯管理所統計,那裏關押的九八二名日本戰犯(包括瀋陽特別軍事法庭審判的卅六人),共殺害我被俘人員和無辜百姓九十四萬九千八百一十四人,並驅逐居民四百零一萬人,掠奪糧食三千六百多萬噸,煤炭二億二千多萬噸、鋼鐵二千萬噸。 判決書還指出,日本暴行的證據為數眾多,不可能一一列舉,法庭只能就確定大批屠殺並虐待戰俘與和平居民的罪行及國際公約所規定的其他戰爭犯罪的各種證據,作出一般的結論: 一、對中國人民的屠殺:僅以「南京大屠殺」為例,被殺人數就達二十萬人以上,還不包括被日軍焚燒的屍體、投入長江或用其他方法處置的人。日軍姦淫燒殺,劫掠財物,無惡不作。 二、對太平洋地區各國人民的屠殺:他們曾在馬來亞的亞歷山大醫院、泰國的瓊蓬角、荷屬東印度的望涯群島、蘇門答臘的庫達拉查、爪哇的加達爾巴士等一百多個地方實施了大規模屠殺,其暴行駭人聽聞。例如:日軍將婦女強姦後,把汽油澆在她們頭上點火焚燒。 三、拷問和其他非人道待遇:日軍在其鐵蹄所及之處,對被拘禁的俘虜與和平居民實施了慘無人道的酷刑,包括烙刑、電刑、懸吊、坐釘板等。 四、解剖活人和吃人肉:實施解剖活人暴行的不僅有日本軍醫,還有其他軍人。如在菲律賓,日軍抓住了一個年輕婦女,將她的乳房和子宮割去。一九四四年底,日本第十八軍司令部曾發出命令,讓部隊吃盟軍的屍體。 六、東京審判中的遺憾 東京審判固然揭露了日本侵略罪行,懲罰了日本戰犯,博得世界輿論的肯定。遺憾的是,由於美國操掌控檢察大權,為了交換機密,蓄意未追究一九四0年十二月,梅津美治郎簽署創立第七三一部隊四個支隊從事的細菌戰罪惡。 其後,日本歷史教科書也隱晦的隻字不提,但依據原七三一部隊第一六二支隊少佐支隊長榊原秀夫在法庭的供述,一九四五年三月,他曾經用傷寒菌對四名抗日人員進行活體試驗;一九四五年,他的支隊生產了八百七十支試管的霍亂菌、傷寒菌等細菌,並捕獲繁殖了大量老鼠和跳蚤,準備進行大規模的細菌戰。 七、東京審判確認日本帝國主義所犯罪行並樹立戰爭規範 東京審判的最重要意義,不在確定某些被告人有罪、無罪,而是伸張正義,撻伐戰爭犯罪和呼籲世界和平。其具體涵義包括: 第一,東京審判以其嚴正判決,最終在國際法的高度上確定了侵略戰爭是犯罪這一人類共識,並確定了計畫和準備侵略戰爭也是犯罪,而領導侵略戰爭的人應負刑事責任。這一國際法準則的建立,打擊了好戰分子的囂張氣焰。 第二,東京審判正式確定了違反人道罪,即將戰時或戰前對非武裝人民的屠殺、種族滅絕、奴役、放逐及其他不人道的行為等規範為犯罪,這就使戰爭罪犯所犯下的一切反人道罪行,都不能逃脫正義的裁判。 第三,東京審判的各項記錄、判決書等檔案,具有不可動搖的權威性,是日本帝國主義所犯種種罪行的如山鐵證。 血債血還 東京日日新聞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報導:「百人斬競賽」,日軍少尉向井敏明與野田毅在佔領南京時比賽誰先殺死百人。 中國政府成立了十一個「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中國戰區的戰犯進行審判。在南京審理的案件中,特別在一九四八年一月廿八日從日本押回日軍少尉向井敏明與野田毅到雨花臺執行槍決,以慰南京死難軍民英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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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