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4/05 09:48:58瀏覽3432|回應1|推薦8 | |
這些年以來,「非正式權力」群魔亂舞,台灣人已被搞到精疲力竭了,誰不渴望告別紛亂,換了領導人後,2008年,台灣能有中興氣象!更何況,政災八年,亂政的廢墟要清理,就不知還要花多少時間與精力呢! 但是,不能急!更不能再用急切手段,需忌不能在如陳水扁時代的教訓,越想控制,手段越重,為害卻更甚。 既然已經付出八年的亂局當學費,台灣要學到的是,光靠再換一批人才仍不夠!該找哪些人,該是哪種定義的團隊,那是新政府的事,不需預作討論與限制。 但從「自己人」的「不可治理」之害中,面對新用人之道,絕對需回到民主和選舉的本質,不論是誰當選,更重要的是要擺脫民進黨和陳水扁那種「統治者」的幻覺。 陳傳興在他的著作《道德不能罷免》(2006年10月初版,大雁)特別指出民進黨政府的「統治者幻覺」:引用一段如下: 「(民進黨)政府‧‧‧將原本是一種受託執行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的這項定義特質,錯誤地看待成是權利‧‧‧甚至由此而產出想據有主權的幻想;逾越了社會契約的基本精神,導致政府原本的中介位置與角色,欲求從治理者這種法定責任與義務的承擔者,轉換成統治者。」 也就是說,在「統治者幻覺」中,執政團體不由自主的將「經營代理人」自我想像是「產權所有人 」,變成了是一種「剽竊人民主權」的狂態。遂忘了,其實,總統、行政院長、部長、甚至是科長與科員,都只是「受託之代理人」,都該在制度下擁有他的權責。 民主憲政中,總統與政府應只是「受託執行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國家機器分官設職,都是制度一環,也都是依法授權的「功能代理人」,都受到法令的制約與保障。 選舉勝利者要是自我沉溺在「自己人」觀念充斥下,將扭曲「權利」與「權力」從「代理人」變成了「所有人」心理。這是種「家天下」,國家是「家業」,官位、資源,當然可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功能代理人」成為補獲品,淪為「政治獎賞」也不以為忤了。 不只是陳水扁,先前有「連家班」、「宋團隊」,台灣政壇這些年,特別喜愛搞「誰家軍」、「某團隊」,「自己人」文化當道,這種「幫派政治」已證明了既不能納百川,也無法給人民許諾。 正在競逐的馬英九和謝長廷,需以扁為鑑,跨出「自己人」思維,回到體制內,尊重各種分官設職的設計本旨,建構一個決策更透明,程序更明朗的運作機制,先守各自法理上的分際,讓崩壞已久的國家機器能揮復運轉,離散的體系重新連結,然後,在民主機制與資訊透明中,該改則改,該修則修,尊重所有成員,上至總統,下至科員都是同等本質之「代理人」,都需在法定職權中行走,這樣,一個讓人民覺得有希望的新國家機器,也才可能逐漸地浴火重生。
〈以上文章摘錄自『哭泣的台灣』,INK,2008/02出版,共七段,P229~247〉
【相關文章】
上一篇:●以扁為鑑6---操控媒體,監督全失靈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