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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終將最後勝利
2009/09/11 08:13:41瀏覽22805|回應37|推薦22

「艾奎諾才作一任總統,她的預算超過馬可仕二十一年總統的多少倍?羅慕斯‧‧‧艾斯特拉達,個個都一樣,他們竟敢說馬可仕是貪瀆!」

 

這是二○○七年四月,《中國時報》之「國家報導」專題中,江睿智一篇專訪菲律賓前總統馬可仕遺孀伊美黛的讓人啼笑皆非、卻發人深省之「伊美黛之嘆」。

 

經歷被「人民的力量」驅逐流亡歲月後,重回菲律賓的伊美黛誓言要為她自己和馬可仕平反。特別是面對著二十二年以來,菲律賓的貪瀆不但未改善,反而愈吃愈兇的景況,伊美黛滿心委屈啊!

 

伊美黛把馬可仕於一九四六年在聖璜市購置的豪宅布置成講堂,書房裡擺滿了他們被起訴的共三十五萬份文件。牆上,則是伊美黛精心製作的圖表,每當訪客造訪,伊美黛必拿起教鞭,慷慨激昂地指稱馬可仕被指控貪污了多少錢、艾奎諾比馬可仕多了幾倍、羅慕斯又比艾奎諾多了幾倍‧‧‧,以「三千雙鞋子」聞名國際的伊美黛沒有羞懺,只有「理直氣壯,卻又「滿腹委屈」的辯解。

 

不要嘲笑菲律賓的亂象和伊美黛的不知悔改!誰能保證,數十個年頭後,台灣或許也會有一位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在豪宅中面對堆積如山的指控文件與媒體報導,瘦弱地窩坐在輪椅上,同樣指著牆上的「圖表」,吶喊著:「他們竟敢講阿扁和我是貪腐!」

 

不論從瑞士的「洗錢情資」到特偵組的起訴書,還有太多太多爆發出來的弊案傳聞與爆發醜聞的規模來看,吳淑珍越來越被形容像是伊美黛,陳水扁也被形容可比馬可仕,但依法論法,到現在為止,扁珍貪腐的總金額還是謎,有哪些共犯也還是迷霧重重。

 

二次金改?機密外交?買官賣官?司法院先進?各單位暗樁?陳致中還藏有多少錢?陳幸妤哪來的巨資一再買豪宅?黃芳彥在美國藏有多少巨款?一審再怎麼重判,二審呢?

 

二審會拖多久?除了目前的四大案,其他的案情會進展嗎?一審就算重判,二審、三審、更一、更二‧‧‧不知更到幾審,最後,會不會不了了之呢。

 

等到大家記憶淡了,有一天,突然看到一個平頭青年開名車從旁呼嘯而過,定眼一看,原來是陳致中,他可能已經服完幾年的「洗錢」罪刑,「合法」享用以億為單位的巨資,社會,除了徒呼負負,又能怎樣?

 

菲律賓反貪瀆反了二十幾年,「換人做看看」,卻變成了「換人A看看」,官虎越來越凶猛,吃錢越吃越大口,「人民的力量」變成「人民的悲鳴」,「乙沙大道」上的聖母雕像,並沒有真正撫慰菲律賓人民的苦難。

 

因為因為反貪制度並未改善,當政客勾結朋分利益,貪瀆變成常態,不必付出代價,菲律賓人民變成無奈與冷漠。難怪伊美黛在午夜夢迴時,總覺得自己的行徑和後繼者相較是「小兒科」,超過八十高齡的她,振振有詞地大嘆起「天道不公」了。

 

台灣反貪腐反了三年多,改善了什麼?「財產信託」不是真正強制、「財產申報」拖延敷衍、「不明財產罪」越改越不明確、「白手套」條例在立法院中有太多的「白手套」,把法令改到面目全非‧‧‧「陽光」、「反貪腐」的法案與作為,不分藍綠相互包庇,朝野共同聯手在欺騙著人民。

 

這正是台灣社會將要更崩壞的徵兆,當社會的無能與脫序持續發展,整個社會無論官、商、藝、民的角色規範愈來愈混亂。當官的沒有責任心,民意代表缺少了是非心,富貴的人將找不到自己行為中什麼才是合宜的標準,必須嚴守行業紀律的人,將忘掉自己拼搏許久才得到的榮譽感,升斗小民則將會愈來愈傾向於作姦犯科來發洩不滿與尋求僥倖的機會。

 

菲律賓不正是如此!台灣也正在懸崖邊緣了,崩壞是以「亂」為始,既然反貪腐只是空夢一場,再接下來就會轉變成集體的自暴自棄。到了這種時候,社會不再會有正面的力量,無所忌憚、無所不為的氣氛將會更表面化。

 

這種社會氛圍,將會導向成一種「新貪腐」時代,社會不再有正面的制衡與期待,那些想吃、想貪的人們啊,吃起來、貪起來,不但庛牙裂嘴、躊躇滿志,還會變本加厲。

 

因為台灣這三年的「反貪腐」經驗,讓他們明白了,就算出了紕漏,都可以在官官相護和表面工夫的口水裡,經過一番攪和與硬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當「貪腐」搞到這種程度,其實早就不再是「貪腐」了,而是更張狂的「贓掠」,分贓與劫掠更加無所忌憚,反正老子有權,有了權當然要搞錢,這才是政客心中認為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交易!

 

若真讓台灣走到這種不堪情境,那曾經面對人民排山倒海質疑的吳淑珍,要是也看到台灣反貪腐的結果,正如菲律賓一樣,不過是個夢!當暮年回顧前塵往事時,怎麼可能不興起「伊美黛之嘆」,憤恨是國人對她和陳水扁「不公道」呢?

 

「伊美黛之嘆」若在台灣成真,更不會僅是「吳淑珍之嘆」,而是「台灣人之悲」。

 

今日台灣贓掠政治已有當道之前奏,加上朝野的雙重標準、虛應故事的惡習。不分藍綠,正像坐地分贓的土匪般,相互遮掩,朋分利益而花用。

 

如果,只在等蔡守訓的「四大案」宣判,台灣「反貪腐」的決心就「到此為止」,司法就此收手、政商財團皆大歡喜,陳水扁關一關了事,再來政治特赦‧‧‧未來,吳淑珍一定可以和伊美黛一樣,正等著「時間換取空間」,擁巨資以嘲諷著台灣人民。

 

天佑中華民國,天佑台灣人民!

 

《相關文章》馬英九政府周年建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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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周美青教馬英九

 

寄望陳菊與許添財

 

馬政府墮落的警訊

 

危機四伏的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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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之先贏後敗

 

群龍無首,大吉

唱歌吧!新年加油

============================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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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e
重點不在說到重點!
2009/09/12 18:15

呵~要野武士盡責?

卡難喔!

嘿嘿~

幾百億內截弊案跟姓馬的毋山小關係!

幾十億貓纜弊案跟姓馬的毋山小關係!

建成圓環弊案跟姓馬的毋山小關係!

公車專用道弊案跟姓馬的毋山小關係!

.........族繁不及備載!!!

一切的一切.....

只要能撇清和姓馬的是毋山小關係!

這些...都已成野武士身為媒體人的基因中的一部分!!!

只因為...姓馬的是野武士拱上去的!!!


J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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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到重點了
2009/09/12 17:29
         國民黨在派系的運作下,將不明財產來源罪修改的成包庇貪污犯的法律!其實馬英九和立院最大的運作人王金平要負最大的責任!這比之扁貪污對國家的敗壞更甚!請您發揮媒體的力量,及立生討國民黨有負人民的付託之罪。

鬥雞
罵人也是賺錢之道
2009/09/12 11:22

名嘴們,搶錢喔

阿扁弊案    吳內閣   馬政府......這些精彩話題有得發揮,夠你們這些搶錢一族的名嘴們有得賺


bale
樓下的..毋卵頭家褲子已脫,您就趕快趴下去吮個爽吧~ 呵~
2009/09/12 11:03

呵~

毋卵頭家的專用吮奴出動囉!!

樓下的..

吮著吮著...舒坦就好!可別太激烈~噎著了喔!!!


碧海潮中料理網龜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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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建銘
2009/09/12 07:23
Hi,樓下的是柯建銘嗎? 趙建銘嗎? 媽媽叫你回家.....

bale
姓馬的真的能樂暢一輩子嗎?
2009/09/12 07:21

呵~

舞半天!  啥幾億幾億的全搞不出啥小證據,

不出所料!   只能用國務機要費來搞死阿扁

這下好玩囉!!


阿扁再怎麼樣都比馬英九清廉多了!
阿扁再怎麼樣都比馬英九清廉多了!
2009/09/12 03:07
海外洗錢應該是必要之惡, 否則台電去年七月,在馬英九上台後,高價購煤一口氣簽訂十年契約,年虧新台幣2000億元,
到現在都沒看到檢調有具體動作跟結論。
海外購煤,如果虛報高價 如果串通勾結, 如果利益輸送...
巨大差價必然都在海外處理

三中買賣, 當初海外紙上公司是 owner
市井傳聞的黨產 想必也是有經由海外金錢移轉,因為 BVI 是 交易方
想當年 深藍的這票人,黨營事業 投資公司巴拉圭置產 越南置產....

2300萬台灣人每年都要負擔高電價, 幫「海外洗錢」的人買單
馬英九一上台, 國營企業馬上成了 海外洗錢大戶
海外洗錢進了那些人或那個黨的口袋

想也知道高級種豬專搞這種事
拉法葉就是最佳範例
從郭力恆到汪傳浦都是高級種豬

陳由豪如果從 2004 2008 大選到現在, 都還能夠捐款給中國國民黨
如果經濟犯在北京可以捐款給 kmt

馬若沒有貪腐, 所有的官員都是澈底清廉啦,
不必說魚翅宴, 國發院土地,
光看他連台北市警局違規罰款每個用那一點點錢, 他都納入私囊, 不毛不放過,
竟不是直接給辦公室部屬分一分,
特別費要給他跑紅白帖, 馬奶竟然把特別費納私囊,
再拿市府業務費人民血汗錢去跑紅白帖!!!
馬連這種小錢都要偷人民的, 一毛不放過,

這種人不是天下第一貪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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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阿扁一家很笨,如果是我洗錢,保證比他們高明百倍!
呵呵,只能說他們是外行人,不懂國際金融規則
像,一次電匯超過一萬美金就是一個大錯誤
另外去有和歐美簽訂雙邊TIEA(tax information exchange)條約的國家開戶,更是笨上加笨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跳過瑞士,新加坡,和開曼,而是去...,請律師及第三者以bearer shares的方法遠距操控

其實BVI即使是用bearer shares的方法控制,還是有跡可循的
問題是, 中華民國政府在這方面是草包 是怠惰
他們最喜歡台灣不要有邦交, 全世界 BVI 使用最凶的,就是中華民國

阿扁再怎麼樣都比馬英九清廉多了!
到目前為止,到底誰可以告訴我們阿扁到底貪污了什麼?
沒有!
包括扁偵組的前檢察官,都CALLIN到2100說證據不足!
到是馬英九把公款匯給老婆,卻被蔡守訓法官(也就是現在羈押阿扁的法官)
引用500年前大宋律例的『公使錢』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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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貪污, 特別費只是小CASE,
最明顯而大條且證據確鑿的就是國發院土地出售案,
馬當北市長且在黨主席任內主導出售給元利, 價錢只有市價一半,
還保證變更地目, 元利後來還登報催促, 最後在馬當上總統後,
排除扁政府內政部對此案的否決,
果真迅速幫元利將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商用地,
這是百分百罪證確鑿的圖利貪污罪!!!
而且一筆就是變更地目後市價增加100億的金額,

陳水扁, 吳淑珍, 一億二億三億四億, 現金搞得喘噓噓,
有夠小兒科沒見過市面,
貪污程度怎麼比得過馬啊???

我對吳淑珍收政治現金也很不滿
但一碼歸一碼,連辜仲諒都說阿扁不敢過問吳淑珍的事
(我想是基於虧欠她吧)
總沒有老婆殺人要槍斃老公這條罪吧

扁北市府4年結餘200多億
馬淫九北市府執政8年卻欠債2000多億
如果讓馬智障執政4年
台灣垮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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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應不爽
2009/09/11 16:58

 

世紀大審 扁珍皆無期徒刑

更新日期:2009/09/11 16:07 編輯中心

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等重大弊案,台北地院今天(11日)下午宣判,13名被告中,陳水扁與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水扁併科罰金2億元,吳淑珍併科罰金3億元。陳致中黃睿靚各被判處2年6月與1年8月徒刑,兩人併科罰金1.5億元,但黃睿靚緩刑5年,但要向公庫繳交2億元。

其他被告部分,馬永成被判處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林德訓被判處徒刑16年,褫奪公權8年。蔡銘杰被判處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李界木被判處6年。蔡銘哲被判處2年2月。陳鎮慧則是所有罪行全部免刑。


bale
呵~加起來才五億喔?
2009/09/11 16:28

天哪!

太少了吧!  總共才罰五億喔!

這麼少,當然不夠彌補隨便一個野武士力拱登基的無能君王所搞出弊案囉!

姓馬的胡搞一個貓纜就賠了幾十億耶!!!

這麼夠呢?

加油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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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武士說的沒錯!
2009/09/11 14:22
扁珍終將在土城舉辦慶功宴  外面一群"死"忠支持者  隔著一牆同慶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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