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07/03 17:01:55瀏覽1328|回應1|推薦20 | |
她還站在那裡 文:趙天楫
「自由、人權、公義」,陳金珠的背包中,留下這六個字。 她揹著這個包,站在景福門前十九個月。從九十三年三月底開始,她揮著國旗,舉著標語牌,因為氣憤。選舉靠一件可疑的槍擊案翻盤。「這實在太扯了」。 她每天從中壢騎車來,十點半再騎回家,工作也辭了。當人們的激情散去,她,及一小批人,仍然堅持下來,站在那裡。 她有點不同,她不講話,不激動。當官商進出玉山官邸,禮券搬進搬出時,有些站在那的人會對著那些黑頭車比中指。她不會,她只站在那裡,戴著個漁夫帽。她不露臉,只想表達她的意念。 她想,站在街頭,不在街道中,就像週末舉著房地產廣告的人,沒什麼不可以吧?這是她的自由、人權。很多人也這麼想。 但有些人不這麼想。去年六月三日,陳金珠被逮捕了,理由是:「拒絕出示身分」。她反抗,造成了點小傷。這是小事,但公義受傷,是大事,陳金珠這麼想。很多人也這麼想。 警察很有理,呂秀蓮沒帶身份證,也可以押走:「我以為她是站壁流鶯嘛!」 誤會?折騰了一下,放了。桃園警察又找到疑犯家裡,剴切喻知要管教女兒,不要再危害國家安全。還說:「你女兒在台北示威,你們怎麼不搬到台北去?」 大家都很煩,警察也是要給官邸個交代。但很多人不這麼想,揮國旗的人仍揮著,警察分局長也被迫登門致意,陳金珠卻認為不夠,居間協調的台北市議員說:「那妳要怎麼樣呢?」大家都做了「正常」的處理,只有陳金珠不認為,她在日記中寫著:「自市議會走出來,我知道,我要的是非,我自已捍衛。」 她選擇躺下,但她與做這種選擇的人很不一樣,她沒有一點與那些人相似的理由,她只有一個理由:「我要站在那裡。」她是個蠻漂亮的女人,34歲,站在那裡不乏有人來與她搭訕。她也仍想談感情。她日記字跡端正、清清楚楚。家境也可,父母是台南北上的人。 她做漢堡王的店長,個性開朗活潑,不乏知心好友,她說:「在人生的旅途上,我一路平坦,未遇到什麼波折,也從未感受到如何的不公。本來我對政治就沒有什麼興趣的。」只是,她好友說:「319我們都氣到爆,差點吃不下飯。」就相約去抗議一下。她,就留了下來。 不要再查了,其實再查也無妨。很多人都會有這個疑問:「真的?真的這麼正常?那怎麼會、、?」但根據現有的資料,從日記到問她的朋友家人,都找不出她有什麼「不正常」。她比我們多數的人似乎還正常、還單純。但為什麼就為了這個不正常的社會、一個被一批不正常的人操弄得如此爛的社會,就去死呢?為什麼不等與汝皆亡呢?為什麼不站在那,看那不正常的人死得很難看呢? 陳金珠多站六個月,會不會改變她的決定?會不會對「自由、人權、公義」不再那麼堅持呢?或者,更對堅持有點希望呢? 一句話,為那個爛人、這個爛局而死,太扯了吧? 是陳金珠不正常,還是我們太正常?對這個不正常的社會見怪不怪,抗壓力極高,扭曲度無限呢? 看了陳金珠日記,令人感到寒慄的正是這種「正常」,正常到會做這種事,自己負責至此,可怕。 可怕的另一端是,阿扁在「向人民報告」中,竟把陳金珠之死未被發現,扯為馬英九的無能,真是令人齒冷。陳金珠的母姊在發現遺體後,立刻與馬英九見面,她們說金珠的願望就是要馬好好做,只有馬能實現她的遺願。可以這麼說,如果陳金珠是聖女貞德(Jeanne d’Arc),她眼中能拯救法國的查理七世就是馬英九。參與會面的人說,馬英九後來能站立陣頭,號召倒扁,與此會面給他的刺激不無關係。 陳金珠的決定很堅決。早在去年 她走前把衣服摺得好好的,「希望各項禮俗儘量簡化,不喜歡被關在一個小框框內,希望能悠游於大海之中」。 六日清晨四點,她接到姊姊的手機留訊:「你搞什麼鬼?這麼晚了還沒回家?」大約在那後不久,她回來了一下,然後又飛回了景福門前,站在那裡,再沒有走。 她的肉身躺在市府三樓露台的一角,幾天後101的元旦煙火在她的臉上閃爍,三十萬的台北市民在她身旁歡慶。大隱隱於市,她就在那天葬了六個月,肉身一點點的飄入台北的天空,直到我們再看到那六個字。 去年 我後來沒去,沒為搖國旗回去,大概我很「正常」。直到昨天, 她還站在那裡。 |
|
(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