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個資滿天飛 保護法在睡覺
2005/07/09 19:43:51瀏覽994|回應1|推薦10
資料外洩助長詐騙 「人頭」淹腳目 個資法修正案還躺在立院

錢世傑/調查員(北縣板橋)

報載內政部為防止層出不窮的詐騙事件,想將金融卡非約定轉帳金額從每天最高十萬元降低至一萬元,此舉實在讓人難以忍受,也很難想像未來生活有多麼不便利。

資訊時代帶給消費者的便利,不應該就這樣被剝奪了,尤其是只為了社會上詐騙事件過多的原因,難道沒有其他方式可以防止嗎?

筆者從事犯罪研究與教育工作,認為應從詐騙案件之源頭著手。讓我們回顧一下過去,「金光黨」是最常聽到的詐騙集團,但是現在這種犯罪手法因為風險太高,且一個個騙實在欠缺成本效益。現代社會資訊發達,一個犯罪集團只要購得大批名單資料,就可以採亂槍打鳥的策略,將名單上數以萬計的民眾當作潛在受害者,進行詐騙,配合人頭帳戶、電話的運用,只需要極低的成本,又不需與受害者面對面接觸,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一般民眾也應該認知到詐騙案件之防制應從下列問題著手:

一、資料外洩是詐騙案件快速成長之主因。民眾大多持有信用卡或使用手機,因此銀行、電信等業者多握有民眾的基本資料,雖然業者對外宣稱有完整的保密機制,惟仍無法避免不肖內部員工循各種管道將個人資料販售給詐騙集團。

去年中,執法機關曾偵破電信員工將客戶資料賣給不法集團之案件,引起軒然大波,政府要求電信業者應予以賠償,電信業者也提出免費換號、降低月租費等賠償措施,惟事後因判決尚未確定,至今仍無下文。

信用卡方面也不惶多讓,許多銀行皆因內部管理不善,或因為系統外包、直效行銷而造成第三人取得客戶資料,終致個人資料仍然滿天飛。

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修法遙遙無期。現行個資法只能針對八大行業(徵信、醫院、學校、電信、金融、證券、保險及大眾傳播業)及指定行業加以處罰,所以只要不是從事前述行業而販賣個人資料,就難以依據個資法論罪科刑,執法機關也只能眼睜睜看著許多業者恣意販售個人資料。

其實個資法修正案業經行政部門通過,可是躺在立法院中「睡覺」,恐非全民之福啊。政府應多努力推動個資法之修正,才有實質上的效益。

三、人頭氾濫阻礙執法機關偵查進度。台灣不但錢淹腳目,連人頭也淹腳目。市面上隨處皆可輕易購買便宜的「人頭系列商品」,許多案件追查到最後,往往只能查到人頭,真正的犯罪集團難以偵破。

歸究其因,不外乎申辦帳戶、網路服務等項目之審核流程不夠嚴謹,加上人頭很容易因為證據不足而難以定罪,無法產生遏阻犯罪之效。雖然政府部門早已研擬各種因應措施,但遭遇業者反彈,迄今尚無改善。


【2005-04-14/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25657

 回應文章

克里斯。李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哇哇哇
2008/01/09 19:02

JC,你在城邦比我資深吔

是資深老員工了

J教授(kf0630) 於 2008-01-10 08:31 回覆:
沒有啦!早期寫一寫之後就冬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