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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性愛(一)
2008/03/16 12:59:12瀏覽1254|回應0|推薦1

婚前的性愛(一)
作者:歐陽夏德瑜

一、引言
  在現今的社會中,性愛的問題越來越被公開地談論,然而在大眾傳播的宣染和道德標準的偏歧之下,性愛也普遍地被誤解和被誤用。甚至在公立學校的性教育課程中,強調的是性行爲後果的預防,而非對性行爲真意的認識﹔性愛的觀念也因此而被誤導。

  然而在太過保守的家庭和教會,對此問題采取避忌不談的態度,反而使年輕人再暗自摸索之中,容易產生婚前過分放肆,或婚後過於畏怯的偏差。
 
  性愛既是婚姻中重要的部分,婚前輔導時提供正確而成熟的觀念和準備,不僅能預防婚前、婚後的錯失,更加能增進日後婚姻的和諧與美滿。

二、正確的性觀念
  當一九九九年年初,美國總統克林頓與白宮實習生陸文斯基的性醜聞案被正式審核時,有個首先被提出的問題是:什麼是「性行爲」?它不只是只兩性之間的「性交」,也包括了彼此之間肉體的親熱接觸。這是法律的定義,單指外在的行爲而言。
婚姻中的性愛,就是這種最親密的人際關係中,最親密的溝通方式。它不僅指實際的性交,也包括擁抱、愛撫、親吻……等,更包含對配的認識,及毫無保留的委身與付出。

 神設立婚姻,祝福兩性。聖經中對性觀念是如何教導的呢?
  1.一體的分享
    創二24,25「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這裏所說的二人連合成爲一體,是指全人 ─ 身、心、靈的連合,包括了肌膚的相親,精神的相助,以及心靈的相契。神要人在身體的合一中享受愛的歡愉與滿足;因此,婚姻中的性愛,是神所賜予的美好禮物。

    「赤身露體,並不羞恥」說明夫妻二人完全坦誠,毫無保留的向對方付出自己。這是婚姻的原意。既不羞恥,就表明了婚姻中的性愛是正當的。

    箴三十18「我所測不透的奇妙有三樣,連我所不知道的共有四樣。就是鷹在空中飛的道,蛇在磐石上爬的道,船在海中行的道,男與女交合的道。」

    神創造宇宙萬物,也創造了人類。萬物在宇宙間自然地運行,說明了神創造中測不透的奇妙;同樣的,男與女自然的交合,也說明了神創造中測不透的奇妙。有多少人在人爲性交是男女生理上自然的本能的同時,也能讚嘆這是神奇妙的創造呢?
歌七6「我所愛的,你何其美好,何其可悅。使人歡暢喜樂。」

    雅歌是聖經中描寫男女愛情的一卷書,將人的生理、思想、和情愛都毫無遮攔地描述出來,表達出性愛的美好和歡愉。可見婚姻中的性愛是叫人享受的。

  2.生命的延續
    創一27,28「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治理這地。」

    神藉著生命的聯合賜下生命,正如泰戈爾所說:「每一個嬰孩的出世,都帶來了上帝對人類並未失望的消息。」

    無論是否對神有信仰的人,生兒育女是一般夫妻的自然期望。這是神對是人的一般性恩典。

    詩一二八3,4「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看哪,敬畏耶和華的人,必要這樣蒙福。」

    不論古今中外,兒女都是蒙福的象征。神不只是賜人兒女,也吩咐作父母的,要將真道教導兒女(申六4-9),使人得著虔誠的後裔。因此,婚姻不單是帶來肉身生命的延續,也擔負了屬靈生命的傳遞。

  3.委身的認識
    創四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同房」是「認識」之意。希伯來原文說明了一件事:性愛是在完全坦誠,完全付出,也完全接納的基礎下,認識對方,也讓對方認識自己,向對方委身,也接受對方的委身。

  因此,性愛不只是生理感官的享受,也是心裏層次的認知;不只是生理行爲,也代表人際關係;不只是短暫的、需要的快感,它更是長遠的、深摯的契合。所以有人說:性行爲是「示愛」,而不是「做愛」。

    又有人說男人爲「性」而「愛」,女人爲「愛」而「性」。雖不完全正確,卻也有幾分道理。然而不論如何,總是有「愛」有「性」(Sex with Love)。有「性」無「愛」的關係沒有責任感,有「愛」無「性」的婚姻缺乏滋潤感。這樣的責任感和親密感,使性愛唯有在婚約的安全感之下,才能坦誠進行。

  婚姻中一生之久,因此性愛要建立在長久的親密關係上。如箴言五15~19所記「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裏的活水。……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取的妻。 ……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三、婚前性行爲的藉口
  來十三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爲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根據聖經的原則,婚前和婚外的性行爲都是罪,都是神所憎惡的。然而在美國現今的社會中,十幾歲以下的女孩子在婚前有性行爲的已達百分之七十五,這是何等驚人,卻又何等可悲的數字!

  我們需要了解一般婚前性行爲的主要藉口,認識其中的錯誤,並提醒自己慎加防範。
 1.生理的本能需求
  誤解「食色,性也」的意義。飢餓需食是自然現象,但也得取之有道。性雖然是生理的本能,但當沖動之時,需要去控制它,紓解它。成熟而有責任感的人,懂得去控制性慾,而不是被性慾所駕馭。

 2.傳播媒體的誤導
  電影、電視、錄影帶、電腦網路常常給人一個錯誤的形象:認爲男女相識、相悅,就自然的發生性行爲。其實這都是誇大的宣染,因爲在愛情的關係中,最重要的是互愛與互重,而不是肉體的情慾。是凡引誘人進入試探的大眾傳播媒體,要小心的防範、躲避它。

 3.避孕方法的普及
  避孕的常識越來越普及,避孕藥、避孕套也越來越容易得到;於是既不會懷孕,就放膽縱慾。有人說:「現代好的母親,就是在她進入青春期的少女早餐盤裏,不要忘記放下一顆避孕藥」,這種說法實在荒謬。縱然如此,避孕藥有時會忘了喫,有時會來不及喫;而避孕套呢?只有百分之八十的可靠性。

  爲了婚前性行爲而避孕,是捨本逐末的方法。真正「安全的性(Safe Sex)」,是婚姻中的性,是婚前不要有性。

 4.同儕壓力的影響
  人是群體的,很容易在多數人的影響下決定自己的行爲,如未婚同居,婚前性行爲……等。特別是尚未定型,觀念不清的青少年,很容易因同學、朋友都已有性經驗,因此也在壓力之下走上同一條道路。
  「持守貞操」的觀念應取代「安全的性」的誤導。根據一九九六年的一項研究顯示:自從美國青少年接受「持守貞操」的教導課程後,性行爲的活動減少了百分之五十四。持守原則,擇善固執,敢於與眾不同!

 5.愛情觀念的偏差
 以性行爲來驗證愛,以性行爲控制對方,或是以性行爲滿足自己的安全感,這些都是對真愛與性愛,在認知與表達上有了偏差。

Barry St. Clair與Bill Jones在「Sex: Desiring the Best」一書中,爲性愛與真愛作了一個比較:

  性愛:               真愛:
以自我爲中心    以對方的需要爲中心
隨肉體的喜好而行   自我節制
滿足肉體的需要          關懷身心靈及社交的全人發展
不達目的則浮躁易怒   恒久忍耐
嫉妒爭競    待人恩慈
無須坦誠相待    彼此真誠溝通
一項本能    一種委身
短暫消逝    長久存在
性愛說「我愛它」   真愛說「我愛你」

  有些兩情相悅,兩心相許的人,認爲性愛不過是遲早的事,既已海誓山盟,又何必苦苦等待?特別是那些已經訂婚或將要結婚的男女,有時較容易發生性行爲。但若用另一角度來看,婚期既已指日可待,性愛又何需急在今夕?堅持尊重婚姻的聖潔,將最親密的性行爲留待婚後,至終會帶來更幸福的婚姻。

未完待續......

(註:歐陽夏德瑜師母爲北美華神基督教輔導碩士,在臺灣、北美牧會數十年經驗,現在美國德克薩斯州達拉斯牧會)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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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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