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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記紙鈔號碼,控告鄰攤順手牽羊,警方傷腦筋
2009/07/30 14:49:35瀏覽996|回應0|推薦0

【記者林保光/鳳山報導】江姓攤販懷疑隔壁攤販偷他的錢,記下1張百元鈔的號碼「誘餌」,請顧客拿大鈔要鄰攤找錢,發現有這張鈔票,控告鄰攤竊盜。雙方為此爭得面紅耳赤,警方也無法確定號碼是事先或事後記下,傷透腦筋。

58歲的江姓飲料攤販與周姓豆漿攤販(35歲),都在鳳山市某軍眷村內的市場擺攤,昨天鳳山警分局受理江姓攤販報案,但雙方各執一詞,又無證據證明這張百元鈔是江姓攤販的,使得這件控訴案陷入羅森門。

江姓攤販說,平時他都把紙鈔放在盒子,如果有事,會請周姓攤販幫他看攤子,但好幾次都發現盒子少了錢,因此懷疑周姓攤販拿走,才事先抄下1張百元鈔的號碼,再請周幫他看攤子,約10分鐘後,他回攤子又發現這張鈔票不見,才找1位顧客拿500元鈔票,向周買豆漿,要周找錢,發現找回的4張百元鈔裡,就有這張鈔票。

江姓攤販質問鄰攤周姓攤販後,周姓攤販不甘受辱,說錢是流通的,是顧客拿來付帳的,怎麼說是他偷的?要江姓攤販請警察來查,江姓攤販才報警。

鳳山警分局埤頂派出所員警因受託買豆漿的顧客早已離去,看著這張百元鈔和江姓攤販紙上所寫的號碼,也不知該如何是好。警方說沒其他證據可以斷定江姓攤販是丟了錢以前抄下號碼,還是拿到鈔票以後才抄下號碼,只能先受理報案,將函請檢察官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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