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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編,你再編吧,雄檢!
2014/12/20 00:40:58瀏覽1455|回應6|推薦9

高雄氣爆案 送監院追行政疏失
高雄地檢署昨天偵結氣爆案,檢方今天持續準備相關卷宗,將送請監察院追究公務員有無行政疏失等責任。
高雄氣爆疑因李長榮化工和華運公司間的丙烯輸儲管線破洞液壓異常,仍持續輸送丙烯擴大事端,於今年7月31日引發大爆炸,造成約300多人死傷,檢方認定氣爆案主因是榮化管線破損肇禍。
檢方已依業務過失等罪起訴榮化董事長李謀偉、高雄市政府養工處長趙建喬等12人,被外界質疑救災不力的高雄市長陳菊等官員,因查無任何故意廢弛職務行為,予以不起訴。
雄檢今天持續準備公務員接受調查的相關卷證資料,將送請監察院追究有無行政疏失責任

怕大家不知道雄檢這個動作是幹嘛,特給大家舉個實例,夢想家案:

夢想家不起訴。檢方認為,盛治仁在編列國慶晚會預算時,就晚會內容、形式、表演團體、各單項金額之預估均無任何具體規劃,僅因信賴表演工作坊所提的預算金額,即裁示編 列2億5800萬元籌辦,再加上文建會相關人員誤認表演舞台案純為租賃,未就相關設備所有權歸屬問題在撰擬契約文件時加以明訂,讓文建會蒙受損失,已涉及行政瑕疵或疏失,關於此部份,檢方函請權責機關究責。

北檢函請的權責機關,看起來就是監察院了,監察院轄下審計部調查完的報告說:

百年國慶中央及地方政府共花費四十七億元,有逃避監督、金額不清、違法 核銷等情形。報告還點名兩個晚上就燒掉二億多元的夢想家音樂劇,不但先指定廠商再辦理採購程序,且未評估室內外演出差異,致經費由三千五百萬元暴增至二億 二千九百餘萬元,「影響政府節約形象」。審計部查核指出,文建會期補助民間提案活動,部分涉分批公告採購,規避政府採購法及補助機關監督,甚至還有違法拿非活動期間的憑證核銷,補助比率也超過規定;部分補助地方縣市的活動,還發生重複執行的情形。

我把檢方說的「文建會相關人員誤認表演舞台案純為租賃,未就相關設備所有權歸屬問題在撰擬契約文件時加以明訂,讓文建會蒙受損失」與審計部報告說的「違法拿非活動期間的憑證核銷」給大家舉個例子,

這個意思就是說,文建會花了大把的公帑,買了一個昂貴的設備,卻在用完之後,變成了租賃,讓廠商搬回家,可以再賣,再租給文建會辦下一 個冤大頭活動,或是自己用。這麼說有人也許聽不懂,簡單的說,假設有個公務員,用公帑買了一台電腦,PCHOME上買的,算他想塑造政府節約的形象,買台 最陽春的,一台一萬塊,可是他卻在用了兩天之後,退回去給PCHOME,嗯..根據消保法規定,網購物品有七天鑑賞期,所以PCHOME會退還該名公務員 一萬塊,給他白用兩天..

好了,我這樣並沒有指涉甚麼,但是這不就是五鬼搬運法最初的形式嗎?就像是馬總統拿了兩億三千萬,說他不是貪汙圖利,

馬總統,兩億三千萬咧?

喔,我拿去買寶路了。

好吧,那寶路咧?

笨,當然是拿去餵狗了。

那..那狗咧?

喔,狗喔,他一吃飽,就跑了。

嘿!看清這招五鬼搬運大法沒?

不過這一會兒我都還談不上雄檢與監察院互踢皮球似交叉火網來吃案的部分咧。我真格要談的是從我上一篇【給草菅人命雄檢的第二課:環環錯是在強姦聯合報的智慧嗎?】貼出後,我在裡面解釋了雄檢這份起訴書有多麼像是搞特別費貪污除罪那樣,搞成某種藍綠和解的歷史共業,是的,就是我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認為,高雄氣爆放諸四海皆準的只有三個真兇,

中油埋管,吳敦義核准並蓋箱涵,李長榮氣爆,陳菊負責

外加陳菊一個假兇。這份雄檢起訴書,只起訴了李長榮與蓋箱涵的,啥?吳敦義?洗洗睡啦。卻把代表藍的中油與代表綠的陳菊都不起訴,這個道理說起來很淺顯,因為若是單單多起訴中油或陳菊,藍綠和解和稀泥就會不成,而陳菊雖然是假兇,但是大家不妨想去郭瑤琪,一二審說她收錢但是收太少不像貪污,郭瑤琪想說既然判無罪,就不去管它內容怎麼說的,後來三審大逆轉,改判貪污要關八年..總之,陳菊此時同郭瑤琪也很像,只要雄檢不起訴她,其他管他愛怎麼編。

雄檢這麼做的好處馬上顯現,大家可以發現,雖然高雄氣爆死傷三百多人,遠比洪仲丘案死掉的多了三十多倍,但是我可能寫到下篇就要暫停,洪仲丘案我可是寫了..蝦米,71篇?我的媽呀。這段的意思是告訴大家,我寫得再對,再實在,最多只有三百多人的死難者與他們家人關心,但是藍的暗罵,綠的則希望趕緊結束,別橫生枝節就好。

我上文貼出後,異言堂有兩篇與氣爆有關的格文,一篇【 高雄氣爆與選舉得票】指出愈氣爆,陳菊得票愈高,咦?難道高雄人犯賤?顯然不是。另一篇【陳菊好大,雄檢好怕?】則是錯解了雄檢不起訴陳菊的暗黑心理,再說一遍,高雄氣爆就這三個真兇,埋管的,蓋箱涵的與氣爆的,以及一個假兇陳菊,雄檢不起訴假兇陳菊,還漏起訴真兇中油,則是標標準準藍綠和解和稀泥的起訴書,後果則像是吃案,因為進到法院,三個真兇少一,會產生斷點,從而讓此兩個真兇也判不下去。

再說一遍,

雄檢偵辦氣爆案,查出破損的四吋管中油也在使用,氣爆前一天還送丙烯給李長榮化工,中油僥倖逃過;檢方痛批中油埋管後每五年需檢測,廿三年來只做兩次,雖無刑責但有疏失。

這段話滿是矛盾,中油在氣爆前一天還送丙烯給李長榮化工,可是埋管的中油應該每五年檢測一次,才能使用,它卻廿三年來只做兩次,雄檢陳述了這樣的事實後,結論竟然可以是

中油雖無刑責但有疏失。

扯吧?

但更扯的是中油彷彿給頂新上身,人家檢方想放水你,你還反嗆,頂新反嗆檢方不懂企業,中油則反嗆:

中油駁雄檢:新管前十年免測 
【聯合晚報╱記者王茂臻/台北報導】   
2014.12.19 02:57 pm
檢方昨天偵結高雄氣爆案,指中油在高雄氣爆地的管線,23年來僅檢測兩次;中油今天喊冤說,依規定新管埋設後前十年不用檢測,啟用十年後分別在2001年與2007年檢測,第三次檢測原訂今年執行,因氣爆無法執行。
雄檢昨天偵結高雄氣爆案,中油雖全身而退,但雄檢指中油在氣爆發生地的管線,23年來只做過二次緊密電位檢測,不符合檢測要求。
中油上午發聲明指雄檢「誤會大了」。中油說,該管線1991年完工啟用後,依規定前十年不用檢測,從2001年開始迄今已進行二次緊密電位檢測,原訂今年第三次檢測,但因氣爆已無法進行。
雄檢質疑中油在2007年對此次氣爆管線做緊密電位檢測時已發現異常,卻沒進一步處理。中油說,氣爆管線是李長榮化工所有,管線檢測及安全維護事項由李長榮化工負責,與中油無關

嘖嘖,又說13年測兩次,但發現異常,竟還不是自己該管?

又說發生爆炸和中油無關,鄉親啊,那中油又為什麼要測與他無關別人家的管子呢?

最扯的,則是以上中油與雄檢通通在說謊,

獨家/檢測報告曝光!榮化丙烯管竟然「合格」】高雄發生氣爆意外,檢察官勘查管線,追究肇事源頭,驚訝發現李長榮的4吋丙烯管竟補丁生鏽,疑似管線老舊導致丙烯外洩。李長榮一口咬定過去25年來,這條管線都是由中油委託金茂公司進行檢測,但遭中油否認,不過三立新聞獨家取得最新檢測報告,上面清楚紀錄李長榮位於凱旋路的丙烯管,防蝕標準合格,而檢測單位就是中油委託的金茂公司..但23年過去竟然沒查出鏽蝕。拿出報告仔細看,最新的檢測日期在今年5月1日到5月8日,地點就在這次氣爆點凱旋路,報告顯示,榮化丙烯管通通標準,但卻發生氣爆意外。

事情真相真的就是這麼簡單,中油埋管,中油檢修,中油做為使用者,在氣爆前一晚才用完,只是僥倖逃過,但是雄檢的起訴書卻說中油沒有刑責,這就好比諧星郭子乾去韓國住飯店,被熱水壺底座裂開,熱水燙傷大腿,這個熱水壺,是韓飯店買,韓飯店檢修,前一手的房客昨晚也才剛用完,只是僥倖逃過,然後郭子乾緊急回國救回一命,傷養好花大錢請律師去韓國告飯店,雄檢一般的韓國法官竟然說飯店沒有刑責...

通通是你們台灣人活該死好。

.

呀!好希望上帝能賜與我平靜,接受我無法改變的事; 並上帝賜我勇氣,改變我能改變的事; 最後請上帝賜我智慧,能夠分辨兩者的差異。好比雄檢這樣強姦三百多個死難的高雄同胞,假起訴真放水的冤案,到底是我所能改變,還是我該在寫完這一篇後,就學那些蠢人乖乖的接受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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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973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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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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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 13:31
這「編」字該是版主御用,外人怎麼可以放肆。

bt7
沿管線責任終於追到氣爆元凶張家祝
2014/12/20 13:30
李長榮化工副總經理邱媛媛3日表示,氣爆丙烯管線由中油負責巡檢與保養。主管中油的經濟部也應當進行例行檢查.管線外洩造成氣爆殺害28人;沿著管理責任向上溯.肇事元凶應該是 中油,經濟部,最後到馬英九頭上.

換句話說,國營事業中油對丙烯管線保養不良,巡檢疏失,是造成高雄氣爆殺害28人的直接元凶.而主管中油的經濟部,應當照例進行檢查管線,卻從來沒有檢查過.經濟部長張家祝當然有嚴重失職之嫌.

邱媛媛指出,中油當時興建3條管線,4吋是由李長榮出資、6吋是由中石化出資、8吋是由中油出資,但是所有榮化輸送管線當初設計施工,以及現在的巡檢保養都是由中油負責。

中油卻推卸責任說,下游管線由廠商自行維修。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則表示,權責都在地方政府。經濟部工業局主秘連錦漳表示,管線例行檢查,由經濟部勞動部執行。等於承認管線例行檢查是經濟部的責任.

但昨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傅還然將球踢回經濟部,表示沒有法律規定勞動部要管理丙烯管線。應該由經濟部提出修法,經濟部長張家祝則當起縮頭烏龜,不坑聲.

由此可見,應該負責例行檢查丙烯管線安全的經濟部嚴重失職,從來沒有檢查過丙烯管線.經濟部長張家祝涉嫌重大.而最大黑手,當然是任命張家祝的馬英九!

哇! 這一炸炸到馬英九,不過沒關係,馬英九最近才對炸斷手的消防員說,炸斷手骨顛倒勇

台灣加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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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 10:38
再怎麼騙自己,民進黨政客都還是無恥,民進黨支持者還是愚蠢。不要「牽托」!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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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 09:36
榮化董座卸責 檢察官當庭痛斥
【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2014.12.20 03:24 am
雄檢偵辦氣爆案,檢察官目睹第一線慘狀,對照相關負責人在法庭上避重就輕的態度,忍不住開口痛斥;加害人輕忽和被害人痛愴強烈對比,承辦檢察官坦言心情複雜沉重。
氣爆隔天到場勘查發現丙烯破洞的檢察官羅水郎坦言「當時沉重到說不出話」,站在前鎮警分局頂樓往下看,整條馬路像被炸彈轟炸過一樣,慘不忍睹,怵目驚心;透過新聞畫面看見罹難家屬痛苦的呼天搶地跪在地上痛哭的樣子、消防局主秘林基澤女兒跪地聞父親「味道」尋屍的情況都為之哽咽,感受非常強烈。
13年檢察官生涯,羅水郎辦過不少大案,但在見到榮化董事長李謀偉推卸對管線沒有維護責任,忍不住當庭斥責「你含金湯匙出生,能想像氣爆當天有多少年輕人工作到深夜下班卻遇上這個厄運,永遠回不了家嗎」;他說,這一問才讓李謀偉低頭不語,過了幾秒才說「若李長榮有錯,我願意負責。」
負責公務員違失的檢察官張志杰也有類似感受,感嘆若非23年前相關公務員怠惰便宜行事,沒有即時發現曝在水氣的管線,加上後續連串的人為疏失,應該可避免這場悲劇發生。
張志杰認為,追究公務員刑責是為給死者和傷者交代,非刑責的行政疏失也將交由監察院調查。羅水郎至今還保留當時進入氣爆箱涵中測量管線破洞的「文公尺」,上面佈滿的斑駁刻痕都讓他謹記這個高雄人最沉痛的時刻,他說偵結氣爆案後沒有心喜的感覺,只希望台灣是一塊平安幸福的土地,安居樂業。

原來如此,這裡的檢察官,一個辦榮化,一個辦箱涵,就是中油的沒辦,假兇陳菊?噗哧,這個找異言堂的婉君來亂掰就行了。榮化案發後一開始說了兩個原因,可能是高雄市挖捷運害到,還有管線他們從沒管過「該管線的維修保養責任在中油公司,而非李長榮。」可是這裡經過雄檢不斷的提示,已經有偽證的嫌疑,把原因偷換成「箱涵才是釀禍關鍵 」,只有中油搞不清楚,這應該是雄檢一開始就避開中油,提示給得也不夠,讓中油自己揭底,

【中油駁雄檢:新管前十年免測】

正常人都是用這招騙出壞人說實話的,這就好比有個小偷偷了你100塊死不承認,警察來了,你就說你掉了一千塊,小偷馬上反駁,胡說,你窮的要命,皮夾裡只放了一張一百塊。

啊哈,就抓到了。但是雄檢絕非正常人,我看他們比較像「漢娜鄂蘭」的「平庸的邪惡」概念,認為是平常人面對不平常社會影響下所產生的行為,即邪惡的本身在於無法思考,因而會讓人難以理解,啥,雄檢還痛斥榮化董座?欸,這要給南方朔看去,搞不好又是一篇【口言善,身行惡】的國妖之作了。雄檢這裡痛斥榮化,也像是套好招的,因為雄檢上次也痛斥過地勇案..這個太久遠,林益世大家搞不好都記不得了,最近雄檢罵日月光張虔生的那個才堪稱經典,實在有夠誇張的..
jun5238(jun5238) 於 2014-12-20 09:36 回覆:
引柳宗元古文 檢告誡張虔生
(中央社台北3日電)高雄地檢署今天起訴日月光K7廠被控排放有毒廢水案,檢方在起訴書引唐宋八大家柳宗元古文「永某氏之鼠」,告誡日月光與負責人張虔生,應承擔道德與社會責任。
檢察官認定有毒廢水嚴重影響高雄後勁溪整體生態環境及流域內農田、魚塭,依涉犯刑法流放毒物罪及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廠務處長蘇炳碩、廢水組主任蔡奇勳、廢水組專案工程師何登陽、廢水組工程師游志賢、劉威呈等人。
檢方認為,日月光負責人張虔生、行政副總林顯堂事前不知、也未指示違法排污,因此對日月光高層不起訴。
不過檢察官認為,雖然無從對張虔生等高層課以刑事責任,但日月光是否應承擔相關行政、社會及道德責任,宜由行政機關及輿論評價。
檢察官並在起訴書告誡日月光與負責人張虔生,應以「永某氏之鼠」為鑑,不可有「因天下之力以生日月光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日月光之費」的心態。
永某氏之鼠一文,大意是有大宅主人因生肖肖屬,而對老鼠偏愛,要求部屬與家人不得撲殺老鼠,老鼠因而橫行倉廩飽食,毫無忌憚。原主人搬走後,新主人要求滅鼠,鼠群因長久喪失警惕,被殲滅殆盡。柳宗元藉此告誡世人,為禍者固能一時不被制裁,但好運不可能長久。

瞧!跟這次雄檢痛斥榮化董座的起訴像不像,唯一的差別,我請大家這樣看,就把榮化想成中油的一個K7廠,董座像是廠長或行政副總..大概是這樣,總之雄檢罵了一大篇,中油與張虔生就都沒事,中間幹部隨便胡弄一番,罪責最重的都是第一線的基層,可是偏偏都還可以繼續上班(突然想回到余文了),這個震驚社會日月光毒水案,案發時跟日月明功案差不多,但是日月明功案日前剛判出來(剛好可以下個禮拜用在洪仲丘案辯論比賽上),可是日月光毒水案早就判完,好給榮化加強信心了..

外界認輕判 法官:已罰到上限
日月光汙染後勁溪案,高雄地方法院上午宣判,外界多認為一審有輕判之嫌,高雄地院法官則認為,證據難認定構成流放毒物罪,一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定罪,罰金也已是該法最高數額。
日月光汙染後勁溪案,高雄地院上午判決廠務處長蘇炳碩等四人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有期徒刑,都給予緩刑;工程師何登陽無罪,日月光公司遭罰300萬元。

雄檢這裡的表演也非常稱職喔,

檢察官引用高市環保局採樣檢測,指控日月光當天排放銅、鎳總量各為14公斤及24.1公斤,但本案實際排放超標廢水時間僅7.5小時,環保局以全天排放量推計,與事實不符,檢方所引用的環保局資料不能採為證據..檢方另舉出溪底泥及魚體檢測,顯示銅鎳超標,但採樣時間距事發日已超過40天,客觀上也無法排除後勁溪汙染是長期因多個事業排放重金屬沉積所造成,縱使銅、鎳超標有害人體,也難以確認與日月光K7廠排放有相當因果關係。

這樣大家總該明白雄檢這份假起訴真放水的起訴書有多麼不能用了嗎?這樣說吧,一到法庭上,法官就會問ㄚ這管線是誰埋的?榮化說「中油」。過去23年,是誰在檢測的「中油」。上一次檢測是甚麼時候?「中油跟雄檢說7年前,但是他委外檢測的金茂公司說是今年五月,而且是每季檢測,檢測結果還通通是OK」,你的熱水壺底脫落燙死三十多人的時候,之前是誰用的,「ㄜ,檢方說中油在氣爆前一晚才用來送大批丙烯,只是僥倖逃過」,好的,那中油呢?

送去給監察院吃案去了。

然後法官就會認定證據難構成放火罪,李長榮這三個工程師通通判刑兩年以下,通通連易科罰金都免了,直接判成緩刑,一天都不必關。因為雄檢的起訴,來,大家一起說:

與事實不符。

鄉親啊,這樣大家知道誰才該當是那個永某氏之鼠了沒?只要把永某氏想成頂新大門神,或是其他黑心財團的門神,這篇古文就能擲地有聲:

永有某氏者,畏日,拘忌異甚。以為己生歲直子,鼠,子神也,因愛鼠,不畜貓犬,禁僮勿擊鼠。倉廩庖廚,悉以恣鼠不問。由是鼠相告,皆來某氏,飽食而無禍。 某氏室無完器,柂無完衣,飲食大率鼠之餘也。晝累累與人兼行,夜則竊嚙鬥暴,其聲萬狀,不可以寢。終不厭。
數歲,某氏徙居他州,後人來居,鼠為態如故。其人曰:「是陰類惡物也,盜暴尤甚,且何以至是乎哉?」假五、六貓,闔門撤瓦,灌穴,購僮羅捕之,殺鼠如丘,棄之隱處,臭數月乃已。
嗚呼!彼以其飽食無禍為可恆也哉!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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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 05:41
1樓. 麥芽糖先生;

[三百多個"死"""的高雄同胞]..蠢蛋!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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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個?
2014/12/20 01:35
多個死難的高雄同胞
三十多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