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一個好人
2010/04/19 20:49:44瀏覽341|回應0|推薦5

一個好人,是成龍的電影!但是今天我要講的跟他沒有關係。當我們對心怡的對象表白時拿到好人卡,我想大家都高興不起來!不過如果是因為幫助別人,而獲得他人的肯定與鼓勵,也許付出再多也甘之如飴。

 

不過最近好人難做喔!日前我們開車出遠門,在休息站的時候有一對母女想上廁所,偏偏又找不到衛生紙!看著兩人手忙腳亂搞不定那台衛生紙販賣機,我便拿了一包面紙要給她們來使用,沒想到人家竟然完全無視、不理會!雖說我長的其貌不揚,但也不至於像是會騙小妹妹去看金魚的怪叔叔吧讓我脆弱的心靈受到了打擊!這年頭好人真的有這麼難當嗎??

 

這兩天還有一個潮T事件吵得是不可開交,我只是覺得,難道黑人就不能當好人嗎?這是一個很嚴重的種族歧視喔!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黑人是台灣黑人,不是美國黑人。到底是哪一個黑人?那就是范范范瑋琪的未婚夫,陳陳陳建州!奇怪,為什麼介紹他們兩個人都要口吃??whatever

 

談到義賣,不曉得大家對於義賣所得是否該全數捐出,又或者可以扣除成本這點有何看法呢?我個人道是覺得這個問題跟我以前考駕照時考過的一個問題很像,題目是:國道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是多少?答案一是一百公里,答案二是一百一十公里。當然很明顯的,兩個都對!這是送分題。所以,照理來說義賣所得是可以扣除成本之後捐出盈餘,但是如果你口袋夠深,要不計成本全數捐出我也會給你拍拍手!but並不代表這樣才是正確解答!不過義賣又有分為新品義賣,或二手商品義賣,當然如果是販售二手商品要扣除成本,這點就不合理阿!假使我買了一個包包價值一千元,使用一年之後要來個義賣,以一千兩百元高價賣出!那麼我扣除成本一千元之後只捐出兩百元,這不成了變相圖利自己?因為我免費使用了這個包包一年!何樂而不為?

 

其實談到義賣,我們家倒是有相當豐富的經驗!基本上參與過的義賣活動不下數十次,大部分也都是以食品為主,還有主打商品臭豆腐,一年難得吃一次的美味甚至還紅到日本去呢!大家都覺得義賣賺很多,捐得很少!其實我舉個例子好了,以之前賣餃子為例,每顆水餃成本一點五元,熟水餃只賣三元,我今天如果賣了五萬顆水餃,等於會有十五萬元進帳,但是每顆水餃成本一點五元,所以扣除之後還有七萬五千塊錢,其他還有瓦斯、餐具、調味料等開銷,如果沒有義工可能還要聘請工讀生,當然你不可能說今天是義賣,所以工讀生不可以領錢!這些成本扣除之後實質上的捐款可能剩不到五萬塊錢!這樣的流程還必須受到質疑?OK那我不計成本全數捐出,自己勞心勞力來義賣,還必須額外負擔約十萬元成本費用,當然十萬塊錢對某些上流社會人士來講是?鼻屎大的錢?,可是對我們這些下流社會人士來說算是一筆相當可觀的費用!那麼是否未來要捐款或義賣的人士都必須要具備小開或者大企業家之條件才可以?

 

其實義賣活動最重要的,在於參與的過程,捐多捐少只是一個心意,我們到廟裡拜拜,佛祖也不會跟你說:求姻緣捐一千、求事業捐兩千、保平安捐三千。就是誠心誠意的付出心力,在參與的過程中,能尋求到快樂,心靈的平和,還有更多的智慧,如此而已。像是近幾年不景氣,消費者每個都變成了EPSON,就是比較省!很多次義賣都賣不到該單位要求的最低金額,必須自己吸收成本之外,還得自掏腰包貼補差價,所以很多人慢慢遠離了義賣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活動!其實大家對於公義活動已經越來越不熱中,只希望不要因為這些事件,讓人心越來越冷漠!

 

在這裡我要講一個真實故事,這個故事發生在某個鄉下地方,以前有一個人看見一群小朋友拿著石頭丟蜂窩,那人心想,萬一小孩子真的不小心打中蜂窩,不只孩子的生命受到威脅,那群蜜蜂螫完人之後也同樣會一命嗚呼!於是那人便上前勸阻,自掏腰包拿給零用錢讓孩子去買糖果、到別處去玩!當晚他回家燒了開水用大洗澡盆裝著,手上端著洗澡盆準備進浴室梳洗時,突然看見一隻蜜蜂朝他飛過來!那人心一驚,放開了雙手驅趕蜜蜂,澡盆就這麼掉在地上了,後來當他把澡盆拾起後,當場讓他傻眼!因為裝滿熱水的澡盆就這麼不偏不倚砸中面前的一條毒蛇!如果那隻蜜蜂沒有出現,如果那個人再往前走一步,恐怕早已經遭受到毒蛇的攻擊,甚至喪命!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更何況他救的是千千萬萬個生命!

 

這個故事要告訴我們,當你心存善念,做了一件好事,不必想要獲得任何回報,越是強求,你就越得不到!但是在這無形之中你會受到的利益,可能遠超出你所做的一切,或許你只是講了一句話,或許你只是施捨了一個麵包,但是這種力量是無窮盡的。或許未來我會接受到某人的幫助,或許未來我會幫助到某個人,就是這種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千傳萬萬萬的力量,可以世界變得更美好!希望就從現在開始,從你我開始,不要把愛放在心底,請把它分享出去!有一天你也會接受到別人滿滿的愛!在此祝福各位!那位睡著的同學可以起床了,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imo5241&aid=395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