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9/14 10:24:24瀏覽2323|回應10|推薦11 | |
『成大女學生在校內遺失裝有學費(現金)的皮包,被學姊撿到後,去電向失主要求報酬,不然就行使「留置權」。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今天表示,立院通過這種「恐龍法條」他很抱歉。』 有人說:「這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撿到皮包的還是學過法律的學生,真是太不厚道了!台灣教育到底出了甚麼問題?」慎終追遠,民德才能歸厚矣。為了追查真相,這次我們又回到古早,孔子作春秋的那個年代。 孔子是魯國人,魯國國君因為是飯桶一個,下面也有個三人幫把持國政,史稱三卿。國人在國內混不下去,紛紛跑到鄰國去當外勞,魯國人口愈來愈少,愈來愈打不贏仗,魯國國君於是發佈了一條法律,凡是國人可以幫魯國流落在他國的外勞贖身,並送其返國者,按人頭算,一個人賞十金。 孔子的學生子貢,是個偉大的愛國商人,開公司賺了很多錢,於是就到鄰國贖回了一百個魯國人,把他們送回國。魯君很感動,要照人頭算錢時,子貢不要:「君上,這只是臣下應盡的國民義務。」子貢做完了這個善事,心中很得意,一回到教室,卻被孔子批頭罵了一頓。 孔子說:「國君賞賜的每人十金,是用來鼓勵所有的魯國人行善,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把國人找回來,增強國力用的。」「今天你贖回一百人,卻一毛錢都不要,下一個魯國人贖了人還好意思拿嗎?如果魯國人通通都不拿國君賞賜的十金,國君豈不失信於民?魯國人沒有這十金,幫魯君贖人的動力就少了,自己吃飽都有問題,誰管魯君的國家利益大於私人利益呢?更重要的,國力繼續衰敗,下回魯君就算每人二十金,國人誰不把他的話當成『狼來了』呢?」 有人說:「原來法律規定拾金可以得到報酬,有這麼大的學問。」可笑的是偉大立委,只知道投票表決,兒童性侵害為何是七歲,不是八歲九歲?「莫宰羊」。同樣收藥商的錢,十萬的沒事還可以選市長,收百萬的判貪污,要關八年?「不清楚」。拾金為何要定三成的報酬?「抄國外的」。台灣豈只是教育失敗,立委立法投票也失敗,抄法條也抄的很失敗,通通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有台灣的法學教育成功。三成佣金,該拿就拿。「路不拾遺」只是空話,童話,跟大野狼嚇小紅帽的故事一樣,只能用來騙騙小孩。台灣社會未來是要大家照規則,錢丟了被撿著,就付三成酬庸,還是錢丟了就丟了,再出來呼天搶地,要給四成,五成,少丟一點是一點?是要一家哭,還是一路哭? 「可是掉錢的學生很可憐,掉的錢是貸款,要拿來繳註冊費的。」有錢的吃魚翅,沒錢的貸款繳學費。馬總統不是五年五百億給大學嗎?錢都到哪兒去了?有人說:「有的錢給江部長邊當部長邊做研究用掉了。有的是成大教授用人頭領走放進自己的荷包了。」教授想必也很納悶:馬總統當市長就可以領公家錢回家,教授為何不行? 江部長可以一手領部長的薪水,另一手接同一個馬政府國科會的補助做研究。這幾所馬總統咬著牙編五百億給的大學,光墨水就喝掉一億人民的血汗錢;「嘎,把墨水當可樂嗎?」卻放著學生窮到沒錢繳註冊費要去背貸款。錢掉了,被另一個更慘更窮的學姐撿到,要三成報酬不肯,在哪邊狗咬狗了起來。管子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當教授的窮到像個要飯,薪水老高了還嫌不夠,要馬總統再編多點,好讓自己用人頭去報帳;當部長無心處理單親媽攜子燒炭的社福問題,今年預算比去年多三億,就說太多了,忙著打卡下班回家寫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所說「拿錢做自己的」報告。 教育最大的問題是身教,看到馬政府從上到下,一直到馬總統的大學教授好友們,能教出怎樣道德高尚的學生,不過是上下交爭利罷了。所以台北市長郝教授,只是台灣教育失敗的縮影,花博,新生高,還有更多還沒被發掘的,那個不會買貴,好比那個花博旗桿,一個造價九萬,坊間詢價不過三萬,一差就差三倍。「一株九層塔說要兩百塊,有的還超編百倍呢!」這頭不過拿個三成,輿論嘩然;那邊樣樣都貴到倍數起跳,大家卻都講得很累了...唉,有錢的卻不會累,還在吃魚翅;沒錢的要不回學費,只好哭著再去借貸。 有人問:「郝市長昨天揮淚斬馬謖,讓李永萍辭職,該怎麼看呢?」還能怎麼看?明明跟郝市長說,這是花買貴的問題。前天回答說:「蘇貞昌拿藥商十萬。」昨天說:「蘇貞昌太太說蘇要選總統。」今天就讓一個副市長辭職...笨蛋,問題在花價啊! 正是: 拾金三成多,買花三倍少,感時花濺淚,一路哭到郝!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