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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管沒事?吳敦義蓋箱涵,李長榮氣爆,還是陳菊負責!
2014/08/09 06:03:50瀏覽2777|回應46|推薦28

對於馬總統的檢調與輿論顛倒是非黑白的能力,我沒辦法表達內心的駭異於一萬,有的只能如實的把馬總統如何一步一步把氣爆的責任亂咬一通,到最後無疾而終,好像一種歷史共業,不了了之,但是藍綠惡鬥,年底拼選舉的大成功的過程記錄下來,在昨天我寫完【 中油埋管,吳敦義核准並蓋箱涵,李長榮氣爆,陳菊負責!?】之後,今天的聯合報用三篇報導告訴大家,中油已經脫身了..

第一篇:【要命箱涵找到了 中油「大抵抽身」】 
高雄氣爆幽靈箱涵的真相水落石出,中油不必背黑鍋,相關人員「心上石頭落了地」。不過,外界仍質疑中油20多年前建構石化管線是「合法掩護非法」;中油表示,石油法、天然氣法的相關規範都是1997年鎮興橋氣爆案後才有,何來合法掩護非法?
在重大氣爆災難中,第一時間中油常被懷疑有關,高雄氣爆也一樣。尤其這次李長榮化工在管線產權及巡查責任上一再牽扯中油;高雄市政府連續數日對幽靈箱涵推稱「不知道」,令中油背黑鍋。
幽靈箱涵已被證實是市府建造,檢方正清查包商、驗收等責任,好給死傷者一個交代。中油大抵已從直接責任中抽身,石化事業部及煉製事業部的數名主管都說,「終於可以好好睡一覺了」。
一些民代抨擊中油在1990年以「左高長途油管汰舊換新市中心段工程」,掩護埋設非法的石化管線,外界全都看得「霧煞煞」。
中油石化事業部表示,中油五輕在1990年九月宣布動工,通過凱旋路的三條石化管線同年獲得市府核准動工;申請資料上詳細記載完工後要輸送丙烯及乙烯,以及相關廠商。
中油主管說,資料清清楚楚,當年也無石油法、天然氣法的規範,說「合法掩護非法」是硬拗。且市府年年收管線通過費,20多年來已收了好幾千萬元,那能說管線是違法?
至於,這次肇禍的榮化4吋管線的巡檢,中油強調,中油針對自己輸送乙烯的8吋備用管,委託廠商進行陰極防蝕等維護以及檢測,從來沒有向榮化收取任何巡檢費用,「自己的管線自己負責」

「太誇張!」郭台強說:石化管線不能經過繁華區域,若是當初知道有石化管線經過,根本不敢買(房子住)。

其實中油到現在,還是要賴給李長榮,一點都不知道聯合報接下來的兩篇報導,像是國民黨為什麼打不贏共產黨時,回頭打起高雄人的模樣,要把這個在全世界任何氣爆,放諸四海皆準的事,都是抓埋管、管管與放氣的(註),推給一些傻呼呼蓋章的..搞不好這次被炸死都有份的公務員。這其間骯髒的道理,真的不用我多說了吧,攏係為了藍綠..選舉..政治啦。看看中油到現在還說:

從來沒有向榮化收取任何巡檢費用,「自己的管線自己負責」

把埋管,管管的責任全推給放氣的,真是有夠善良。中油還說「當年也無石油法、天然氣法的規範,說合法掩護非法是硬拗」,咳,拜託一下,別說當年無法無天,就連今天,在高雄地底下跑甚麼管子或氣體,會炸死更多人的,

經部:丙烯納石油法 難度頗高 
此次疑是高雄氣爆禍首的榮化丙烯管線,驚傳中央與地方數十年來無人管轄。經濟部昨天召開「高雄市石化業者原物料輸運管線清查概況」會議,會後由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和沈榮津主持記者會,在媒體輪番逼問下,杜紫軍坦承,肇事管線過去21年來沒有政府單位管理。

也還通通都是..來,大家一起說:無~法~可~管~喔~~

第二篇:【箱涵危管 才是未爆彈
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指出,高雄市除加速降雨的防救災腳步,當務之急應清查穿越箱涵的「要命」管線,並正確處置,才能讓市民安心。曾是化工高考榜首的吳盛忠說,李長榮化工丙烯管線穿越下水道箱涵,是這次氣爆災害的致命傷;通常埋在地下的石化管線,若漏出丙烯,即使遇熱源,只會燃燒不太可能爆炸。但丙烯若洩漏到排水箱涵,與空氣混合被稀釋,一旦濃度累積至百分之二至十一點七的「爆炸極限」,遇熱源、明火或某些氮氧化物就會引發爆炸。換言之,埋在地下的管線即使漏氣,仍相對安全。「可怕的是在箱涵內的石化管

關於這點,我建議大家還是聽聽郭台強的心聲,甭管是「箱涵炸丙烯還是丙烯炸掉箱涵」「是箱涵爆炸還是丙烯爆炸」這種化工高考榜首才知道的事,切記,地下如果有石化管線,看馬總統給不給埋在總統府底下,還是連勝文肯讓它埋在帝寶底下,也許他們敢吧..但是我們台灣人沒吃香灰喝符水,神功護體的,千千萬萬別買這種房子,連住都別去住唷。

好的,關於這篇特稿的奧義,就是要把氣爆的責任,從管子牽拖到箱涵,而且是【箱涵危管】,箱涵在前,危管在後,甚至可以解釋成箱涵危害了管子(管子也可以申請國賠),這篇特稿之厲害..嗯,大家知道前陣子邱毅告九把刀罵他的事吧,因為邱毅把鄭捷殺人牽拖給太陽花學運,但是邱毅再怎麼敢說,總還是沒有顛倒是非,把先後次序搞混,說成是

鄭捷危太陽花

說成好像是鄭捷害太陽花發生學運的那樣。關於這種骯髒到爆的說話技術,我記得昨晚看到一篇,國民黨說民進黨選擇性看待司法,幹嘛罵【特偵組趁氣爆,全民陷於重大悲痛中時,簽結國民黨三中數百億的圖利案】,卻不罵【特偵組趁氣爆,全民陷於重大悲痛中時,簽結阿扁的帛琉洗錢案】?這個題目很刁鑽,我看全台灣大概只有我答得上,

說穿了,這只是種骯髒邪惡的特務治國景像。特偵組趁氣爆簽結三中圖利數百億,是大發災難財的骯髒事,可是特偵組怕挨罵,當然會把關到快死的阿扁再抓出來消費,說也同時簽結阿扁一個甚麼雞不拉屎的案子,可是阿扁還是要乖乖的關到死。對於債多不愁的阿扁來說,這好有一比,就像是馬面被判無期徒刑,ㄚ鄉親啊,這裡有辦馬面持有槍械罪嗎?我們不就可以說,ㄟ,檢方竟把馬面持槍罪簽結了?還有,馬面不是罵連勝文嗎?可是也沒人辦,於是我們又說檢方把馬面的公然侮辱或恐嚇罪簽結了。

唐朝武則天最會玩這套特務治國,她把被廢的王子李忠,當成阿扁,接下來栽贓的方式則與馬政府異曲同工,當武則天要殺誰,就說他謀反,ㄜ~是跟李忠同謀要推翻高宗,然後這人就殺頭了,武則天反覆用李忠謀反殺光了所有政敵,等到最後才把李忠滅門,成為中國史上謀反最久的一個太子。

第三篇:【氣爆追凶 「蓋章的都要負責」
雄檢追查氣爆元凶,發現「外洩加人禍」是主因;昨要求榮化和華運原班人馬「重演」當晚操作過程,「工程師」對數值出現異常的處理竟答不出來。「這簡直是人命當兒戲」,檢方表示,幾小時的檢測保壓工作,半小時就完成,「等於根本就沒有檢測」,才會造成大量丙烯外洩釀禍。
檢方昨天也同時傳喚高市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等人,訊後請回。接下來將陸續傳喚當時承辦人、驗收人和相關主管等。檢方表示,比對圖資後研判,箱涵鬧雙包,出現致命和替身箱涵的原因,是承包廠商瑞城公司未依設計圖施工,驗收公務員又未落實檢查,沒看出施工錯誤,就蓋章核可。「蓋章的都要負責」,未來將陸續約談承辦的公務員,包括時任工務局水工處設計科長的副市長吳宏謀,以及水利局、工務局監管管線和箱涵的人員。

好的,一起冤案就完成了,追兇追到蓋章的,就好似江國慶案。第一次殺江國慶時,就叫江國慶乖乖在姦殺女童的自白書上蓋章,怕夜長夢多,馬上送去槍斃。第二次殺江國慶的冤魂時,則是追到一種過了賞味期的法條,讓蓋章說要槍斃江的人通通沒事。ㄜ~第一次是解釋如何製造一件完美的冤案,高雄氣爆很像有照這個公式在造。第二次則是把冤案再加工,是種相反的冤案(卻讓江國慶冤上加冤),把蓋章的真兇追成沒事。我說這第二種型態的冤案是要幹嘛呢?因為這個追假兇的動作,也還是在演戲,只要順立完成馬總統設定的目標,甚麼挑起藍綠惡鬥,拼完選舉與政治之後,就要派上用場,我只是提前把它說出來。這一段我也有個舉例,叫作:

關關失守鑄大錯

還原洪案/涉案軍士官 關關失守鑄大錯】洪仲丘案是連長徐信正第一件處理士官帶手機送悔過案,合議庭發現涉案軍士官大都是瞎子摸象,因資訊官一句「士官比照士兵,照關」,資訊官這一關失守,從此關關沒守住,沒人察覺資通規定,鑄下無法挽回的錯誤,把洪送上黃泉路。...資訊官回覆後,因洪即將退伍,徐信正找上副旅長何江忠協助公文流程,何請人事官石永源簽辦,在跑公文流程中,包括醫官、監察官、資訊官,沒人發現有問題,一路放行,鑄成悲劇。

以上這些公務員或軍人,通通只要罰點錢就沒事了。

也許有人說我未免太武斷,畢竟雄檢很少出現在報章媒體上,說不定是一股司法清流,跟我們所認識專搞特務行為監聽國會的特偵組,與特偵組吃江國慶案還要掰個好理由,北檢則是不斷發回給江媽媽,說不辦就不辦(桃檢我就懶得舉例了,它最有名的故事,就是一種相對時間感,80分鐘黑影帶與十秒就可把插頭插回去之辨),我說請大家自己去GOOGLE【日月光毒水案】張虔生後來如何了,以及【林益世案】特偵組把貪污的部分切給雄檢,改名【地勇案】好讓台北的法官把林益世貪汙判無罪,最後高雄法官判成了怎樣。

但是事情的真象,可以給馬總統從南到北的黑司法這樣子矇與唬的過去嗎?幾天前,一個電視台的獨家,大家都沒注意到,清清楚楚的說明了事實真相:

獨家/檢測報告曝光!榮化丙烯管竟然「合格」】高雄發生氣爆意外,檢察官勘查管線,追究肇事源頭,驚訝發現李長榮的4吋丙烯管竟補丁生鏽,疑似管線老舊導致丙烯外洩。李長榮一口咬定過去25年來,這條管線都是由中油委託金茂公司進行檢測,但遭中油否認,不過三立新聞獨家取得最新檢測報告,上面清楚紀錄李長榮位於凱旋路的丙烯管,防蝕標準合格,而檢測單位就是中油委託的金茂公司

是的,管子是中油埋的,中油董事長退休後去李長榮當董事,李長榮從未檢測自己的管線,但是最新檢測報告清楚紀錄李長榮位於凱旋路的丙烯管防蝕標準合格的金茂公司,卻又是中油委託的,聯合報日前社論【當然是人禍:該負責的,一個也逃不掉】說:

比對檢方在涵洞內發現的管線缺漏口,是一塊「方形金屬補丁」脫落,不似受其他工程外力影響所致,而比較像是老舊失修

鄉親啊,中油委託的金茂公司有檢測記錄一切合格,李長榮自己從未檢修,高雄市蓋箱涵的公務員如果知道一旁這條破爛管子會送出大氣爆的丙烯,還蓋甚麼箱涵?跑都來不及了..那麼這塊脫落的「方形金屬補丁」,難道是鬼去打的補丁麼?

我從來只知道,如果你是房客,房東的熱水器裝在通風不良的陽台上,你在洗熱水澡時,一氧化碳毒死了隔壁家的老王,那就是直接的殺人兇手。但是如果你沒錢賠,老王家人會告房東,叫他賠到脫褲,而房東則會想盡辦法,把當初核可這樣裝熱水器的老師傅拖下水。但是從高雄大氣爆,房東中油跟負責貼補丁檢修的工程師可以全身而退的奇聞中,

呀,我真是自長眼睛以來,沒看過這種類似悲劇可以完全賴給每個月收點管理費,幫住戶收收郵件,蓋收發章的大樓管理員的,真的,一件都沒看見。

.

註:剛看聯網異言堂,有位格主(昨天是自己洗自己板把【紙醉金迷八年 民進黨從來沒有執政過】重貼兩次,何苦呢?),貼上新作【30條人命命哪!】開頭就說:如果氣爆事件發生在大陸 市長在第一時間被帶走...

可是事實上,

昆山市長開記者會當場哭泣 為遇難者默哀
2014年 08月 04日  12:26
大陸昆山市市長路軍8月2日下午4時30分就昆山工廠爆炸事件主持召開新聞發布會。面對近百名記者,路軍當場哭泣,現場集體為遇難者默哀。此前,新聞發布會原定於14時召開。
根據人民網報導,上午7時37分許,江蘇昆山開發區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汽車輪轂拋光車間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初步判明繫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疑因粉塵爆炸引發。據昆山市政府發布,今日7時30分左右,公安及消防等救援力量就已趕到現場。目前企業負責人已被控制,配合調查,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是企業負責人被帶走啊,市長事後忙著善後,開記者會哭泣著,不是?我很佩服聯網異言堂有這麼勇敢的格主,因為根據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作為同在異言堂發文的格主,我知道陳菊前頭才剛剛告完邱毅。可見誹謗陳菊,她是真會告人的唷,希望有網友可以幫忙提醒她,天佑這位格主!欸~~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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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9 12:24

大家一起向雄檢舉發

現任高雄副市長、當年科長吳宏謀

現任水利局副局長、當年股長廖哲民

現任養工處長、當年承辦人趙建喬

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別讓雄檢誤以為追訴時效已過,放過他們

 

( )


2014/08/09 12:17

還有現任高雄副市長、當年的科長吳宏謀

蓋過章的別以為跑掉了驗收不實

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可是十成十的在等著

縣大人陳菊還不將他們收押,再等什麼?

( )

心不老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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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9 12:14

挺睡菊是高雄人的選擇,是高雄人的權利,,,,,,,,,,,

(失去良知,瞎掰,牽拖,,,,,,真為版主,cjs,,,,,悲哀,,,)

天作孽,猶可違 ! 自作孽,天佑高雄 ?

jun5238,cjs,,,,,,之流,,,,,你們對得起台灣人嗎 ?



2014/08/09 12:11

想跑 門都沒有

現任水利局副局長、當年股長廖哲民

現任養工處長、當年承辦人趙建喬

驗收不實已涉及偽造文書、瀆職等罪嫌,但追訴時效20年,期限已過

但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可是今年才發生

( )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8-09 13:24 回覆:

這個道理我在江國慶案被不起訴時講過一遍,又在監委不彈劾江案時又講一遍,然後在江母上告特偵組與北檢請求重行上訴不准時,講了N遍,有一次還說過哪有把賣房子實現貪污所得計算成二十年前買房子開始,不起訴國民黨五星上將

這種說法最好有用,我這裡十幾個案例等著拿出來重見天日,不過我認為這場烏龍追兇記,最後走了真兇,蓋章的還會通通判無罪。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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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9 11:22
唉,果然老烏龜小烏龜...全丙烯了..

cjs(Chung Ja Si) 全家死
2014/08/09 10:26
黃暐傑,生於苗栗,老爸和人械鬥被砍死,十三歲時為了給人收養,便改姓並改名陳為廷。

===>

會不會又仰慕蔡洨英 再改呢? 反正白海豚從苗栗到台南已經瞎了



唸書都沒畢業 只打著學生招牌搞暴力 不是職業學生是什麼呢?

姓陳的給飯吃 馬上叫人家爸爸 連爺爺的牌位和姓都踹到地上去 爸爸取的名字扔過牆

這樣的血性青年當職業學生 一點不奇怪


2014/08/09 10:24

高雄副市長 吳宏謀 科長

高雄水利局副局長 廖哲民 股長

高雄養工處長 趙建喬 承辦人

高雄地檢署根據當年設計、發包、驗收合約,赫見科長吳宏謀、股長廖哲民、承辦人趙建喬,20年來已高升副市長、水利局副局長、養工處長

氣爆追凶 「蓋章的都要負責」

( )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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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9 10:21
12樓. cjs
2014/08/09 09:30
11樓. 綠蒼蠅萬歲先生;

您的邏輯迴路短路了,我幫您修一修...;

害死江國慶不能怪現任馬英九,ETC不能怪現任馬英九-->高雄氣爆不能怪現任陳菊.

害死江國慶能怪現任馬英九,ETC能怪現任馬英九-->高雄氣爆能怪現任陳菊.

兩者都才是[邏輯式],您選一個吧!
=======================
Mr.cjs掰功退步很多
江國慶案是過去式,已經結案的過去式
高雄氣爆是現在,剛發生正在調查的現在式

笑笑-綠洲 明湖 故鄉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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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9 10:17

您寫的什麼狗屁文章!

去拍肥菊吧!她油多多!


cjs(Chung Ja Si) 全家死
2014/08/09 10:15
12樓. cjs
2014/08/09 09:30
11樓. 綠蒼蠅萬歲先生;

您的邏輯迴路短路了,我幫您修一修...;

害死江國慶當然怪現任馬英九,ETC當然怪現任馬英九-->高雄氣爆當然要怪馬英九

白賊菊是負責放煙火 說懶覺 什麼和牠有關!
你白癡阿! 每天領500在這放狗屁還選哩! 當然怪馬英九


兩者都只有一個[邏輯式],您選個屁! 等下找那個出賣爸爸的陳為廷來丟你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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