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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曲星高高掛◎問道於盲
2010/06/24 00:06:58瀏覽2585|回應15|推薦148

                                                       南港捷運站的吉米作品

                                           【前言】

 .

618PO出「文曲星高高掛◎寫作緣起」一文,格友瓜牛眼睛特尖,發現我的寫作記事簿中,有記載著在「讀者文摘」發表一個小故事,在回應中提起美金稿酬乙事,我告知當年收到那筆美金稿費,還把我「整」慘了(真夠「曲折離奇」的),事實上,筆者確於1982126台灣日報副刊發表一篇「投稿二三事」,分成「問道於盲」、「稿費奇譚」、「也是迷」三個子題陳述。瓜牛「迫不及待」想知道那筆美金稿費怎麼回事,因為那篇是手寫稿,沒有電子存檔,得重新輸入。我答應瓜牛會儘快把這故事PO上來。未免版面過於冗長,今乃分成三篇分別PO出,雖然瓜牛急著想知道那筆美金稿費的故事,但因三篇文章陳述略有時間序,所以還是按先後順序PO出,請瓜牛多多包涵囉。

                                              問道於盲

其實,投稿對我來說也不是什麼新鮮玩藝了。自從初三開始,我便常向當年頗受學生喜愛的《學友》雜誌投一欄叫「巧巧畫」的畫稿,先後被錄用過幾次,每次獲得稿酬鉛筆半打。這是最早嚐到的有關投稿的甜頭,苦頭(落選所感到的沮喪)自然也有,只是不太放在心上罷了。

讀高中、大學時期,投的多半是學府風光之類的小故事,在該園地裡似乎也「風光」了一陣。偶爾也在副刊園地插一腳,因能力不足,只是「點」到為止。此後十餘年,因忙著家庭工作,就再也不曾提筆了。年前心血來潮,又開始醉心此道,陸續寫成了一兩萬字,分別投給幾家報紙副刊,結果幾可說全軍覆沒。幸好自己早有心理準備,雖感喪氣,倒沒因此打退堂鼓。只是覺得這樣暗自摸索,乏人指點,必然事倍功半。此其時,巧見某報副刊以大而顯眼的篇幅刊出一篇談寫作甘苦的文章,發現其中「甘」的部份(發表時的興奮)我雖沒有,苦的部份卻被道破無遺,可謂「心有戚戚」焉,便提筆寫封求教的信,請編者轉給那位作者期能獲得一點啟示。

 

        

投稿記事簿詳記每篇文章投出日期及刊物,紅筆圈出的為被錄用者,餘皆被退過稿

說巧也巧,說不巧也不巧。就在我信投出沒幾天,一位遠從高雄來的親戚,知道我熱衷寫作,特別帶了幾本有關寫作的書給我看,其中有一本是國內一群知名作家執筆寫的筆墨生涯專輯。我挑這本先讀為快,興味濃厚的從第一頁逐字細細讀下去,看到後面第幾篇時,不覺越看越「眼熟」,讀到一半已經有點「不忍卒讀」的感覺,且有點生氣,最後還是耐著性子把它讀完了。這篇文章可以說除了少許幾個字,其餘百分之九十幾都與前些日子看到的那篇「大作」一模一樣,只是作者名字不同。我首先想到的是作者一稿兩投(照說書上的文章應該早就在刊物上發表過了),因為其中部份涉及私人心願的一段文字(如作者後來取了他的讀者為妻),居然也一字不改。後來想想書上這位作家到底不是一位藉藉無名之輩,該不致「炒冷飯」又把這篇文章拿出來發表。於是我斷定報上那篇「大作」實為抄襲之作。此時我才真正感到洩氣,我竟孤陋得去向此「公」請教寫作之道,這與「問道於盲」又有何不同呢?

鬧了這個不好笑的笑話後,真是越想越不是滋味。也罷,求人何如求己?今後唯有多看多寫,就算撞破頭,也不該輕易再把「希望」寄託在人家身上,即使要請教,也得睜大眼睛慎選「對象」了。

(原載1982126台灣日報副刊)

 .

【後記】

事後我向報社檢舉也獲得證實,該文確為抄襲。想不到這文抄公居然有臉回我信,還是一封好厚的信,行文曖昧,我沒看完信就一把拆碎丟到垃圾桶了(哼哼!他還真肖想「效法」那位作家,想與「讀者」進一步交友?)。

 

 


          

 .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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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eliu6&aid=415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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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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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釋疑
2010/06/28 01:17

( 再補充釋疑 ).

很遺憾,我朋友那篇是多年前舊作,而知名男作那篇是近作.

且筆調風格是吾友特色,所以男作一經剽出,我即感突兀.所以才會有此比對.

可見抓文抄公不是只有阿季有此魄力,

您的"問道於盲"一出,反應立時踴現,相信是許多作者共同的經驗.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8 21:58 回覆:

我的「經驗」比較特殊一點,人家是作品被抄襲或剽竊感到嘔,

而我竟然向文抄公「請益」如何寫作,你說是不是更嘔?

(當然偶也素很無辜的啦。


ef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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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機取巧
2010/06/27 08:42

沒想到這位作者

抄襲就算了,還一句不漏

真的好誇張呢....

還好六月姐姐眼尖申張正義呢...

想一步登天卻不願花上功夫的人

真該好好的讀讀這文呢!

不對的事,總百密必有一疏....

取巧之事不可為呀~


從分享開始,我們的世界將大不同...
從自己開始,用熱忱感染這個世界...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7 17:53 回覆:

以時間點來說,真的是太巧啦。

如果不是看到那本早幾年就出版的書,

此「公」不只騙到稿費,

還不知有多少讀者受騙呢。


花姑娘.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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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
2010/06/26 23:04

這位 "文抄公"

肖想的對象錯啦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7 17:48 回覆:

真的超好「肖」的。


JamieCh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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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勝防
2010/06/25 21:00

蛤~不過這種事防不勝防,因為我們不可能看片所有的書,所以就沒辦法知道真偽,當然,之前也有一位有名作家抄人家的作品出包,後來和解。

說實在,模仿練習是寫作進步的方法,但是用抄的就真的沒意思了。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7 17:45 回覆:

小四妹說的是,真的防不勝防。

不過現在網路發達,被抓包的機會大增,

像妳說的那位名作家(我猜想),也真的太不「小心」了。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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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阿季
2010/06/25 17:58

不知道抄公抄婆是如何有這股勁抄下去? 自己寫成豈不自在美妙?

看到阿季巧遇抄公事件,跟妳講個公開的悄悄... 我近期曾讀到一本某知名男作家的新書,內容是描述台鐵一些車站景點的旅記,其中竟有一篇,情態神韻遣詞用字當場讓我頓生熟悉之感,後來找出UDN某位女網友的某篇文章比對之下,嘿,百分之八十以上!

請問阿季,我該去揭他麼?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7 17:38 回覆:

抄襲者的心態多半是想取巧,抄總比自己擠腦汁便捷啊!

阿本說的那兩造,究竟是誰抄誰也要先弄清楚。

至於要不要去揭發,阿季不便代你出主意哦!


connie F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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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
2010/06/25 15:17
 我看到一位知名女作家(也畫,也寫詩)引用另位名前輩的詩詞發表為自創者,身為讀者的我有被欺騙的感覺.也覺得奇怪為什麼沒被人發現呢?

Cat Emoticons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7 17:30 回覆:

那種被騙的感覺的確不好受。

會不會是因為「名人」的關係,人們不好意思舉發呢?


the dreamer gir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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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
2010/06/25 08:35

連藝文界都有作姦犯科之事

實在是人心不古呀


the dreamer girl~~ 最新作品:


汶萊( Brunei )- 斯里巴加灣市(Bandar Seri Begawan)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7 17:26 回覆:

各行各業都存在著好人壞人,

也不能說藝文界就獨獨比較「高貴」啦。


蔡碧航(大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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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抄公
2010/06/24 20:10

我遇到的文抄公也不少
也有完全照抄投稿的
我懶得理

最離譜的是大陸
居然費心拆解重新組合
真是辛苦他了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7 17:23 回覆:

一般來說,詩詞小品小說或旅遊文章等較容易被抄襲,

具有「身分證」意涵的散文好像較具「保護色」(個人色彩較濃厚)

偶的文較屬後者,至今尚未發現被抄襲之事。


隨寫人◆ 無事一身輕的自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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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包
2010/06/24 15:17

總是會被抓包的

怪了

那人怎麼都不怕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7 17:15 回覆:

早年沒有電腦超連結,抄襲者比較有恃無恐。

其實大都也只能得逞一時騙過編輯,

很多時候還是會被讀者識破。


Pamela巧手潘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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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落格裡
2010/06/24 11:30

我也在在部落格裡

看到一些之前就在網路上看過的 一模一樣文章

格主並未標明文章來自網路或轉載

儼然他是文章的原創者

大方接受讀者的回應與答覆

這似乎也是某種程度的愚弄讀者與侵權行為

* 六月 *(juneliu6) 於 2010-06-27 17:12 回覆:

通常作者也樂見文章能被廣為流傳。

但轉載者就算無法事先報備,

也一定要載明原創者,或註明轉載來源。

據為己有,遲早會被看破手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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