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下一個「江國慶」是誰?
2011/01/31 07:16:09瀏覽4890|回應34|推薦16

遲來的「正義」永遠不是正義,只剩下無助與無窮的憤怒、哀傷‧‧‧ 

=======

我們的孩子被冤殺2010-05-14《重貼》 

  

前言:十月十日,是中華民國的「國慶」,總該是一個舉國歡騰的慶點,但是,一個出生在十月十日,名字正是國慶的孩子,江國慶,卻是一個「血染的國慶」,讓我們感到驚慌與恐懼‧‧‧ 

   

民國八十五年間發生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軍方當年速審速決,槍斃江國慶。但監察院歷經七年調查公布調查報告,認定國防部違法指派反情報隊以非法手段取供,自白內容和客觀證據充滿矛盾,只採信瑕疵證據,其他證物尚未檢定,又漠視另一凶嫌可靠自白。軍方火速執行死刑,監委痛批:「如強盜明火執杖,擄人父兄妻兒。」

      

怎樣的「非法取供」?逝者已矣,難以追查,但是,江國慶蒙冤前,寫給他父親的家書,似乎,透露了軍方無法無天之「刑求、構陷、演練」慘絕人寰的真相。

  

※刑求: 

   

「爸:寫第一份自白書是在八十五年十月三日晚上所寫的,從禁閉室被帶至隔壁的小房間,寫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的生活作息,寫到八十五年九月十七日還是十八日忘了,用十行紙寫的,然後正前方的電視螢幕出現女童解剖錄影帶,我說我不想看,那人說沒關係,他沒看過叫我陪他看,此時總部的幾名教官進了房間,柯中校用手摘我眼鏡,作出欲打我之姿勢,隨後斥令我站到桌上想一想,又叫我跪在桌上,最後叫我跪在椅子上,結果有人從背後打我,口中還說:江國慶,我們找你找得好苦啊!柯中校接口:待會要帶你去二個地方你知不知道,我說不知道,此時他就拿出電擊棒叫我猜,我仍答不知道,結果中校就用電擊棒發出啪啪的電擊聲,還有類似防盜器的高分貝聲響,又有一名少校說:車來了嗎?在這問問不出結果,之後便套上眼罩和手銬」-86.6.7江國慶獄中家書。 

  

※構陷: 

    

「出了禁閉室被帶至另一小房間,左右有強烈的燈光詢問我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人在那?A我照先前在禁閉室所作的自白書上說,我在營站睡覺,教官說放屁,之後便叫我體能,一邊做一邊問:為什麼你的褲子上有血跡?還有找到的衛生紙」我說不知道,因為當時中午確實沒有離開營站,接著反覆強調:你不承認沒關係,光是這些就足以判你死刑,教官會救你等等」徹夜的偵訊使我受不了,才照教官所教的,你中午是不是在廁所,接著在那遇到小女孩......問了一句叫我寫一句,如此東加一些西加一些,便成了該份自白書,還有跟司令求情更是教官一手教導,但是我沒做,原本是要跟司令講:我沒做,才有如此舉動,問完自白書後,醫官曾來檢查身體,可能是因為我的精神狀況,才會有如此舉動,醫官那應該有資料,且醫官當時說,如要詳細檢查要至醫院,但被教官一口回絕」--86.6.7江國慶獄中家書。 

  

※演練: 

    

「原以為事情結束了,可以好好休息,沒想到又被帶至現場,按照教官們所教,從廁所到水管邊一一表演,我才瞭解,原來他們努力了一晚用意在此,完工後,我看見鄧少校吁了一口氣,我還以為終於沒事了,正當慶幸時,我卻沒回寢室,後來也沒回去,因為我又戴上眼罩上了車,奇怪,不是說好沒事的嗎?難道有什麼表演不佳需要重來,我不敢問,怕電擊棒又在我身上招呼,過了好久,車終於停下來,走了一段路,眼罩才被摘掉,映入眼底的竟是一所監獄,我想大概又要表演了吧,之後關入獨居房,檢察官也曾來過兩次,問過了筆錄,雖沒教官在身旁,但交代猶在耳邊,因此依然很合作述說,但記憶有限,檢察官就幫我增加內容,我心中更確定檢察官也是來表演的,不然他怎麼也會台詞呢?但疑問隨著身體的康復和精神恢復而來,不是說好沒事嗎?為什麼要把我關起來,直到接近開庭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沒事的是他們,他們因偵破而鬆一口氣,而我,不,不可以,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我沒做,我是被逼的,眼淚如潰堤般流滿了臉頰」-86.3.21江國慶獄中家書。

   

同樣的這批人,還升了官,中校變成上校了,三年後,這批人有同樣以「冰塊凍下體」、「活埋逼供」‧‧‧差點構陷了另外三名阿兵哥,在八十九年被監院糾正。

     

江國慶、三名也被構陷的阿兵哥,都是二十歲的孩子啊!他們的遭遇,竟會在二十世紀末發生?而我們的軍方,卻遲遲反應遲鈍,一點反省和改革都沒有‧‧‧

   

一個才二十歲的孩子,冤死人,事隔十幾年,監察院「糾正」又如何?已經過了「追訴期」,能挽回一個不幸的生命、一個破碎的家庭嗎? 

   

這樣的故事,如果不進行真正的改革,誰能保證,如此慘絕人寰的軍中悲劇,小阿兵哥的悲歌,不知何年何月,還會又發生一起「我們的孩子被冤殺」的悲劇‧‧‧天佑台灣! 

===========

馬總統默許酷刑嗎?2010-05-15《重貼》 

 

前言:如果軍方只想「息事寧人」哪個父母不怕有一天,他們辛苦拉拔的孩子服役時,會碰到下一個「柯仲慶」,變成下一個「江國慶」? 

   

監委指空軍士兵江國慶可能因性侵案而遭刑求逼供、冤死槍下,被指刑求取供的隊長柯仲慶,不但沒受到追究,現在還擔任任台中「金典酒店」總管理長,更在媒體上表示,他「非常慎重」,辯稱沒有刑求,對於監察院的糾正,他感到「遺憾、難過、不公平」。

     

我們該相信誰?

    

不止江國慶可能冤死,在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三日的「空軍總部桃園基地彈藥失竊案」,還是柯仲慶同一批人在「辦案」,也冤屈了羅樟坪、蘇黃平、和王至偉三位小兵,這些「台灣之子」所受的酷刑遭遇,在監察院於八十九年八月十七日,正式通過的「糾正文」中,其中場景,讓人觸目驚心‧‧‧

     

以下所描述,都是整理來自這份「國家機關正式公文書」,這樣文件的效力,絕絕對對應該比當事人喊冤更具可信度!

   

被監察院提到的軍方人士有七名,一個將軍,六個校官,共是一顆星星與十一顆梅花,請不要忘記,他們是如何對待三個小兵的。 

  

這七個名字,請記起來:被指派督導的少將高應方,以及一位上校柯仲慶,三位中校葉思興、潘以成和周大文,還有兩位少校梁玉樹及何祖耀。 

  

羅、蘇、王所受的酷刑,監察院的「國家級正式公文書」描寫如下:

  

受到最陰損待遇的是羅樟坪: 

 

    在地下室被打手背和背部。 

 

    用冰塊冰凍其下體。 

   

蘇、王兩人則受到最不人道的活埋驚嚇: 

   

    柯指示葉將蘇、王兩人「活埋逼供」,由何駕車,四校官將蘇、王兩人矇眼戴鐐銬押上一台大福特廂形車,載到野外空地,叫蘇、王兩人躺下,用預先備好的鏟子鏟土在兩人身上,作勢要活埋‧‧‧ 

   

    蘇、王兩人被罰翻滾與交互蹲跳,跌倒在地,校官拿起地上泥土石丟在他們身上‧‧‧ 

  

王至偉還受到更多逼供與驚恐: 

    

    四校官將王至偉放到水槽中,強加頭壓到水中,並加以毆打。 

  

    以軍毯裹住王至偉加以捶打 

   

其它還有未具體指出場景的酷刑: 

  

    用保特瓶、塑膠棒打腳心、腎臟。 

   

    墊海棉椅墊捶打 

  

    運用警棍、電擊棒問供 

  

    以手指捏住三人乳頭 

   

    將三人全身潑水後,用電風扇吹或是通電電擊 

   

這樣的酷刑,監院報告說是從十月四日十月二十二日,也就是說,十八天的慘絕人寰,目地只有一個:屈打成招。

    

最諷刺的就是,當這些軍中惡狼施酷刑欲屈打成招的同時,警方已經破案了,抓到了真正的犯人,「彈藥失竊」根本不是羅、蘇、和王三個倒霉的小兵幹了,他們,差點就被莫名其妙的「江國慶」掉了‧‧‧

    

軍中,更是沒有公義的地方。從柯仲慶等人手中脫出後,我們一定也要記住張衛華這個軍事檢察官的名字。

   

監院報告中記載,蘇黃坪和王至偉都「循體制」向張衛華報告他們受到刑求。張衛華的反應卻是: 

   

    蘇黃平稱遭到刑求,張衛華將偵訊錄音機立刻關掉,後來筆錄中完全不記載。 

  

    王至偉表示遭到刑求,張衛華竟回說,那些傷痕是王至偉自己撞傷的。 

  

官官相護還不止這些中高級軍官,出了事沒多久,柯仲慶等人就退伍了,領了大筆退休金,還被軍方介紹到高雄五星級飯店擔任高級幹部‧‧‧這些惡狼,從來沒有受到追究。

    

當時的空軍總司令叫做陳肇敏,正是馬英九政府第一任的國防部長。而傳出了江國慶可能冤死後,又再傳出羅蘇王的被活埋逼供,台灣社會看到的卻是柯仲慶依然張狂,而我們的軍方、國防部卻是低調內斂?

   

別忘了,不論江國慶,還是羅樟坪、蘇黃平與王至偉,他們,都是台灣的子弟,都是我們的孩子,他們受到的冤屈和酷刑,如果軍方是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哪個父母敢放心,哪個父母不怕有一天,他們辛苦拉拔的孩子服役時,會碰到下一個「柯仲慶」,變成下一個「江國慶」? 

   

更要不客氣的提醒,軍方態度再曖昧的話,擔憂與憤怒的人民將會更進一步的追問:台灣的三軍統帥馬英九,您,能不管嗎? 


 

( 時事評論人物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arl6406&aid=4842882

 回應文章 頁/共 4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庄腳郎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對對對
2011/02/01 09:40

十月十日生的江國慶,

都被國民黨的狗官殺了!

幹你娘!國民黨!

---------------------------

而且是台獨怪老子李登輝養的一批狗腿子

還有他們一批徒子徒孫幹的

幹.......出來的


庄腳郎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2011/02/01 09:38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無慈悲之心的馬迷們,請滾出去
---------------------------------------------
不挺黃創夏、不挺蔡英文、不臭馬英九的,請滾出台灣

Jacaranda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對於加害者 只有依法審判一途
2011/02/01 07:28
 
對於加害者 只有依法審判一途
道歉 賠償 並不能維持社會正義
德國能在歷經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歷史中走出
中國歷史不能走出國共內戰
台灣歷史不能走出二二八和白色恐怖
...加害者沒有受到審判
而能以下跪 道歉 賠償 丟官 全身以退
讓後來者如法泡製
是中國及台灣歷史及人權的悲劇!

德國法官及法學教授 Bernhard Schlink :
只有加害者才有資格道歉
只有被害者才有資格原諒


Jacaranda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很不幸!
2011/02/01 02:18
從今天的新聞看來,馬總統和國防部都有以道歉、理賠的方式『還給江國慶清白』這樣草草處理。這是台灣社會的悲哀!人權、正義六十年來,自二二八、白色恐怖以來,在原地踏步,冤案瘧囚酷刑構陷,仍然上演,而且加害者完全不必受到審判!

二戰後,德國紐倫堡大審判至今都仍在追查的納粹加害者,與構陷處死江國慶者,犯的是同樣的「反人道罪行」!

馬總統的『人權諮詢委員會』果然是花瓶!
馬總統如果不將此案加害者繩之以法,不但沒有立場道歉,甚至可能成為罪行掩護者的角色!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台灣人悲哀可憐的"優越感"作祟...
2011/01/31 23:24
知錯,道歉...知恥近乎勇!!!
不知錯,不道歉...不知恥似乎勇!!!
 
反正都是勇!!! 台灣人最"勇"啦!!!
 
很多年以前...台灣人看不起(歧視)大陸人,可是同時間,當台灣人走在歐美國家的機場時,所言所行卻被歐美西方人士看不起(歧視)...
 
台灣人悲哀可憐的"優越感"作祟,才會有口沒遮攔的批評陳光標高調行善的行為發生!!!
 
你看不起人家,還有人看不起你呢!!!

台灣政經索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希望此案不是媒體兩日新聞,過了年就忘了!
2011/01/31 21:38
我同意Jacaranda所說

希望此案不是媒體兩日新聞,過了年就忘了!

不過看來馬英九打算用

「恢復江國慶名譽」來草草了結此案。


黃文的重點是,如何能避免產生下一個江國慶。

馬英九所作所為,似乎不符合民眾期待。


我也要問誰是下一個「陳肇敏」?

陳肇敏向陳水扁求官不成,最後加入真調會。

馬英九讓這個狗官如願以償,當上國防部長。



第一個為江國慶案聲援的,是民進黨監委江鵬堅。

看來民進黨更值得人民期待。





我的部落:台灣政經索隱

ㄚ部拉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馬總統公開道歉並協助平反名譽
2011/01/31 20:17
針對江國慶事件,馬英九總統31日下午發表三點聲明,對於國軍發生此一案件,他深感遺憾,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他的家屬道歉,並已指示國防部,研究協助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名譽,並積極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召開記者會說明此一聲明,針對江國慶事件,馬總統認為,監察院就該案已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所涉違失,國防部應深自檢討。今天國防部已公開向江君與其家屬道歉,後續責任追究,將依法儘速進行。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不是進入"清算"時代 而是進入"執法"時代 但...........
2011/01/31 17:13
基本上同意Jacaranda大大您的想法

不過很難有信心 目前就算真是執法時代 還是靠人去執行制度

要軍方內部檢討 這種文化太難了    畢竟還是有他們的徒子徒孫

更何況  可能目前大家的屁股都不乾淨啊   

(除非窩裡反 但也可能淪為派系大清算 互相毀滅   最後失焦)

司法體系呢? ㄏㄏ   會不會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這樁慘案   只能說是   鬼島軍事司法審判史的膿瘍忽然爆開

讓人驚恐

但頭頂生瘡腳底流膿又豈是一朝一夕造成
------------------------

另外懶鬼想到:  目前許姓嫌疑人是否真犯案  也得真正弄清楚
(是就追究刑責  不是也要還他公道) 

不要搞到後來   又是無頭公案   有姦殺案! 卻找不到兇手!

或是  一案三破?  (又峰迴路轉)
-------------------------------
越想越消極  XD!

Jacaranda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老實說
2011/01/31 16:33
剛剛才細讀江國慶的獄中家書。慘不忍睹!
希望此案不是媒體兩日新聞,過了年就忘了!
從其家書看來,參與冤案瘧囚酷刑的不止陳兆敏,如果此案僅以總統道歉了事,行刑下令槍決的人不必接受審判、服刑,那整個社會還有人權、公義嗎?
This is a crime against humanity!

Jacaranda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國家機器殺人
2011/01/31 12:35

絕對要依法審判 繩之以法

馬政府的責任在於將參與酷刑冤案的加害者予以審判

馬總統的道歉 不值一文!


頁/共 4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