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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馬英九說點公道話
2011/02/23 09:33:45瀏覽4302|回應18|推薦10
『政論家南方朔引用壹週刊報導指稱,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府院黨五人小組確定「扁嫂不用關」,總統府澄清指出,當天根本沒有開五人小組會議,哪來討論扁案?

土撥鼠向從面前跑過的狐狸問道:『你那麼急急忙忙、慌慌張張的,上哪兒去呀?』「唉,我的朋友,他們誣告我干預司法,把我趕出來了!可是實在冤枉哪!你知道,他們讓我當雞棚裡的法官,為了公務,我忙得一塌胡塗,廢寢忘食,連吃口飯的功夫也沒有,傷透腦筋,犧牲了健康,結果還落了個干預司法的罪名,真是何苦?這完全是惡意造謠,無中生有, 如果大家都聽信謠言的話,這世上還有哪一個人是清白無辜?你替我想想,我會幹出這種丟人的事情來嗎?難道我發瘋了不成?請你說句公道話,為我作證。』

土撥鼠說:『我倒未曾見過你幹過什麼別的,不過我常常看到,你嘴巴上沾滿了雞毛。』 -----蘇俄,克雷洛夫寓言。

有人問:「南方朔指控吳淑珍不用關,還說他查證的清清楚楚,確確實實,難道,真的是馬英九,一面當婊子,一面要貞節牌坊,是他干預司法,干涉吳淑珍的個案,把她放掉的嗎?

嗯,根據馬總統方面的回應,他們是矢口否認,絕無此事。他們說『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府院黨當天根本沒有開五人小組會議,哪來討論扁案?』不過,他們這話是有伏筆的,請准用阿扁在為自己貪污案辯白的說法,阿扁說『我沒有拿過一毛錢,放進我自己的口袋裡』,這句話乍聽之下,好像是阿扁也跟馬總統一樣是一生清廉,這句話也不是在撒謊,因為後來事實證明,阿扁貪污好幾十億,上百億,不是一毛錢。而且,他把貪污來的錢,全都拿給阿珍,和他的嫖妓議員兒子陳致中了,『果然沒放一毛錢進自己口袋』呵,阿扁的衣服,也未必有做口袋呢(註)!

所以馬總統方面的回應,可以這樣解讀。第一,不是去年十一月十五日的其他天,府院黨可能就有開會了,這點府方不敢保證。第二,就算真的有開會,也是把門關上,門外淨空,關掉一切可錄音錄影的器械,才開這個會的。南方朔難道是大羅金仙,還是具天眼通?所以沒有第六人看到,就當作沒開過。試想,狐狸管著雞棚,在裡頭大啖雞肉的時候,會把大門打開,把南方朔,SNG車請到現場直播,找土撥鼠老兄來旁邊看嗎?

板主,那您又說,你這回是要幫馬總統說句公道話,這不是自相矛盾?」啊,差點忘了,這一回,南方朔問題大了,想那馬總統恭而無禮則葸,做人最是小心不過,『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老百姓也真倒未曾見過,馬總統幹過些什麼別的。就連當年馬總統當市長時,每個月要領的特別費,也都是交給偽造公文書的慣犯懶官余文幫他蒐集。馬總統,您也幫幫忙,想這種從公家把錢裝回自己口袋裡的事,連吳淑珍這種譽滿世界的大貪污犯,雖然沒生活自理能力,還都是親力親為,自己四處張羅蒐集發票,絕不假手於他人的呢!

所以馬總統最大的問題,不是在他的不沾鍋,而是他沒有辦法分辨甚麼時候該沾,好比蒐集發票;甚麼時候又不該沾,好比干預司法,的這種判斷能力。

有人點了點頭:「所以板主今天要幫馬總統講的公道話,就是馬總統沒有干預司法囉?」這是因為馬總統吃完雞肉,斷無可能像那隻寓言故事裡的狐狸,還在嘴邊留著大把的雞毛肉屑骨血的,給土撥鼠或南方朔看到?唉,南老先生這回,只怕大大要糟。

是啊,沒人看到就不算。不然阿扁也不會大大方方在總統府開啥子貪污洗錢大會了。誰敢在外頭亂渣呼?保准告得你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有人說:「所以馬總統是沒有干預司法囉?」如果依照馬總統的邏輯,只怕真的是這樣,好比馬總統去年信誓旦旦,在他抓了阿扁之後,大聲的說:「他要把肅貪當成他施政的主要目標」嘩啦一下,就由立法院生出了一個『財產來源不明罪』,請看聯合報今天社論讓陽光照向財產來源不明罪

『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通過立法近兩年,成績單掛零,總統馬英九要求法務部檢討,於立法院本會期提出修法草案,擴大適用範圍。』

咦,怎麼肅貪法案通過後,成績單掛零呢?難道是台灣的貪官,一聽到馬總統說要肅貪,就馬上嚇得死光,死絕了嗎?」咳~~這倒不是,而是因為馬總統立的這個肅貪法案,把貪官們全笑死了..喔,也不是。根據社論的說法,這是因為馬總統把像自己貪污特別費;阿扁貪污國務費;四個法官收賄判何智輝貪污無罪;曾德水法官判貪污的陳哲男不是貪污,而是詐欺,改判七個月;以及周占春法官的法理論述,憲法沒規定總統不能貪污,阿扁根本沒貪污來綜合考量,所立出的法條。簡單的說,就是台灣現在所有貪官一律不適用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當然一個貪官都抓不到。

有人聽不大懂:「這又是怎麼回事?」有個郎中,在街頭賣殺跳蚤藥,他偌大的廣告看板上寫著,『殺跳蚤藥,藥到蚤除,無效退費』,彼時環境很差,貪官,嗯,是害蟲如蟑螂跳蚤一堆,蟑螂也就罷了,最多是晚上出來,沒看到就當成沒有,可被這跳蚤一咬,可真會癢死人。『真有這種藥嗎?』一個婦人駐足問。郎中答曰:『當然,無效退錢。』

婦人將信將疑,買回去把跳蚤藥遍灑於家中,過了一個禮拜,被咬得更慘。於是該婦人怒氣沖沖,去找郎中理論:『你看,我被咬得~~,這藥根本無效,退錢!退錢!』郎中答曰:「慢,您是怎麼使用這藥的?」『我把藥灑滿家中裡裡外外,院子也灑上不少啊。』「唉,錯了,大大的錯了。」郎中拿出藥瓶上,指著極小字的說明唸到:「跳蚤藥使用方法:『需先將跳蚤抓來,掰開跳蚤的嘴,將藥灌入跳蚤肚內,不時便死』。」你這婦人使用不當,還敢來找我退錢?去!

有人嘆道:「這個江湖郎中的騙術,真是太可惡了。板主您是指馬總統也是個郎中嗎?」根據社論的說法,「財產來源不明罪」要有效的方法只有兩個,全世界通知道,只有馬總統不知道,那就是...

一,公務員必須就財產顯著增加作合理解釋,否則即構成犯罪;二,舉證責任的轉換,當公務員收受來自一定職務關係人士的金錢、不當利益時,若無法提出反證,即視為賄賂或收賄的證據。其立法目的在補貪汙難查的漏網,反過來要公務員交代所得來源,或盡一定的舉證責任。』

當南方朔說是馬總統在干預司法,放掉吳淑珍的時候。『舉証責任要倒轉過來!』我們只需問馬總統:『司法判決要關吳淑珍,您要不要尊重?吳淑珍這會子被您放了,這個不叫干預司法,干涉個案嗎?』為什麼南方朔還要舉證,是您馬總統在哪年哪月哪天,跟哪些人開會或只是隨口閑聊,所做出來的決定呢?

您以為在您自己像唱片跳針般『尊重司法』『不干預司法』的催眠聲中,國人全都被您騙了。唉,其實您只能自己騙自己,雞毛掉了滿地,只有您自己看不見。司法判阿珍要關,就是您用跟阿扁阻擋三一九真調會一樣的『行政抵抗司法權』,把阿珍放掉了的。這就跟四個法官收賄,把貪官何智輝放了;曾德水法官,把貪官陳哲男判七個月;鄧振球法官,把阿扁從無期徒刑,先減刑一次到二十年;還有那個周占春法官,判阿扁貪污,根本無罪。這些吃死台灣百姓的行為通通一樣。有的是真小人,收錢放貪官,也不怕挨罵,『死豬不怕開水燙』。有的則是偽君子,行為跟真小人一模一樣,還敢裝模作樣,說自己也很生氣,想再誆騙世人...

真的是『人不要臉鬼都怕!』

午夜夢迴,當您神智清明的時候,或許您會覺得一絲絲愧咎,愧對自己的列祖列宗,天地良心。『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欺,上天難逃』。不知怎的,竟然真的怒氣陡升,發起怒來,或許這時,還會跟著掉出一兩滴鱷魚的眼淚呢。

嘆曰:

死豬不怕開水燙,人不要臉鬼都怕,誰放貪污吳淑珍?頭上長瘡腳流膿!


註:有個年輕律師要去拿跟做衣服師傅訂做的律師袍,當律師穿上律師袍試穿合不合身的時候,左插右插,兩隻手就是插不到口袋。 「師傅,您忘了幫我做口袋。」師傅說:「傻孩子,律師只有把手伸到別人的口袋,哪有伸到自己口袋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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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91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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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yssey2001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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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失敗
2011/02/25 05:44

看到有人寫出這樣不通的文章,只能說是教育失敗。  聯合報竟然還把這種文章放上了竟見評論,讓人搖頭。

總統府說: 「府院黨當天根本沒有開五人小組會議」這說法當然是笨,不知道前後文有沒有加句「馬總統從來不曾,也絕不會干預司法個案」還是說了作者也不想聽。    至於馬總統在接見團体時,明說絕不能也絕不會干預司法個案,不知為什麼作者又看不到了。

在憲法中界定的總統權力,規定行政權不能干預司法,台灣又不是利比亞,馬總統當然不會干預。至於阿扁時代明目張膽的胡搞,當然是另當別論。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5 11:46 回覆:
所以我說:

司法判阿珍要關,就是您馬總統用跟阿扁阻擋三一九真調會一樣的『行政抵抗司法權』,把阿珍放掉了的。這就跟四個法官收賄,把貪官何智輝放了;曾德水法官,把貪官陳哲男判七個月;鄧振球法官,把阿扁從無期徒刑,先減刑一次到二十年;還有那個周占春法官,判阿扁貪污,根本無罪。這些吃死台灣百姓的行為通通一樣。有的是真小人,收錢放貪官,也不怕挨罵,『死豬不怕開水燙』。有的則是偽君子,行為跟真小人一模一樣,還敢裝模作樣,說自己也很生氣,想再誆騙世人...

行政權的確不需去干預司法權,行政權是最後決定權,司法說要關,行政權不關,答案就是不關;司法權說要槍斃,行政權不槍斃,死囚永遠死不了。尊重司法,真正的意思是,要大家去尊重司法,『總統您自己呢?』
『啥?遵照憲法,我只有行政權啊!』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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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公道呢 ?
2011/02/24 10:10

其實大部分的民眾並沒有要求馬去干預司法  但政客總得為其能力不足 施政不利找一些藉口與掩人耳目的方法   馬的不干預司法就與扁的愛台灣有異曲同工之妙  .

只不過是藉打著不干預司法的旗幟   轉移人民對司改的壓力與憤怒  但他真的就不干預了嗎  ?  馬他決不是傻子但也希望他不要把我們當傻子    耍耍嘴皮喊喊口號就要人民相信 ?   曾勇夫沒你的默許他敢這麼久不執行死刑  ?   周占春判扁無罪後  最高法院一禮拜後旋即宣判扁龍潭案部分三審定讞 連更審都不必  距高院移送最高法院時僅約五個月  史無前例的快速  不但解決阿扁延押與否的問題   也救起了最後藍營五都的部分選情  因為大快藍心  所以沒人追究干預   加上周占春剛判扁無罪  綠營也不能叫囂司法不公  只能默默挨這記悶棍

個人非常不屑馬將不干預司法當做值得炫耀說嘴的事   他為什麼不想想人民為什麼會不信任司法   會不滿意法官檢察官  在信賴基礎這麼薄弱下的司法   為什麼一定硬要我們接受呢 ?    總之三年了相信馬也不會去改   還是改變自己吧  !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4 18:37 回覆:
人民的公道,要自己去討!當人民把選擇的權力,讓渡予人的時候,就再也沒資格要公道了!

失望
可惜
2011/02/24 06:08

滿心期待版主對南部人的發言,以一貫的絕妙機鋒回應,

沒想到已經提醒版主著相了,版主還在提阿珍死了是不是福氣的問題,

至於狗跳火車一段,就只能顧左右而言他了...

版主言必稱「民主社會」,怎麼不知道馬「總統」是不能「下令」「關人」的?

真下了令,保證才會「貽笑國際、遺臭萬年」哩,

還是版主真心盼望馬「總統」登基成「馬皇」?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4 07:50 回覆:
南部人禪理精深,版主自嘆不如(^^)

關於馬總統能與不能,憲法有規定也有沒規定,『在晉董狐筆』董狐哪管那麼多,晉靈公被趙穿殺,你趙盾可以影響趙穿,他哪管你趙盾有沒有下令,晉國法令有沒有規定呵。

有一種力,叫做看不見的影響力。有的下屬,會仰承上意,好比余文,自己跑去被關。你可別要板主提証據,余文的律師,現在是馬總統的大顧問呢。

於是,用影響力來說,馬總統的下屬,當然可以仰承上意,看馬總統要關人,還是不關人,至於理由,本版主一天可以寫一百條。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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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版主能改進邏輯
2011/02/24 01:22
文章有自己的風格是好事,但是通篇邏輯不足推理出自己的論點就是問題了。
希望您能仔細審閱下自己的文章,很多段落上下聯繫不上,偏偏硬是用所謂的有人說或者某些故事來拼湊上來的。
有時候自己的腦袋中思維跳躍跨度比較大,您就直接寫出來了,讓人看得一頭霧水。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4 05:12 回覆:
多謝指教(^^)

最近再重讀莊子,從逍遙游一直讀到人間世,各個章節分開看,看不出莊子要講甚麼,要綜合起來看,原來莊子從宇宙萬物,一路講到個人修為;章節內每個段落也很跳,各段落彼此無關,也要自己融會,就會發現全都呼應著主題。

莊子已經不會講話;若您有哪段邏輯看不懂,歡迎提問。

南部人
推版
2011/02/23 21:26

哎呀

大家都是清廉愛鄉自己人

幹嘛要分誰貪誰收

版主又著相ㄛ

ㄚ至於跟馬總統周旋到底喔

我們主席好像有說這是狗吠火車

尤其現在火車都不燒煤了

怎麼吠他都不冒煙

比不沾鍋還神

看來要改變對策

改成狗攔火車才行

至於對那些領了18%又不做公益的

那會稱為狗坐火車

如果中途為了查總統車票而狗急跳車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4 05:20 回覆:
民進黨前秘書長李應元昨天至北監探視前總統陳水扁,陳水扁為妻子抱屈,指吳淑珍十八日被送到培德醫院評估能否收監,折騰了十五小時,隔天凌晨排泄出現大量流血,「如果我的妻子當天留在培德醫院,後果難以想像」。

可以生而生,天福也,可以死而死,天福也,可以生而不生,天罰也,可以死而不死,天罰也,

後果哪有甚麼難以想像?不過是死罷了。對阿珍來說,還是一種福氣,但是對馬總統,就成了一大災難。馬總統還在發甚麼呆,趕快把阿珍關起來,不然創下貪污幾十億上百億貪污犯,一天都沒關到的紀錄,保證你貽笑世人,遺臭萬年!


第八位的壹週刊是誰提供他們獨家的?
2011/02/23 20:13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9:13 回覆:
根據這個報導,今年二月七日壹週刊的獨家報導,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府院黨五人小組,加上法務部共六個人就已經知道了,蔡英文最早也只能排到第七位。(^^)

第八位的壹週刊是誰提供他們獨家的?

1. 總統馬英九 2. 副總統蕭萬長 3. 立法院長王金平 4. 行政院長吳敦義 5. 國民黨副主席詹春柏

6.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20:31 回覆:
通常,週刊會說要保護消息來源。不過馬總統很愛上臉書,聽說臉書隱私權管理不嚴,說不定是馬總統自己透露的,也說不定...不,本版並不贊成南方朔爆料,本版主張針對奸邪的統治集團,只要不是老百姓,是吃著老百姓的人,針對他們各種欺騙壓榨老百姓的結果,『舉證責任都要倒轉』,不是由指控的老百姓指證,而是由被控的統治集團反証自己沒有。

民主社會,人民才是主人。主人要公僕交代清楚自己的怪異行為,天經地義!

南部人
推版
2011/02/23 19:57

錢貪到了怕啥開水,要跑出國去才行;
總統當到不怕挨罵,要裝不沾鍋才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ㄚ版主開玩笑

錢貪到了何必出國

光是在高雄每次5000就開不完了

出國找金絲貓嗎?

那可是不合我們清廉愛鄉的黨招牌ㄛ

另外要買好的不沾鍋哦

使用sogo禮券啦

還有折扣可拿ㄛ

至於總統怕不怕挨罵哦

有那麼嚴重嗎?

反正罵在別人嘴  錢落自己家嘛

ㄚ有時候替自己人說點公道話

真覺得有夢不一定美  希望嘛~~2012就會相隨囉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20:22 回覆:
結論對,推論過程有錯,高雄嫖客不是貪,只是洗和收,貪的工具是阿扁和阿珍。

本來,只要把作案的工具查扣,嫖客就會跪地求饒,乖乖吐出錢的,馬總統卻非放阿珍回去,把台灣老百姓當飯桶耍,非跟他周旋到底不可!

南方朔的查證
今年二月七日壹週刊的獨家報導,蔡英文為什麼去年十二月七日就知悉?
2011/02/23 19:03

《南方朔觀點》馬總統有沒有介入吳淑珍拒收案?

今年二月七日的台灣《壹週刊》第五○二期即做了獨家報導,稱「府院高層定調,馬英九指示吳淑珍免入監」。該報導稱,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府院黨五人小組開會,確定了「扁嫂不用關」,但要法務部做好「技術處理」。

府院黨的這項決定,後來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知悉,她在十二月七日黨內「中國小組」會議時也向與會學者透露:「馬英九說吳淑珍不會關。」

對《壹週刊》的這項報導,我曾做了查證,發現該刊所說大體屬實,它並沒有杜撰新聞。

今年二月七日壹週刊的獨家報導,蔡英文為什麼去年十二月七日就知悉?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9:13 回覆:
根據這個報導,今年二月七日壹週刊的獨家報導,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府院黨五人小組,加上法務部共六個人就已經知道了,蔡英文最早也只能排到第七位。(^^)


我來送花圈了
2011/02/23 18:47

小白癡的版好冷清,

我來送個花圈助你入土為安,

一路好走喔~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9:00 回覆:
眼裡有黑白,版上無藍綠(^^)

閒雜人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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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慾昇,想起薇閣.每觀淑珍,想起培德.
2011/02/23 17:44

---老子曰;「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道謂樂聚之淵藪,蟲魚至焉,鳥獸從焉,弗召而往自歸也.萬物各獲其善,皆朋而類進也!不知其君則觀其使,不知其子則觀其友.觀彼和樂之聲,可望經國之樞機,志藏者何焉?但窺吳育昇之士德,新好男人之典範,愛家護妻之君子.私則雅好風流,摟楚腰之纖細.狎瑜而慾昇,相偕入薇閣也.巫山雲雨,糾結纏綿,雞兒大啖狐狸肉時.那位保險套造型,土撥鼠之老兄.豈有SNG連線,而為直播觀眾乎?

---然聞馬府之貞節,權行圖於私,彷彿神運於聰明,殊途而同歸.駕我乘馬,驅馳而往.遂悅株林之朝食,眾詢而蔽隱莫問?高山峻原,不生草木.松柏之地,其土不肥.若偽詐之秕莠,必邇聲色,殖營貨利.剝民奉己,華夏美妾,土沃而甚肥.上下胥行其道,焉望松柏之棟樑?版主何以怪哉?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9:19 回覆:
為了一己私慾,砲打王清峰,害白冰冰出來嗆,馬總統隨即斃了四死囚。此乃『欲生欲死,育昇欲死,慾升欲死,愈升愈死!』

愛之吾慾升,惡之斃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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