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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何時會正式對台灣人下跪道歉呢?
2015/08/17 15:02:57瀏覽1900|回應2|推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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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2日鳩山在南韓為日本的侵略下跪磕頭道歉】

 

日本政府何時會正式對台灣人下跪道歉呢?

 

雖然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能為侵略戰爭向南韓人民下跪道歉!

 

  日本民主黨籍前首相鳩山由紀夫(曾任日本第93任內閣總理大臣)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70週年紀念的─20158月特別前往南韓訪問,12日參觀位於南韓首都首爾市內的西大門─前日本殖民時期之刑務所歷史館後,鳩山特別前往南韓抗日人士紀念碑前獻花,並為日本統治朝鮮時期所犯的罪刑下跪道歉。此舉引起了韓日中(台灣)各地網友的不同反應。

 

  南韓網友直言,雖然這個道歉遲到了70年,但仍舊令人感動;但大多數未曾接受過反戰、反省教育的日本年輕網友,卻認為鳩山由紀夫的下跪是對於日本國格的嚴重羞辱,有人甚至直言:「可以不要發給他護照讓他留在南韓算了」;而同樣與韓國被日本殖民統治,台灣網友則不平的表示─日本人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要跟台灣道歉」!?

  對於台灣少數極端哈日族與皇民來說,日本統治時期是他們魂縈夢牽的美好天堂,但對大多數台灣人來說,那個時代其實是從來不曾存在的夢境,甚至可能是一場夢讞!

 

一、台灣第一所農會「三峽農會」是義民軍墳場

  現代台灣人不知道的是─台灣的農會設立之初,並不完全是為照顧台灣農民而設立的!那是因為日本據台之初,在大嵙崁溪(今之大漢溪)附近遭到台灣義勇軍的突襲,為了報復於是日軍組了─山根、內藤、松原3個支隊沿著大嵙崁溪(今之大漢溪)進行「無差別掃蕩」作業,當時日軍採取的態度是─每陣亡一個日本官兵,必拿50個台灣人的生命作為賠償,因此日軍沿路屠殺台灣人,所到之處皆將部落及房舍全部焚毀

  日軍不僅對「疑似」義民軍或是抵抗者屠殺,凡是義民軍的家眷、房屋或牽連到一點關係的也一律殺無赦,殺紅了眼的日本軍警其鎮壓手段隨著征戰的時間加長愈是變本加厲,因此不論是否抗日的台灣住民,凡是日軍可能會經過的路上所有的住民全部逃走,不敢居住。

  台灣史民間學者郭譽孚在其著作《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民國87年出版)中便指出:「原來當年日軍南下時,在三峽、大溪附近險要的地方,受到附近抗日義軍相當猛烈的攻擊,日軍久戰不勝,就展開大屠殺作為報復,在日人的記錄中顯示:共夷燒房屋1,500多戶。第一所農會原來是此地市街變成墳場,敢來此地耕作者少,日人為招募外地人來此而成立的」。「三峽農會」之所以成為台灣第一所農會,便是由此來的。

 

二、日本有計畫的以鴉片煙毒害台灣

  現代台灣人不知道的是─18971月由台灣的第一任總督乃木希典依當時擔任日本內務省衛生局長後藤新平建議的─「鴉片漸禁策」所頒佈施行之「台灣阿片(鴉片)令」,讓一級毒品鴉片在台灣合法化與專賣化,「台灣阿片令」一直施行1945617日才中止,鴉片煙毒害台灣長達47年之久,幾乎與日本佔領台灣同始同終。


 

三、日本以屠村方式清剿抗日義軍

  現代台灣人不知道的是─日本剛占領台灣初期,為了掃蕩南部的抗日勢力,西元1898年,總督府於10月通過律令第24號,發布【匪徒刑罰令】,規定不論其目的為何,凡結合多數人以暴行或脅迫手段以達其目的者,皆視之為匪徒。

  依此辦法,日本軍警開始清除仍舊盤據於台灣南部的「匪徒(抗日游擊隊)」;其中,從1125日至1227日間,在抗日游擊隊活動較為頻繁的北起嘉義,南至屏東北部的地區進行兩次「南部一帶之討伐」。在這些軍警聯合清剿的行動中,以在阿公店區域(今高雄市岡山、橋頭、彌陀、梓官等帶區域)的屠殺行動最為殘暴,日軍為了確實掃蕩「匪徒」,以「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的殘暴手段,在許多可疑庄頭以「清庄」與「焦土」的方式─即集合全村青壯男性,集體屠殺。結果造成至少2,053死亡,民宅全燒毀2,783戶、半燒毀3,030戶,而這還是日本人自己的統計,實際死傷數據可能只會更多

  舊名「六班長」的高雄市橋頭區三德里為例,1898年時日本憲兵隊因抓不到出沒當地的抗日游擊隊,所以就假藉清查戶口名義,將全村15歲以上的百名男丁(其中1人還是外地牛販夜宿於當地友人家)集合起來,草率訊問後,就全部收押綑綁,並以鋒銳的武士刀大肆砍殺後集體焚燒,之後再草草掩埋了事,當地人稱為「六班長清庄事件」或是「阿公店大虐殺事件」

  現代台灣人不知道的是─歷「阿公店大虐殺事件」之後,與簡大獅、柯鐵虎被並稱為「獅虎貓抗日三猛」之抗日領袖─林少貓便聚眾在屏東潮州、恆春一帶抗擊日軍,之後總督府為招撫林少貓,允許其率領部眾屯田居於鳳山後壁林(今小港區)。但到1902525後藤新平指總督府警察本署長大島久滿次出面,召集台南、鳳山、阿緱、蕃薯寮(旗山)4廳長及第3旅團、第10憲兵隊,假藉後壁村發生傳染病的名義,突擊林小貓宅,當場被殺死者有男41人、女25人、兒童10人,總共76,林少貓全族被屠盡。同時日軍也在後壁林格殺了居民56人、逮捕婦人32人,之後又在鳳山、阿緱二廳的管區內繼續發動警察搜索及軍隊武力掃蕩,自530日至64日,假藉抗日義民嫌疑犯的罪名殺了320人。其他以所謂「臨時處分」名目而殺害者不可計數。

  到了1902530台灣整個抗日勢力終告消滅,日本總督府因此宣佈每年530日為「台灣恢復治安紀念日」。另外依據日本人戰後留存在-台北、台中、台南地方法院的資料顯示,從1897年至1903年有4,390個治安案件,總共被捕6,379人,判死刑3,248人,無期徒刑800人,但更多無辜被殺害的人則不列在內。

 

四、日本殖民時期教育上嚴重歧視台灣學齡兒童

  現代台灣人不知道的是─當日本在1895年甲午戰爭佔領台灣之後,到1907年,台灣學齡兒童的就學率僅有5.5%;但同一時期在台日本學齡兒童的就學率高達91%。到1920年,台灣學齡兒童的就學率增加至25%;同一時期在台日本學齡兒童的就學率已高達98%。這個數字一直到1931年發生「九‧一八」事變之後因為日本人要加強台灣人對於日本的『認同感』才因此快速增加-1935年為41.5%、1943年達到71.3%,但即使如此,台灣人還是只能在「公學校」就讀,只有部分成績好、家境優渥的台灣孩童可以申請到日本人專屬的「小學校」就讀,這兩種學校雖然表面相同,但不論-校規或是教學內容、每班學生人數、甚至教育補助都有相當大的差異,例如日本人專屬的「小學校(即常用日語者專門學校)」不但禁止體罰學生、每人平均給予的教育經費為50日圓、每班平均學生也只有47.6人;相對來看「公學校(即不常用日語者專門學校)」內的台籍學生就常常遭到日籍教師的無故體罰、而每人平均給予的教育經費也只有25日圓─為「公學校」學生的一半、每班平均學生更高達67.3人。

  1941年日本才廢除台灣的「小學校」與「公學校」,正式統一改稱為「國民學校」。1943年在台灣全面施行小學義務教育,隔年(1944年),台灣本地的男生入學率才到達80%,女生也到達60%。

  台灣人的中學教育更是到了1915年之後由林獻堂與辜顯榮、林烈堂、林熊徵、蔡蓮舫(創校五先賢)等仕紳推動下,向總督府申設了「台灣公立台中中學校(現台中一中)」之後,台灣人才開始有正式的中學教育,但台中中學校卻是一所4年制的「不完全中學校」,與當時專門設給日本人就學的5年制中學校(如台北的臺北中學校與臺南中學校)有相當差別。

  最重要的是在台灣日本人除了可以回日本本土就讀外,早在1907年及1908年時就已經有專收日本的中等學校。到1938年全台只有14所公私立中學,但絕大多數能夠入學的當然是日本學童。

  高等教育更不用說。1922年就設立的「台北高等學校」不過只有現在的高一教育(10年級)程度而已。日本直到1943年才在台灣全面施行小學義務教育,隔年(1944年),台灣本地的男生入學率到達80%,女生也到達60%。

  另真正類似今日的大學教育是要到1928430日,「台北帝國大學(今台灣大學前身)」設立後才算出現,除了只有1所大學外,還限制招考台生的比例─在20%以下,而當時日本人僅佔台灣人口總數的5.9%而已。

  以1936年底「台北帝國大學」的學生總數來看,除醫學部(即醫學院)內台籍學生數與日籍學生數相當外,其餘的-文學、理學、農學及工學等四部中,全年級僅有26名台籍學生,日籍生則高達128人,而這還是歷年來台籍生人數最多的時候。

  到1942年時,「台北帝國大學」全校學生總數雖達327人,然台籍生卻僅有5人,僅占總人數的1.5%。最重要的是「台北帝國大學」的設立是因應日本的南進殖民政策所設立的,教學目標以應用為先,高深的研究次之,也因此當時許多優秀的台灣學生並不會將「台北帝國大學」列為第一志願,而是直接轉赴日本的大學就讀。

  一直到台灣光復之後,國民政府正式接收台灣才將-「台灣大學」,轉型為「研究優先」的大學風格。

 

五、日本殖民時期不允許台灣設置民選議會

  現代台灣人不知道的是─1931年到1934年,台灣人花了14年的時間在東京發動15次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要求在台灣單獨設置擁有立法權、預算審查權的民選「台灣議會」,但在日本政府的刻意阻撓之下,最後還是一事無成。

  一直到1934勅選辜顯榮為貴族院國會議員,也就是說日本佔據台灣50年間,日本不但不允許台灣設置民選議會,台灣人自然不可能以直接或間接投票方式,參選或選出代表台灣民意的日本國會議員。

  曾經擔任過日本總督府主計課長的鹽田俊二在戰後就直言:「如果忽略了當時的警察,就不足以說清楚台灣經濟的發展。台灣經濟政策的收效,一半是得力於警察」、「前25年間,警察機關是經濟政策的直接實踐者(意指執行者)、推進者」,而這正可以體現帝國主義不平等對待殖民地人民的實例。

 

六、被誇大之日本殖民時期的水利建設

  現代台灣人不知道的是─當年八田與一(Hatta Yoichi18861942)在設計與施工-嘉南大圳與烏山頭水庫時有許多疏失;比如,引水渠道沒有使用水泥做內面工程,結果造成水資源的大量滲漏,根據民國48年(1959年)的資料顯示,當年漏掉的水約等於烏山頭水庫之蓄水量。而烏山頭水庫供給的水含沙量過高,使用不過7年,烏山頭水庫竟已淤積一成,這使得中華民國政府來台之後,不得不興建「曾文水庫」來進行補救。

  水庫完成後號稱灌溉區域可達15萬甲,但實際供水卻不及13,因此只能以「三年輪作」的方式-即「一年水稻,一年甘蔗、一年雜作」,輪作可以解决日本人一直頭痛的「米糖相剋」問題─即有米無糖或無米有糖的難題,但卻使得台灣農民完全失去選擇耕種的自由,而日本人更藉著控制水利資源,讓台南農民全部都變成日本製糖會社的農奴,也間接的瓦解了風起雲湧的台灣農民運動,其手段相當粗暴狠毒。

  最糟的是,嘉南大圳剛完工不久(19301931年/昭和56年),就因為兩個3.5級的小地震,竟把烏山頭水庫的貯水池給震破了,大噴泥水令沿線農民流離失所。

  因此八田根本沒有後來文獻上所過度稱頌的功績,也就是說有嘉南大圳有今天的功效,其實是台灣光復之後,政府與歷任台南縣長(例如第3任及第4任臺南縣縣長胡龍寶先生/19101997;台南善化人,就花了不少時間改善嘉南大圳)的重新整治之功,也才使得台南縣由日據期間,為全省南北中各地區生產能力最低的地位,一下子轉成農業甲等縣-農業增產比率高居全台之冠!

 

七、日本殖民時期稻米改良為解決日本糧食荒

  現代台灣人不知道的是─1925日本稻作專家磯永吉(18861972)在台灣以日本種稻米與台灣本土的「在來米」雜交出適合台灣耕種的高黏度蓬萊米」,的確提高台灣稻米的品質和產量。只是日本人在台灣推動稻米增產改良,目的只是為解決母國的糧食荒,而非以改善台灣人的生活為要旨。

  因此一直到戰爭末期台灣還有超過一半產量的稻米被輸出到日本,根據日據時期台灣灣總督府米穀局編輯的《台灣米穀要覽》顯示,在19051909年間,台灣人每年平均消耗糙米1.11日石(1日石等於約180.39公升),其後逐年減少直到193519380.83日石,盛產稻米的台灣每人的食米消耗量,竟然因為稻米盛產而減少了14,吃不飽當然就只能以番薯來果腹,因此,蕃薯消費量逆勢成長了38%,正所謂「日本人吃米,台灣人吃番薯簽」的「饑饉輸出」或「飢餓移入」。

 

八、日本殖民時期台灣人民平均年齡只有23.2

  也因為吃不飽,在日本佔據台灣的50年間,在1908年之時,全台灣還有27.2歲的平均死亡年齡,結果到稻米生產高峰的1938年時,台灣人的平均死亡年齡竟下降到23.2歲。

 

九、二戰時為日本戰死的台籍日本兵逾3萬人

  現代台灣人不知道的是─戰後根據台灣總督府的兵籍簿資料顯示,太平洋戰爭期間死亡的台籍日本兵為30,304人,分別是:海軍特別志願兵及徵招常備兵:631人、陸軍特別志願兵及徵招常備兵:1,515人、海軍徵招軍屬:11,304人、陸軍徵招軍屬:16,854人,但這並不包含─護士、少年兵、從軍慰安婦而犧牲的人數。

  但日本在「靖國神社」內卻只祭祀了27,857名,為日本犧牲的台灣英靈(包括「高砂義勇隊」),先不管他們被迎祀於「靖國神社」是否合宜,單單這個數字就與上述所列的傷亡數字有相當差距。

  曾任國史館文獻館第一任館長的劉峰松(前文建會主委翁金珠的夫婿)就不客氣的指出,日本人把這些台灣人都:「……失蹤消失在歷史舞台當中」。

  最糟的是-戰後被起訴台灣人BC級戰犯137人,其中據說有26人被盟軍以「戰犯」被判死刑,但至今經確認者為21人。

 

十、日本政府在撫恤上嚴重歧視台籍日本兵

  由於日本政府一直未對當時服役的台灣兵賠償,因此從1977年開始,有5個台灣民間團體合力開始跨海對日本政府要求給予包括當年的軍事郵政儲金(共有帳戶59,577個)、簡易人壽保險金以及海外日本兵軍餉(未付之薪水共47,169件)等的補償金。經過長期的請願,1987年,日本國會才立法通過,但卻轉由紅十字會支給臺灣人原日本兵死亡及重傷者遺族弔慰金(我們稱為:奠儀),每人200萬日幣,不過這筆錢一直拖1995年才開始發放。(當時120日元可兌換1美元;美元與新台幣的平均匯率為27.37元;200萬日幣約等於4346萬台幣

  這數目只有日籍日本兵慰問金的十幾分之一,以1974年在印尼莫羅泰島(Morotai,是印尼東部的島嶼)發現的舊台籍原住民日本兵─史尼育唔(日本名:中村輝夫,中文名字:李光輝,19191979)為例,日本政府僅發給68,000日圓補償金(其中38,000日圓為未發薪餉、30,000日圓為歸還津貼),但幾乎同一時間在關島和菲律賓盧邦島發現的二戰日籍老兵─橫井庄一(Shouichi YOKOI19151997,軍曹)與小野田寬(Onoda Hiro19222014,少尉),日本政府卻分別補償了兩人1,000萬和2,000萬日圓。

  後來在輿論的壓力下,日本政府才又以慰問金的名義追加了350萬日圓給史尼育唔,但也因此引發一連串關於台籍日本兵的補償問題,之後才有上述支給200萬日圓弔慰金的事。

  另外日本政府早在1952年,就立法通過了《戰傷病者戰歿者遺族等援護法》,隔年又通過了《恩給法的部分修正法》,之後日本政府每年就依據這個法律撥款照顧那些雙手沾滿血腥的日本二戰老兵(包含遺族),這是世界絕無僅有的惡例,因為同樣是發動侵略戰爭的德、義兩國,政府不但沒有發放過一毛錢給那些曾參與過二戰的老兵(但對於部分殘障、無生活能力的老兵與受到戰爭創傷的百姓,西德在1950年特別制定《聯邦援護法》來照顧),還不斷為其所犯的戰爭罪刑反省道歉,這些對台灣人是極度不公平的。

  不過雖然只發了200萬日幣的弔慰金,這還算是給的多的,因為到2000年後,才得到補償的台籍日本兵卻只能拿到區區兩、三萬元台幣的微薄補償金。時任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纂李展平就指出,許多台籍老兵認為這個金額是一種嚴重的侮辱,氣得拒絕領取,聲稱「要讓日本政府永遠欠我們!」。

 

十一、日本終須為殖民台灣時期所犯的罪刑下跪道歉

  在二戰結束的70週年,現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雖然也在814日傍晚6時正式發表戰後70週年談話。不過就內容來看,政大國際事務學院教授蔡增家認為,安倍的道歉只不過是延續歷任執政者的路線與立場,卻始終「蜻蜓點水」未觸及核心,堪稱「處處討好,但面面不俱到」。

  輔大日文系教授何思慎更直言,此番發言對歷史反省「隔靴搔癢」,實際上對內喊話意義大於對外交代。

  當日本政府真誠地對台灣人民道歉、賠償之後,寬大的台灣人民,對日本殖民台灣時期所犯的罪刑歷史,可以原諒!但是不會忘記!尤其日本欠我們的不只有道歉下跪,還有對於戰爭罪刑、以及對殘酷殖民統治的深刻反省!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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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黃復興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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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12:52

做夢比無夢好!

有夢方能築夢!

築夢靠每個人!

切勿妄自菲薄!


光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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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07:35
憑現在的台灣,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