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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同意馬停止吃屎且不得拉稀?
2013/03/08 10:31:27瀏覽1467|回應13|推薦22

國民黨由中央政策會擬定停建核四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

看到這個主文,我笑了。

像這樣一句話,不論是說的或是給誰聽的,有任何的合理性嗎?如果我同意停止興建,那它核四廠還運轉個鳥,是活見鬼麼?又如果我同意它停止運轉,那它還要花三四千億,蓋個真正的核廢料廠,是要給國民黨的誰去貪汙的嗎?說起來,馬總統簡直是吃台灣人夠夠,連這麼白癡愚蠢的問題,也要拿來消遣台灣人。

ㄚ我就是要蓋核四,不管它會不會害死所有的台灣人,反正我也撈夠了,對於我本人來說,只要屁股一拍,飛去美國與兒孫們團聚,那是肯定安全無虞的啦。

但是,萬一真要給公投過了,他除了準備大漲電價,給台灣人眼色瞧瞧..嗯,核四既停止興建,也不再運轉,那麼,就也不得產生核廢料,更加不可以把核廢料埋去蘭嶼..嗯,後面還有一長串,甚麼不繼續放出核輻射,不準繼續燒壞馬總統的腦子,不準馬總統去吃狗屎..大家可以自行發揮創意,自己加上去,被當學生說..

【不准100分】

官員說..

不准加薪

馬媽媽說..

沒有18趴

窮百姓說..

不准降電

苦運匠說..

不准降油

馬以南說..

不可關說

馬以南告壹週刊 刑事敗訴定讞總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認為壹週刊不實報導她向教育部前部長吳清基關說人事,要求安養中心全天候照顧她婆婆,提告誹謗;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報導標題雖然誇大,但經合理查證,判決馬以南敗訴定讞。

林益世說..

辯論終結 林益世全家哭成一團林益世涉貪案昨天辯論終結。檢察官認為林益世位高權重竟收賄、求處無期徒刑,林益世說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檢察官說二○一○年林益世身為立委,竟收下賄款六千三百萬元;拿錢不到一周,在聯合報部落格發表文章《從政第一要件,清廉!》,相當諷刺。林益世則堅持沒有違法,「選民拜託什麼就做什麼」,他的原則是合情、合理、合法,不會為難行政機關;他認為請託國營事業人事,不會因為他是立委,推薦的人選就比較有機會(好比賴素如這個選民,就曾私下遞紙條關說,也沒有甚麼事,賴素如還在當議員跟馬以南的律師咧)。最後,律師團說:林益世的錢是要用來輔選,他沒買名牌、住豪宅,卻被求處無期徒刑,「他有這麼惡劣嗎?」選民服務不等於貪汙,主張無罪。甚麼叫「林益世的錢是要用來輔選」?欸,管他那麼多,所以林益世說:

不可貪汙

昨天有網友問我陳銳(陳凱倫的銳寶貝),結夥搶劫判刑定讞,該怎麼看?

賭金黑吃黑 藝人陳凱倫子判刑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經營簽賭網站,還找人對下線組頭「黑吃黑」搶奪賭金,陳銳就讀高中時,成立簽賭網站「英皇運動網」擔任大組頭,在台北地區吸收學生賭客。二○○九年十一月,彭姓賭客贏錢要求拿回四十八萬元,陳銳不甘損失只付十八萬元,且藉故離開,再要求同夥用防狼噴霧劑噴彭的眼睛,把錢搶回來。法院審理時,陳銳向法官認罪,辯稱事前不知道同夥搶賭客,也未參與分贓;但法官根據同夥證詞,認定陳銳不但指示行搶時機,還要求同夥用手機「實況轉播」行搶過程,犯行明確。最高法院昨天依結夥搶奪罪,將陳銳判刑二年,全案定讞。

我承認我看不懂,因為依照刑法,這是結夥搶劫,檢方求處九年九,法院卻「重判」成兩年,管他的,於是陳銳說..

【不可以當強盜】

台電也說話了..

不可以性騷女工

女派遣工被性騷 台電免罰挨批被派到台電上班的女派遣工,長期遭某員工摸胸蹭腿;她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台電和派遣公司同時挨罰。未料兩公司向勞委會訴願後,公司內發生性騷擾的台電卻獲駁回裁罰,理由是台電非雇主。

核四廠說..

工人不可以大小便

(圖片說明:核四圍阻體牆上所嵌內裝工人屎尿的保特瓶罐之一,因為工人不可以大小便,只好把排泄物用特殊技巧痾入寶特瓶內,再塞進牆中,允為全世界核電廠施工奇觀,這樣的核電廠,如果再能安全無虞,當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並向聯合國申遺)

通通一次解決,畢其功於一役。他馬的..至於我本人的願望不大,就如標題所言..

你是否同意馬停止吃屎且不得拉稀?請公投!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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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人
正氣不放 誰佔上風
2013/03/08 13:45

謝謝師父高文

師父文章寫了那麼多[不....]

讓徒弟感動不已

不可拉屎  放屁倒是無妨滴

同意(如題)^^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3-08 13:50 回覆:
你這票投得比我的主文還矛盾,XD,到底你是同意還是不同意馬總統停吃屎且可拉稀呀?(^^)

蔡十八
整天不用上班 在此洗版 舔綠色屁眼 還硬柪是為了興趣
2013/03/08 13:15
版主這種綠色洗版工 職業打手 連cjs都說版主全家死光光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3-08 13:49 回覆:
這個沒登入,應該算為不出來投票的五十趴,根據【「公投門檻」也是民意!】的理論,也是民意的一種,馬總統..加油!

向前行~芃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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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3/08 13:03

"謠言製造版"真是無藥可救到了極點, 連這種不入流的標題都敢寫出來,真是笑掉別人的大牙

光看到標題不用看內容就知道這是又矯情又是下賤之人所寫的爛文

不用每天發揮你那矯情又下賤的本領,深怕別人不知道你愚蠢的腦袋裝的是什麼"屎"

要說"矯情的賤人"說你是第一名絕對實至名歸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3-08 13:47 回覆:

嗯,你應該是不同意【馬停止吃屎且不得拉稀】的..

不同意票,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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