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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江國慶」是誰?
2011/01/31 07:16:09瀏覽4893|回應34|推薦16

遲來的「正義」永遠不是正義,只剩下無助與無窮的憤怒、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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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孩子被冤殺2010-05-14《重貼》 

  

前言:十月十日,是中華民國的「國慶」,總該是一個舉國歡騰的慶點,但是,一個出生在十月十日,名字正是國慶的孩子,江國慶,卻是一個「血染的國慶」,讓我們感到驚慌與恐懼‧‧‧ 

   

民國八十五年間發生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軍方當年速審速決,槍斃江國慶。但監察院歷經七年調查公布調查報告,認定國防部違法指派反情報隊以非法手段取供,自白內容和客觀證據充滿矛盾,只採信瑕疵證據,其他證物尚未檢定,又漠視另一凶嫌可靠自白。軍方火速執行死刑,監委痛批:「如強盜明火執杖,擄人父兄妻兒。」

      

怎樣的「非法取供」?逝者已矣,難以追查,但是,江國慶蒙冤前,寫給他父親的家書,似乎,透露了軍方無法無天之「刑求、構陷、演練」慘絕人寰的真相。

  

※刑求: 

   

「爸:寫第一份自白書是在八十五年十月三日晚上所寫的,從禁閉室被帶至隔壁的小房間,寫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的生活作息,寫到八十五年九月十七日還是十八日忘了,用十行紙寫的,然後正前方的電視螢幕出現女童解剖錄影帶,我說我不想看,那人說沒關係,他沒看過叫我陪他看,此時總部的幾名教官進了房間,柯中校用手摘我眼鏡,作出欲打我之姿勢,隨後斥令我站到桌上想一想,又叫我跪在桌上,最後叫我跪在椅子上,結果有人從背後打我,口中還說:江國慶,我們找你找得好苦啊!柯中校接口:待會要帶你去二個地方你知不知道,我說不知道,此時他就拿出電擊棒叫我猜,我仍答不知道,結果中校就用電擊棒發出啪啪的電擊聲,還有類似防盜器的高分貝聲響,又有一名少校說:車來了嗎?在這問問不出結果,之後便套上眼罩和手銬」-86.6.7江國慶獄中家書。 

  

※構陷: 

    

「出了禁閉室被帶至另一小房間,左右有強烈的燈光詢問我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人在那?A我照先前在禁閉室所作的自白書上說,我在營站睡覺,教官說放屁,之後便叫我體能,一邊做一邊問:為什麼你的褲子上有血跡?還有找到的衛生紙」我說不知道,因為當時中午確實沒有離開營站,接著反覆強調:你不承認沒關係,光是這些就足以判你死刑,教官會救你等等」徹夜的偵訊使我受不了,才照教官所教的,你中午是不是在廁所,接著在那遇到小女孩......問了一句叫我寫一句,如此東加一些西加一些,便成了該份自白書,還有跟司令求情更是教官一手教導,但是我沒做,原本是要跟司令講:我沒做,才有如此舉動,問完自白書後,醫官曾來檢查身體,可能是因為我的精神狀況,才會有如此舉動,醫官那應該有資料,且醫官當時說,如要詳細檢查要至醫院,但被教官一口回絕」--86.6.7江國慶獄中家書。 

  

※演練: 

    

「原以為事情結束了,可以好好休息,沒想到又被帶至現場,按照教官們所教,從廁所到水管邊一一表演,我才瞭解,原來他們努力了一晚用意在此,完工後,我看見鄧少校吁了一口氣,我還以為終於沒事了,正當慶幸時,我卻沒回寢室,後來也沒回去,因為我又戴上眼罩上了車,奇怪,不是說好沒事的嗎?難道有什麼表演不佳需要重來,我不敢問,怕電擊棒又在我身上招呼,過了好久,車終於停下來,走了一段路,眼罩才被摘掉,映入眼底的竟是一所監獄,我想大概又要表演了吧,之後關入獨居房,檢察官也曾來過兩次,問過了筆錄,雖沒教官在身旁,但交代猶在耳邊,因此依然很合作述說,但記憶有限,檢察官就幫我增加內容,我心中更確定檢察官也是來表演的,不然他怎麼也會台詞呢?但疑問隨著身體的康復和精神恢復而來,不是說好沒事嗎?為什麼要把我關起來,直到接近開庭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沒事的是他們,他們因偵破而鬆一口氣,而我,不,不可以,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我沒做,我是被逼的,眼淚如潰堤般流滿了臉頰」-86.3.21江國慶獄中家書。

   

同樣的這批人,還升了官,中校變成上校了,三年後,這批人有同樣以「冰塊凍下體」、「活埋逼供」‧‧‧差點構陷了另外三名阿兵哥,在八十九年被監院糾正。

     

江國慶、三名也被構陷的阿兵哥,都是二十歲的孩子啊!他們的遭遇,竟會在二十世紀末發生?而我們的軍方,卻遲遲反應遲鈍,一點反省和改革都沒有‧‧‧

   

一個才二十歲的孩子,冤死人,事隔十幾年,監察院「糾正」又如何?已經過了「追訴期」,能挽回一個不幸的生命、一個破碎的家庭嗎? 

   

這樣的故事,如果不進行真正的改革,誰能保證,如此慘絕人寰的軍中悲劇,小阿兵哥的悲歌,不知何年何月,還會又發生一起「我們的孩子被冤殺」的悲劇‧‧‧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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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默許酷刑嗎?2010-05-15《重貼》 

 

前言:如果軍方只想「息事寧人」哪個父母不怕有一天,他們辛苦拉拔的孩子服役時,會碰到下一個「柯仲慶」,變成下一個「江國慶」? 

   

監委指空軍士兵江國慶可能因性侵案而遭刑求逼供、冤死槍下,被指刑求取供的隊長柯仲慶,不但沒受到追究,現在還擔任任台中「金典酒店」總管理長,更在媒體上表示,他「非常慎重」,辯稱沒有刑求,對於監察院的糾正,他感到「遺憾、難過、不公平」。

     

我們該相信誰?

    

不止江國慶可能冤死,在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三日的「空軍總部桃園基地彈藥失竊案」,還是柯仲慶同一批人在「辦案」,也冤屈了羅樟坪、蘇黃平、和王至偉三位小兵,這些「台灣之子」所受的酷刑遭遇,在監察院於八十九年八月十七日,正式通過的「糾正文」中,其中場景,讓人觸目驚心‧‧‧

     

以下所描述,都是整理來自這份「國家機關正式公文書」,這樣文件的效力,絕絕對對應該比當事人喊冤更具可信度!

   

被監察院提到的軍方人士有七名,一個將軍,六個校官,共是一顆星星與十一顆梅花,請不要忘記,他們是如何對待三個小兵的。 

  

這七個名字,請記起來:被指派督導的少將高應方,以及一位上校柯仲慶,三位中校葉思興、潘以成和周大文,還有兩位少校梁玉樹及何祖耀。 

  

羅、蘇、王所受的酷刑,監察院的「國家級正式公文書」描寫如下:

  

受到最陰損待遇的是羅樟坪: 

 

    在地下室被打手背和背部。 

 

    用冰塊冰凍其下體。 

   

蘇、王兩人則受到最不人道的活埋驚嚇: 

   

    柯指示葉將蘇、王兩人「活埋逼供」,由何駕車,四校官將蘇、王兩人矇眼戴鐐銬押上一台大福特廂形車,載到野外空地,叫蘇、王兩人躺下,用預先備好的鏟子鏟土在兩人身上,作勢要活埋‧‧‧ 

   

    蘇、王兩人被罰翻滾與交互蹲跳,跌倒在地,校官拿起地上泥土石丟在他們身上‧‧‧ 

  

王至偉還受到更多逼供與驚恐: 

    

    四校官將王至偉放到水槽中,強加頭壓到水中,並加以毆打。 

  

    以軍毯裹住王至偉加以捶打 

   

其它還有未具體指出場景的酷刑: 

  

    用保特瓶、塑膠棒打腳心、腎臟。 

   

    墊海棉椅墊捶打 

  

    運用警棍、電擊棒問供 

  

    以手指捏住三人乳頭 

   

    將三人全身潑水後,用電風扇吹或是通電電擊 

   

這樣的酷刑,監院報告說是從十月四日十月二十二日,也就是說,十八天的慘絕人寰,目地只有一個:屈打成招。

    

最諷刺的就是,當這些軍中惡狼施酷刑欲屈打成招的同時,警方已經破案了,抓到了真正的犯人,「彈藥失竊」根本不是羅、蘇、和王三個倒霉的小兵幹了,他們,差點就被莫名其妙的「江國慶」掉了‧‧‧

    

軍中,更是沒有公義的地方。從柯仲慶等人手中脫出後,我們一定也要記住張衛華這個軍事檢察官的名字。

   

監院報告中記載,蘇黃坪和王至偉都「循體制」向張衛華報告他們受到刑求。張衛華的反應卻是: 

   

    蘇黃平稱遭到刑求,張衛華將偵訊錄音機立刻關掉,後來筆錄中完全不記載。 

  

    王至偉表示遭到刑求,張衛華竟回說,那些傷痕是王至偉自己撞傷的。 

  

官官相護還不止這些中高級軍官,出了事沒多久,柯仲慶等人就退伍了,領了大筆退休金,還被軍方介紹到高雄五星級飯店擔任高級幹部‧‧‧這些惡狼,從來沒有受到追究。

    

當時的空軍總司令叫做陳肇敏,正是馬英九政府第一任的國防部長。而傳出了江國慶可能冤死後,又再傳出羅蘇王的被活埋逼供,台灣社會看到的卻是柯仲慶依然張狂,而我們的軍方、國防部卻是低調內斂?

   

別忘了,不論江國慶,還是羅樟坪、蘇黃平與王至偉,他們,都是台灣的子弟,都是我們的孩子,他們受到的冤屈和酷刑,如果軍方是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哪個父母敢放心,哪個父母不怕有一天,他們辛苦拉拔的孩子服役時,會碰到下一個「柯仲慶」,變成下一個「江國慶」? 

   

更要不客氣的提醒,軍方態度再曖昧的話,擔憂與憤怒的人民將會更進一步的追問:台灣的三軍統帥馬英九,您,能不管嗎?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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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團隊有責任
2011/01/31 12:15

雖然此案與馬政府沒有直接的關係,但重新追究刑責,仍是現在的執政黨責無旁貸的。不然還有誰能去處理?

如果此時執政黨還是一副包庇的態度,那真可稱得上是共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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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創夏只有對馬英九的仇恨心
2011/01/31 11:23

黃創夏只有對馬英九的仇恨心,你所表現出來文筆風格與目的,無日不罵馬英九無以過日,那種壞心,是非不分為打馬而寫文章,黃創夏你就有慈悲心?

利用媒體公器,根本不是在監督評論,而是在鬥爭馬英九,稱人為馬迷,那你自己不也是蔡迷,憑何叫人滾出去見笑轉生氣,還是鴨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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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江案件的始末,內心真正痛苦
2011/01/31 10:51

這2.3天看完將被冤判冤殺的新聞, 內心是激動痛苦的. 一條年輕的生命,21歲的青春就這樣消逝, 原因在於當時軍方屈打成招, 及恐刑求東窗事發危及高層不顧另壹真兇招認.

.

我本人也上FB跟馬總統提及這一冤案, 望他能為此發言. 雖然當時將領時至今日法律追溯期已過, 但不表示無道義上的過失, 伯仁因我而死!

.

至於一群毫無悲憫惻隱之心,還能說風涼話的網友, 我祝福你們不會如同江國慶般, 嗚呼哀哉!遭遇如此冤屈! 過個開心好年! 


邱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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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心態可議,其心可誅
2011/01/31 10:27
蔡英文高分貝指責18趴,被抓包之後還大聲宣示,因為沒錢,他不再捐款。這種人渣,還能配當人嗎?
還有 江國慶的冤獄,明明就是李登輝與陳水扁的時代所發生的案子,民進黨還是可以扯到馬英九,黃創下的心態實在事態可惡了,我們全民要求蔡英文應該出來道歉。
黃創夏(karl6406) 於 2011-01-31 10:32 回覆: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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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創夏初一罵到初五?煩不煩?
2011/01/31 10:09

下一個「江國慶」是誰?

也有可能是「黃創夏」?

黃創夏都過年啦你還不善罷休仍就努力打馬英九來獻蔡英文情黃創夏這麼用心努力,蔡英文過年除夕應發個大紅包給黃大刀獎賞

黃創夏加油繼續罵從初一罵到初五每天繼續罵看有沒辦法把馬英九罵衰那蔡英文就可當上台灣第一位女總統了天下第一功臣黃大刀蔡英文要任命黃大刀統管三軍當國防部長整頓軍紀黃大刀更要身兼司法部長,改革司法,台灣就不會有冤案了。

黃創夏是先知先覺,無所不知,無所不懂,他是台灣救星,天祐黃大刀,天祐台灣天祐中華民國。

黃創夏(karl6406) 於 2011-01-31 10:33 回覆: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魔師帆正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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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再有 下一個「江國慶」...
2011/01/31 09:48

江國慶 事件,凸顯了 人權 的重要。

@

根據媒體報導:英特爾 將 聘請
黑眼豆豆 的主唱,擔任創意總監


魔師曾為ECFA寫歌啊!

#

魔師的〈環線真好〉,改編
自 林俊傑 的〈豆漿油條〉


作詞:魔師傲神州   作曲:林俊傑


~

鐵馬倫拼交通,有純白的理想

整合出一卡到底,給你綠色運輸網

鐵馬倫對你笑,打造新北城市

認真打拼不油條,新新台北真美好

=

風火倫、跑街道 , 跨越黃昏與晨曉

新北市、敢嘗試 , 投給立倫是最好

三環三線真美妙 , 通勤出遊品質高

建設就是要這樣 , 它才幸福美好

#我知道、拼建設 也常有經費困擾

 但知道、也不能 只吃豆腐就好

 豆漿離不開油條 舉債建設控管好

 新新台北要這樣 敢嘗試才美好

△風火倫、跑街道 朱朱倫、創造美好

 拉拉山 水蜜桃 好 世界知道(最好)

國民黨馬立強,認真拼每一秒

三環三線真美妙,新新台北一定好


要相信老母娘是唯一正法

Cat 9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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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閹馬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2011/01/31 09:47
馬英九的政治責任 為何監察委員遺憾、要國民黨負責 2011-1-31 自由時報 轉載

江國慶遭槍決的冤案,社會一片撻伐軍方聲浪,於是馬英九對人民的不滿表示會有作為,但能依刑法懲罰相關軍官嗎?不能!因為早已超過十年追訴期。

江國慶父親江支安,早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就向監察院陳訴。江國慶在一九九七年被槍斃後,同年十二月,江支安繼續向監察院申訴。一九九八年,曾任民進黨主席的監委江鵬堅和陳光宇接手調查,一九九九年公佈調查指出除被告自白外,均無證據證明被告涉案,且國軍法醫中心鑑定書缺失連連等,然軍方依然不認錯。江支安繼續在一九九九、二○○一、二○○二年多次向監察院續訴。二○○四年底,監委張德銘、古登美等續查,並列為重大案件,但又因為二○○五年二月監委任期屆滿後暫停。

接著,馬英九在擔任國民黨黨主席後,開始杯葛監委審查與提名,造成監察院空轉將近四年,使得監察院無法繼續處理江國慶案。

二 ○○六年十二月,王金平曾敦促馬英九讓監察院早點恢復運作,但泛藍在馬英九領導下,依然強悍地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不斷封殺包含監委和軍購在內的議案;一直到馬英九在二○○八年上任總統後,才讓監察院恢復運作。然而,此時已經超過了追訴相關軍官刑事責任的十年追訴期;而這也是為何監委馬以工對此表達遺憾,李復甸抨擊國民黨需負責的原因。

可笑的是,當監察院在馬英九的「同意」下,於二○○八年恢復運作時,馬英九在該年十二月表示他非常認真看待五二○宣誓時的第一個承諾「余必遵守憲法」,因此儘速讓五權憲政機關順利運作,尤其是監察院空轉多年。只是,讓五權憲政無法運作的就是馬英九;如今,馬英九更造成了台灣人民無法及時透過監察院追究枉法濫權的陳肇敏、柯仲慶、許應強、鄧震環、李書強、何祖耀等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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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到2008 完全沒軍購, 2005 到2008 完全沒監委, 如此惡意杯葛國政, 老閹馬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Jacarand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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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
2011/01/31 09:35

不是進入"清算"時代

而是進入"執法"時代

二次世界大戰後1948年聯合國人權宣言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簽署之後 六十年來一直是沒有牙齒的老虎

二十一世紀起 國際刑事法庭就是聯合國人權宣言的執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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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清算的年代
2011/01/31 09:23

話說懶鬼當年軍中的友人    給政戰系統取了個有趣的外號     破壞兵!  哈!

想想這些人審訊過程受到的待遇     居然是在解嚴之後    就知道軍中的文明化

其速度遠遠慢於社會

至於這些高升的人     後來藍綠都重用過(尤其那個長得很像司馬中原爺爺的阿敏部長)

懶鬼想到一句話:     出來混    總是要還的!   (該去陪1020的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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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廢死議題!     懶鬼總覺得一碼歸一碼!   可以討論

但建議不要借屍還魂   以司法牛步的改革速度    以及沒有好的配套下   

很抱歉!     廢死不可! 

懶鬼對廢死聯盟    跟對藍綠政治人物一樣   都打一個大問號     


Jacar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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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取供詞
2011/01/31 09:08

是聯合國人權宣言中明白列出的"危反人道罪行"

下令執行酷刑的加害者必須依法加以審判

而不是要總統道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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