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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潭弊案,總統職權採實質認定說
2010/11/12 08:24:25瀏覽2434|回應1|推薦25

周占春法官對於總統職權採形式認定說

(請參考《總統請聽周占春的話,別再大權在握了》)

龍潭弊案,高等法院審理本案之法官,採實質認定說

(最高法院尚未看到判決內容)

雖然不能說高等法院法官打了周占春法官一巴掌

但能將憲法解釋成這樣子

就好像把平等權解釋成形式平等說,而不採實質平等說,是一樣的慘狀!

以下貼出龍潭弊案中有關憲法實質認定說之見解:

(高等法院98年度矚上重訴字第60號刑事判決,辛○○就是阿扁啦!)

辛○○自民國89年5 月20日起至97年5 月19日止,擔任中華民國第10任及第11任之民選總統,並依憲法之本文,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對內統率全國陸海空軍、辛○○自民國89年5月20日起至97年5月19日止,擔任中華民國第10任及第11任之民選總統,並依憲法之本文,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對內統率全國陸海空軍、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任免文武官員及解決院與院間之爭執。又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85 年第9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憲法第55條第1 項關於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規定,停止適用,是行政院依憲法第53條之規定,雖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惟行政院長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既由總統直接任命之, 所為行政自應對總統負責,辛○○擔任之總統,為我國實質上最高、最終之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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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筆者那篇文章寫得比較完整一些,這一篇主要是針對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不必經過立法院同意,還有一些憲法規定的職權,所以認定總統是實質上最高、最終之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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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憲法  》》圖解行政法  》》圖解民法(一版五刷修正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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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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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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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2010/11/13 12:59
至少還有人腦袋是清醒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