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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16:09:38瀏覽1088|回應0|推薦5 | |
【記者林保光/高雄縣報導】向補教界名人「湯尼陳」陳志鵬租屋的高雄縣民林永在,二年前在租屋燒炭殺死亡,房屋被列為「凶宅」,湯尼陳向他父母索賠。他的親戚直罵「人都死了,他父母失去一個囝仔,還要叫他父母賠償,實在有夠不合理」。 林永在父母的戶籍在高雄縣大寮鄉大明路老家,不過他父母和爺爺、奶奶及二弟家人,都一起住在附近一棟四樓透天樓房。老家目前由嬸嬸居住,奶奶每晚也都回老家睡覺。他的親戚說,林永在的爸爸對這件事很低調,不想讓別人知道這些事。 「林永在如果真的有自己的房子,也不會負債。」林永在的親戚說,林永在一家人所住的樓房,是以前把地給建設公司「蓋分的」,後來出一些問題,房子才用林永在的名義再買回來。 親戚說,學農業的林永在長得一表人才,當年是因為卡債才自殺,父母因為他自殺,還到台中去「引魂」回來,他父母失去兒子,都已經難過得不得了了,那個「湯尼」,還要向他父母要求賠償,實在真是「夠了」。「還好當時呂秀蓮沒有同意要嫁給他,要不然就『去了了」了。」林永在的親戚不禁如此責怪湯尼陳。 林永在的親戚說,他爸爸右手有問題,以前還油漆養三個兒子長大,為了兒子的事,還有被「湯尼」告的事,心裡再難過,還得要一再跑台中,現在竟然被判決要賠「湯尼」一、二百萬元,「真不知道這種判決是怎麼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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