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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標的義舉方式絕不是台灣第一人,只是金額大到有人吃醋而已。
2011/02/01 15:24:12瀏覽304|回應0|推薦4

阿標啟示錄:陳光標的義舉方式絕不是台灣第一人,只是金額大到有人吃醋而已。

助人為快樂之本,從小學就背的滾瓜亂熟,幾乎每個人都能朗朗上口,看著國內幾家宗教團體,不停地大興土木,擴建分館,招收信徒,雖然不定期地協助賑災及救濟,但被環境所逼不幸成為一貧如洗的家庭越來越多。社會人士一般觀點都認為救急不救窮,其實生活環境的變遷,不是窮人不努力,而是根本沒有工作機會造成了,一旦陷入絕境,想翻身都難。

早期人們省吃簡用,身邊多少還保有一些現金,萬一失業,還可以到親朋好友家暫渡時機,經過幾次金融風暴 (股市萬點跌至 4千點),外國的金融衍生商品投資讓不少人一夜血本無歸...,造成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我肯定 阿標的義舉,直接發放有效率,雖然台灣有不少社服團體,天天在協助貧戶,但為什麼還是有這麼多的度日如年的家庭,及老人們。

財團法人政治基金會一堆,卻只用在收錢及選舉買票,政治人物選舉都要向企業募款,選上之後,基金會卻成了暗地裡收賄款的機構....。這些機構很少拿錢幫助窮人改善生活。

默默行善是一種美德,快速送錢給貧戶是一種公德,別人怎麼說都無所謂。在電視台上的名嘴到底自己做了多少善事?無人知!卻還好意思上電視政論節目拿終點費用,又把善行污名化。如果電視政論節目主持人,能利用陳光標意舉,推動更多的台灣企業或富人也參與更多的直接捐款給貧戶,就算是一大公德,不要老是對阿標指三道四,造成負面的災難。名嘴謝罪,不如把終點費也一同裸捐,以示誠心。

其實在 88水災那一次,許多善心人士就直到到災區給災民現金,對於極窮極貧的人家,現金才是保貴。

在台灣,的確有不少小型團體協助不同的貧窮家庭,不為人所知,大部份都在地方的團體,每月集團捐一萬兩萬三萬....持續不斷地再進行。

馬總統希望企業對員工加薪,倒不如要求企業不要辦豪華的尾牙,把請歌手的錢轉移到捐贈給貧戶。帶領企業頭頭下鄉,協助極貧戶,不要讓「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成了現代的話題。

我們不是常看到一些有頭有臉的人物,贈送款額時都還要照相留念,甚至於讓媒體拍攝,所以陳光標的義舉方式絕不是台灣第一人,只是金額大到有人吃醋而已。

其實透過許多社服團體轉給貧戶,中間免不了抽庸,受領金額縮水。為何內政部不成立單一單位,讓效率與速度更進一步。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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