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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9 06:03:50瀏覽2772|回應46|推薦28 | |
對於馬總統的檢調與輿論顛倒是非黑白的能力,我沒辦法表達內心的駭異於一萬,有的只能如實的把馬總統如何一步一步把氣爆的責任亂咬一通,到最後無疾而終,好像一種歷史共業,不了了之,但是藍綠惡鬥,年底拼選舉的大成功的過程記錄下來,在昨天我寫完【 中油埋管,吳敦義核准並蓋箱涵,李長榮氣爆,陳菊負責!?】之後,今天的聯合報用三篇報導告訴大家,中油已經脫身了.. 第一篇:【要命箱涵找到了 中油「大抵抽身」】 「太誇張!」郭台強說:石化管線不能經過繁華區域,若是當初知道有石化管線經過,根本不敢買(房子住)。 其實中油到現在,還是要賴給李長榮,一點都不知道聯合報接下來的兩篇報導,像是國民黨為什麼打不贏共產黨時,回頭打起高雄人的模樣,要把這個在全世界任何氣爆,放諸四海皆準的事,都是抓埋管、管管與放氣的(註),推給一些傻呼呼蓋章的..搞不好這次被炸死都有份的公務員。這其間骯髒的道理,真的不用我多說了吧,攏係為了藍綠..選舉..政治啦。看看中油到現在還說: 從來沒有向榮化收取任何巡檢費用,「自己的管線自己負責」 把埋管,管管的責任全推給放氣的,真是有夠善良。中油還說「當年也無石油法、天然氣法的規範,說合法掩護非法是硬拗」,咳,拜託一下,別說當年無法無天,就連今天,在高雄地底下跑甚麼管子或氣體,會炸死更多人的, 經部:丙烯納石油法 難度頗高 也還通通都是..來,大家一起說:無~法~可~管~喔~~ 第二篇:【箱涵危管 才是未爆彈】 關於這點,我建議大家還是聽聽郭台強的心聲,甭管是「箱涵炸丙烯還是丙烯炸掉箱涵」「是箱涵爆炸還是丙烯爆炸」這種化工高考榜首才知道的事,切記,地下如果有石化管線,看馬總統給不給埋在總統府底下,還是連勝文肯讓它埋在帝寶底下,也許他們敢吧..但是我們台灣人沒吃香灰喝符水,神功護體的,千千萬萬別買這種房子,連住都別去住唷。 好的,關於這篇特稿的奧義,就是要把氣爆的責任,從管子牽拖到箱涵,而且是【箱涵危管】,箱涵在前,危管在後,甚至可以解釋成箱涵危害了管子(管子也可以申請國賠),這篇特稿之厲害..嗯,大家知道前陣子邱毅告九把刀罵他的事吧,因為邱毅把鄭捷殺人牽拖給太陽花學運,但是邱毅再怎麼敢說,總還是沒有顛倒是非,把先後次序搞混,說成是 鄭捷危太陽花 說成好像是鄭捷害太陽花發生學運的那樣。關於這種骯髒到爆的說話技術,我記得昨晚看到一篇,國民黨說民進黨選擇性看待司法,幹嘛罵【特偵組趁氣爆,全民陷於重大悲痛中時,簽結國民黨三中數百億的圖利案】,卻不罵【特偵組趁氣爆,全民陷於重大悲痛中時,簽結阿扁的帛琉洗錢案】?這個題目很刁鑽,我看全台灣大概只有我答得上, 說穿了,這只是種骯髒邪惡的特務治國景像。特偵組趁氣爆簽結三中圖利數百億,是大發災難財的骯髒事,可是特偵組怕挨罵,當然會把關到快死的阿扁再抓出來消費,說也同時簽結阿扁一個甚麼雞不拉屎的案子,可是阿扁還是要乖乖的關到死。對於債多不愁的阿扁來說,這好有一比,就像是馬面被判無期徒刑,ㄚ鄉親啊,這裡有辦馬面持有槍械罪嗎?我們不就可以說,ㄟ,檢方竟把馬面持槍罪簽結了?還有,馬面不是罵連勝文嗎?可是也沒人辦,於是我們又說檢方把馬面的公然侮辱或恐嚇罪簽結了。 唐朝武則天最會玩這套特務治國,她把被廢的王子李忠,當成阿扁,接下來栽贓的方式則與馬政府異曲同工,當武則天要殺誰,就說他謀反,ㄜ~是跟李忠同謀要推翻高宗,然後這人就殺頭了,武則天反覆用李忠謀反殺光了所有政敵,等到最後才把李忠滅門,成為中國史上謀反最久的一個太子。 第三篇:【氣爆追凶 「蓋章的都要負責」 】 好的,一起冤案就完成了,追兇追到蓋章的,就好似江國慶案。第一次殺江國慶時,就叫江國慶乖乖在姦殺女童的自白書上蓋章,怕夜長夢多,馬上送去槍斃。第二次殺江國慶的冤魂時,則是追到一種過了賞味期的法條,讓蓋章說要槍斃江的人通通沒事。ㄜ~第一次是解釋如何製造一件完美的冤案,高雄氣爆很像有照這個公式在造。第二次則是把冤案再加工,是種相反的冤案(卻讓江國慶冤上加冤),把蓋章的真兇追成沒事。我說這第二種型態的冤案是要幹嘛呢?因為這個追假兇的動作,也還是在演戲,只要順立完成馬總統設定的目標,甚麼挑起藍綠惡鬥,拼完選舉與政治之後,就要派上用場,我只是提前把它說出來。這一段我也有個舉例,叫作: 關關失守鑄大錯 【還原洪案/涉案軍士官 關關失守鑄大錯】洪仲丘案是連長徐信正第一件處理士官帶手機送悔過案,合議庭發現涉案軍士官大都是瞎子摸象,因資訊官一句「士官比照士兵,照關」,資訊官這一關失守,從此關關沒守住,沒人察覺資通規定,鑄下無法挽回的錯誤,把洪送上黃泉路。...資訊官回覆後,因洪即將退伍,徐信正找上副旅長何江忠協助公文流程,何請人事官石永源簽辦,在跑公文流程中,包括醫官、監察官、資訊官,沒人發現有問題,一路放行,鑄成悲劇。 以上這些公務員或軍人,通通只要罰點錢就沒事了。 也許有人說我未免太武斷,畢竟雄檢很少出現在報章媒體上,說不定是一股司法清流,跟我們所認識專搞特務行為監聽國會的特偵組,與特偵組吃江國慶案還要掰個好理由,北檢則是不斷發回給江媽媽,說不辦就不辦(桃檢我就懶得舉例了,它最有名的故事,就是一種相對時間感,80分鐘黑影帶與十秒就可把插頭插回去之辨),我說請大家自己去GOOGLE【日月光毒水案】張虔生後來如何了,以及【林益世案】特偵組把貪污的部分切給雄檢,改名【地勇案】好讓台北的法官把林益世貪汙判無罪,最後高雄法官判成了怎樣。 但是事情的真象,可以給馬總統從南到北的黑司法這樣子矇與唬的過去嗎?幾天前,一個電視台的獨家,大家都沒注意到,清清楚楚的說明了事實真相: 【獨家/檢測報告曝光!榮化丙烯管竟然「合格」】高雄發生氣爆意外,檢察官勘查管線,追究肇事源頭,驚訝發現李長榮的4吋丙烯管竟補丁生鏽,疑似管線老舊導致丙烯外洩。李長榮一口咬定過去25年來,這條管線都是由中油委託金茂公司進行檢測,但遭中油否認,不過三立新聞獨家取得最新檢測報告,上面清楚紀錄李長榮位於凱旋路的丙烯管,防蝕標準合格,而檢測單位就是中油委託的金茂公司。 是的,管子是中油埋的,中油董事長退休後去李長榮當董事,李長榮從未檢測自己的管線,但是最新檢測報告清楚紀錄李長榮位於凱旋路的丙烯管防蝕標準合格的金茂公司,卻又是中油委託的,聯合報日前社論【當然是人禍:該負責的,一個也逃不掉】說: 比對檢方在涵洞內發現的管線缺漏口,是一塊「方形金屬補丁」脫落,不似受其他工程外力影響所致,而比較像是老舊失修。 鄉親啊,中油委託的金茂公司有檢測記錄一切合格,李長榮自己從未檢修,高雄市蓋箱涵的公務員如果知道一旁這條破爛管子會送出大氣爆的丙烯,還蓋甚麼箱涵?跑都來不及了..那麼這塊脫落的「方形金屬補丁」,難道是鬼去打的補丁麼? 我從來只知道,如果你是房客,房東的熱水器裝在通風不良的陽台上,你在洗熱水澡時,一氧化碳毒死了隔壁家的老王,那就是直接的殺人兇手。但是如果你沒錢賠,老王家人會告房東,叫他賠到脫褲,而房東則會想盡辦法,把當初核可這樣裝熱水器的老師傅拖下水。但是從高雄大氣爆,房東中油跟負責貼補丁檢修的工程師可以全身而退的奇聞中, 呀,我真是自長眼睛以來,沒看過這種類似悲劇可以完全賴給每個月收點管理費,幫住戶收收郵件,蓋收發章的大樓管理員的,真的,一件都沒看見。 . 註:剛看聯網異言堂,有位格主(昨天是自己洗自己板把【紙醉金迷八年 民進黨從來沒有執政過】重貼兩次,何苦呢?),貼上新作【30條人命命哪!】開頭就說:如果氣爆事件發生在大陸 市長在第一時間被帶走... 可是事實上, 昆山市長開記者會當場哭泣 為遇難者默哀 是企業負責人被帶走啊,市長事後忙著善後,開記者會哭泣著,不是?我很佩服聯網異言堂有這麼勇敢的格主,因為根據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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