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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道歉、究責、補救 —金門大橋必須儘速復工
2012/12/21 09:15:17瀏覽405|回應0|推薦0

前後延宕十多年,好不容易在民國99225日獲行政院會通過的金門大橋興建案,在歷經主體工程四度流標後,終於在今年312日由樺棋營造公司得標,詎料,工程進行不到幾個月,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又於1211日撤銷金門大橋決標案,終止與原承包商樺棋營造公司的契約,交通部國工局並表示將追償損失,同時重新辦理招標。

發展至此,剛啟動不久的金門大橋建案業已停工,主辦的交通部國工局則與原得標廠商為工地接管問題產生爭議,使得原本就一波三折的金門大橋更加顯得命運多舛。

誠如台金兩地多數金門人共同的感慨一樣,我們不禁要問:這究竟是什麼公共工程發包品質?這是身為金門人的悲哀嗎?然而,金門人不能只是抱怨、委屈、自憐自艾,我們要求道歉、究責、速謀補救,質言之,金門大橋必須儘速復工。

一、必須有人道歉:金門大橋可謂台金兩地金門人、甚至是旅外金門鄉親長期關注的重大建設,相較於廈門在20年內陸續完成廈門跨海大橋、海滄大橋、集美大橋、杏林大橋、廈門海底隧道翔安隧道等五座廈門聯外橋樑,「金門大橋」從研議、興建到預定完工,耗時竟然超過20載,此次停工事件無論後續如何處置,勢將影響大橋預定工期,這麼多的政府層級,這麼多的主事者,總該有人為本案之人謀不臧、行政效率低落向國人道歉。

二、必須有人負責:國工局之所以勒令原得標廠商停工,起因是未得標廠商榮民工程公司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起申訴,指得標的「樺棋營造」並無「橋樑工程」承作經驗,而且與招標公告的「單次契約」金額要件不符。然而,得標商樺棋營造卻稱,該公司係經「國工局合法招標、審標、開標,認本公司符合投標資格」,甚至在未得標廠商向公共工程委員會提起異議申訴後,國工局仍「於101612日工程協調會議中,明確指示要求本公司『加速繼續推動工程』……」。

對照三方說法,著實令人不解:究竟得標商樺棋營造是否符合投標資格?如果不符,為何能得標?如果符合,又為何被終止契約?國工局為何同意在前?又否決在後?何以得標者不是合格廠商?而是具有爭議者?招標評選過程是否有違失?觀諸國內重大工程評選過程弊端重生之前例,金門大橋一案,恐非行政究責可以善後,檢調單位應主動進行偵察,以懲不法。

三、必須速謀補救:金門大橋興建案,是海內外金門人共同關注的重大建設,金門的建設已經整整落後廈門30年,不容再行耽擱蹉跎,相關權責單位與主事者必須速謀補救,俾使金門大橋如期完工。(20121221金門日報浯江夜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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