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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2 08:56:10瀏覽3209|回應26|推薦13 | |
『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拒收前總統夫人吳淑珍,馬英九總統兩天內二度重申不干預司法的立場。昨天馬總統透過臉書表示,他跟大家一樣憤怒,但「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 有人問:「板主,這是昨天的舊聞了啊?」是的,吳淑珍被馬總統放回家後,就人間蒸發,連新聞都沒再發生了。台灣社會的自癒能力好的很,雖然吳淑珍喪盡天良,比阿扁可惡百千倍,是最最邪惡貪婪,禍國殃民的禍首。但是馬總統說要放,就是要放!人不要臉鬼都怕,死豬不怕開水燙,過沒兩天,瞧,台灣社會就已經乖乖吞下去了。 有人又問:「嘎?台灣社會怎麼嚥得下這口氣呢?」這很簡單,有的會說『馬總統說的沒錯啊,我們就是選馬總統來不干預司法的...難道大家還要選個阿扁嗎?』有的則說『阿珍生活不能自理,收治還要多花錢,這筆錢就讓陳家用貪污來錢自己出就好了』。還有人扯說『這是培德醫院十四個不知名醫生的專業判斷,台灣社會應該尊重,難道這十四個人會用自己不知道有沒有的一生清譽來陪葬嗎?』(註)一犬吠形,眾犬吠聲。以上這些說法,如果不當成馬總統吃飽後的打嗝放屁聲,准以一群狗腿的亂吠視之。 有人不解:「這些人又是怎麼回事呢?」這些人,就是孔子說的鄉愿,是道德之賊。國學大師南懷瑾有對鄉愿加以解釋,他說鄉愿的人,就是『反正不著邊際,模稜兩可,兩面討好。而他本身沒有毛病,沒有缺點,也很規矩,可是真正要他在是非善惡之間,下一個定論時,他卻沒有定論,表面上又很有道德的樣子。』啊,這裡差點漏掉,當鄉愿精神發揮到最高點,會像魯迅筆下的人物阿Q,被流氓打了,就想成『哈,這是兒子再打老子』,於是,有的人看到馬總統放了吳淑珍,就說『恭喜夫人,賀喜夫人』『阿珍果然終究沒事』至於那些說『阿珍爛到連地獄都不收』『看她還能賴活著多久』的,那就不足與論,也說不上這麼多了。 有人心有戚戚,不禁微微點頭:「日子還是得過下去,不然還能怎樣?」那可不,廣義來說,我們全都是鄉愿,只要貪官不是直接欺壓到自己頭上,那就自掃門前雪,德國有個牧師的說法,這裡可以改一下『起初,馬英九貪特別費,我沒講話。後來,阿扁貪國務費,我還是沒講話。再後來,法官把貪官們判無罪,我也沒講話。最後,法官判吳淑珍要關,馬總統把他給放了...我還能講甚麼話呢?』有人說:『最後,貪官們把國家貪光,老百姓生靈塗炭,家破人亡,死無葬生之地...那時,也就不用再講話了。』那時的台灣,男無情,女無義,通通都不是人,都是鬼,到處鬼聲啾啾,真正成了個鬼島! 「啊,有那麼嚴重嗎?」有人不禁懷疑。就拿去年廣州亞運台灣選手楊淑君被中國趙磊栽贓,誣指為作弊的事件來說好了。第一時間,馬政府的鄉愿體委會大官就說『我們只能吞下去』,台灣人很不服氣,紛紛出來鬼叫,還打砸在台灣的韓國人遷怒洩憤。這個時候,行政院長吳敦義說趙磊並非主謀,還讚揚趙磊很幫忙楊淑君。吳敦義說:「根據馬政府所接收到的「前線訊息」以及相關報導,趙磊在兩次亞跆盟開會時,屢次幫楊淑君說話,對台灣十分友善。」你猜,後來怎麼了。 有人急忙問道:「對啊,後來怎麼了。」後來,台灣人果然真的乖乖的吞下去。從此台灣人紛紛獲得世界各國的免簽證待遇,世界各國都說,台灣人可以來,只要不是來比賽作弊就行了。有的台灣人跑到菲律賓去詐騙,被菲律賓抓到,送回中國『哈囉!這是你們一個中國台灣地區的作弊壞蛋』,請中國的趙磊們好好管教。 「唉,原來鄉愿的禍害這麼大,影響力又深又遠啊。」那個當然,要不然孟子在書裡也不用這麼說, 萬章曰:「一鄉皆稱原人焉,無所往而不為原人;孔子以為德之賊,何哉?」孟子回答他說:「非之無舉也,刺之無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汙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皆悅之,自以為是;而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故曰德之賊也。孔子曰:『惡似而非者:惡莠,恐其亂苗也;惡佞,恐其亂義也;…惡鄉愿,恐其亂德也。』」 有人再問:「所以馬總統放吳淑珍,是種鄉愿的表現嗎?還是該叫他是『不沾鍋』呢?」不沾鍋與鄉愿是同義。但是世人見識太淺,老以為馬總統這只是鄉愿,是阿Q,要真是如此,全台灣人都鄉愿,那些七嘴八舌跟著馬總統放屁的人也是鄉愿,該執行關阿珍,卻通通耍賴的法務部,台中監獄,培德醫院和十四個醫生,也全是鄉愿,可為什麼只有一個馬總統啊? 有人試探性的說:「是馬總統比他們全都更鄉愿,更阿Q嗎?」唉,這是馬總統的帝王心術,哪是鄉愿呢?馬總統說「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所謂司法個案,就是指個案在法院獨立審判,判決定讞的過程。當吳淑珍被法院判刑確定,這個司法個案就完成了。馬總統所謂的尊重司法,原本指的是這個部分。 而培德醫院關不關吳淑珍的這個部分,叫『行政裁量權』。培德醫院要聽台中監獄,台中監獄要聽法務部,法務部聽行政院,行政院聽馬總統。當司法判決吳淑珍要關,而馬總統不關,這個才叫做『干預司法個案』。在阿扁還在當總統的時候,藍營的立委不是組了一個真調會,派王清峰去查三一九槍擊案嗎?可是扁政府甩都不甩,阿扁給這種行為取了一個好聽的名詞,叫做行政抵抗權。用行政權來阻擋立法權,抵抗司法權。馬總統不關阿珍,用的就是相同的抵抗權,『阻擋立法,抵抗司法的行政裁量權』。 我們只要問一問馬總統:『總統,您不是說您要尊重司法的嗎?司法判吳淑珍要關起來,怎麼您卻把她放了?司法是給您這樣子『尊重』的嗎?』 馬總統的尊重司法,監牢裡還關著四五十個死刑犯,老早被司法判死刑定讞了。馬總統又行使了他至高無上,獨一無二,類同上帝可以給人生死的行政裁量權,到現在還養著呢?『馬總統尊重司法?呵,尊重司法個屁!』 有人愈聽愈怕,這到底是怎樣一個馬總統啊?是外表看起來溫良恭儉讓的馬總統,還是只是單純不沾鍋的馬總統,還是..比阿扁還阿扁百倍千倍的禍國殃民,卻又裝出一副道貌岸然的馬總統呢:「那馬總統自己放了阿珍,為什麼還要裝出憤怒的樣子呢?」 馬總統很少發怒,所以我們可以回頭去看他發怒的情境,加以類推,馬總統剛上任的某一年過年,學起阿扁發紅包,不知怎的,發著發著,左手和右手竟然打起架來了,那一次,馬總統真怒,回頭劈哩啪啦,臭罵幕僚們一頓,對,就拿這個當例子來解釋馬總統之怒。 在醫學上有種他人之手症,一手穿衣,一手隨即把穿好的衣服脫掉。醫學專家說,這是因為時間差,當大腦下令穿衣時,右手接收命令,開始穿衣,左手這時接到命令『咦,衣服已經穿上了,要怎麼穿啊?』傻左手,當然是先脫掉再穿囉,於是他人之左手就把右手穿好的部分衣服脫掉。 其他如一手拿經,一手摸乳;或是當完婊子,還要貞節牌坊的,都是這種他人之手症發作的症狀。 馬總統衣服穿了老半天還穿不上。一面尊重司法,一面用行政權抵抗司法。說他跟民眾一樣厭惡扁家貪婪的嘴臉,右手一向被他口頭尊重的司法,判吳淑珍要關起來的時候,左手卻看到吳淑珍已經再培德醫院做檢查了。『咦,這個不對,不是要關吳淑珍的嗎?怎麼吳淑珍已經人在監獄裡了,不成,得先把吳淑珍放回高雄的豪宅,才能關她。』 馬總統這一輩子,始終都在關吳淑珍,還沒關到,就又放掉,再關,再放,如此循環不已,畢其一生,都關不上。人若活到這個境地,也真是悲哀!這~~還能不怒嗎? 嘆曰: 文王一怒安天下,總統放屁臭世人;左手拿經右摸乳,誰是婊子要牌坊? 註:這句話太好笑,忍不住加個註。這話的意思是『培德醫院的十四個醫生收治不了阿珍,高雄那個嫖客反而收治得了;十四個醫生的醫學專業,比不過一個嫖客的專業。馬總統到底尊重到的是培德醫生的專業,還是高雄嫖客的專業呢?』 唉,孩子,這真是一個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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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