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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特寫:大法官 林子儀 側寫
2011/07/26 00:03:33瀏覽1384|回應0|推薦1

大法官 林子儀 側寫 張力中 撰錄2005.11.14 

專長憲法、人權,長期研究資訊法、生命科技法的司法院林子儀大法官,1114蒞臨台南一中,就「法律與教育」發表專題演講。林子儀大法官指出,臺灣的亂象是大家做為起碼公民的角色、能力有問題。目前學校課程必須活潑開闊,兼顧理想和現實,不僅要培養學生關懷社會、良好的公民德行,還該有積極參與的能力。

林子儀說:威權時代就有公民課,它教導人民應有的權利和義務,雖然當時只是講講人權保障,像掛羊頭賣狗肉,但是羊頭還是要掛出來,可見公民教育的重要,只可惜它現在卻似乎被忽略了。林子儀承認:臺灣進入民主化社會,不管在位者或有影響力者或底層人民,卻無民主化公民素質。

曾擔任澄社社長、司改會委員,以及二千年政黨輪替後的跨黨派小組成員,自由主義色彩的林子儀表示:民主的真諦是相互尊重,不單是「數人頭」決定勝負,或是偏頗的多數暴力,因為少數無法表達意見,就容易因不滿而反撲。其實,參與不光是投票,還要意見表達、溝通。但是,凡事不要政治化,現在臺灣好像是全民搞政治,而大陸當年文革災難就是如此。

林子儀指出,法律問題的解決看個案,沒有標準,就算大法官的見解也不穩定,可能「此一時,彼一時」。例如釋字31號文主張國家變局下,中央民代不改選;但是,釋字261號文就要求改選。林子儀說,價值不是絕對,而是相對。在眾多答案中作選擇,只是暫時解決問題,到了另一時空,就可以重新選擇,所以,法律答案只是暫時答案,若以為它是標準答案,就僵化了思考。

對媒體誹謗、網路色情和基因科技的社會變動,法律的界線和保障範圍,林子儀也有專精的研究,他說,從瑪莉羊到最近韓國的複製狗,科技產業會產生大衝擊,牽涉到生命,使各界對「人」重新定義。所以,最近他積極研究科技法律,因為,生命研究前要有平行的倫理研究、法律研究。

而針對嘉義某檢察官投書報紙主張:法界人士該多到國中小宣揚法律,避免孩子因不知法條而犯罪。林子儀評論:法律教育不完全是宣揚法條。法令多如牛毛,大法官也無法背下所有法規條例。根本上,法律教育是要讓人回到做人的基本道理,那就是不偷、不搶、不盜、不傷害人。法律要從道德吸取養分,並加上教育,三者要揉合在一起。

林子儀說,在無罪推定原則下,寧願錯放一百人,也不能錯殺一人。法律如此,校規也應如此。學生犯錯,老師應該哀矜勿喜,聽聽學生的理由,思考他為甚麼犯罪。同時,現代學生早熟,吸收資訊管道多元,老師也要加強學能,才能罩得住學生。

當有學校老師詢問:政府調整軍公教人員18%優惠存款利率,是否有政策凌駕法律之失?林子儀表示不予置評,因為,大法官要有分際,不適合拋頭露面,做不當的交遊、議論,所以,他到臺南一中演講前,曾向司法院報備,不會逾越尺度。

不過,林子儀聲明若以法律系教授觀點看18%事件,那麼,法律在刑法上不溯及既往,但在民法和行政法上卻可以,如果溯及既往牽涉到信賴保護原則,必須有適當的補救措施或過渡條款。林子儀補充說,雖然法律很多地方是技術性的,但是,遵守法律仍是最起碼的公民道德;此外,法律當然要跟大多數人感情符合,否則很難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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