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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埋管,吳敦義核准並蓋箱涵,李長榮氣爆,陳菊負責!?
2014/08/08 14:55:57瀏覽3837|回應29|推薦22

這麼簡單的氣爆案,死了三十條人命,在中國昆山早八百年就把真正的兇手繩之以法了,只有我們馬總統還在繞著圈圈耍著大家玩,這如果不叫草菅人命,甚麼才叫做草菅人命?像馬總統這種查案的方式,我想起真像是檢警在辦八里媽媽嘴雙屍案,第一時間就抓到謝依涵了,偏偏檢警還要抓別人,又是抓三個股東,又是要抓前男友,把人家好好一間咖啡店搞到差點關門,最後證實兇嫌仍然是謝依涵。所以我這裡要再說一遍,高雄氣爆案的真相,就是這麼簡單,

中油埋管,吳敦義核准並蓋箱涵,李長榮氣爆。

讓白癡來辦案,現在都辦完了,只有一種很奇怪的,好像特務治國的那種辦案法,要把無辜的入人於罪,那麼,大家就會發現,怎麼陳菊都是罪名先出來,然後再找證據。這個部分,我也能舉出例子,大家知道貪汙要成立,要有「行求」、 「期約」、「交付」三個部分,行求就是說要幹啥事,期約就是講好多少錢幹這事,交付就是幹完事銀貨兩訖。但是郭瑤琪貪污卻全然不是這回事,說是為了幫廠商投標,嘿,廠商連去也沒去,說是期約,兩萬美金又對不上那個標案的重大利益,更離奇的是交付,只有看見兩個空的茶葉罐,這樣子都能把人活活判成貪污要關八年。日前有個上市公司茂矽老董胡洪九內線交易的案子,

茂矽前總經理胡洪九被控於二○○三年間,挪用茂矽四億八千萬元投資海外金融商品,並在公司虧損四十億元重大訊息公布前出脫持股,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等罪起訴;案件纏訟八年,因茂矽等各公司無損失,最高法院判決胡洪九等六被告均無罪,全案確定。

大家去GOOGLE一下就知道茂矽公司可能真的沒啥損失,欸,好多菜籃族可被害慘了。回頭看郭瑤琪的怪判,政府可有任何的損失沒有?言歸正傳,請看吳敦義現在在幹嘛?

氣爆究責 吳副辦公室:待檢調調查
對於高雄市政府承認發生氣爆的箱涵就是市政府工務局發包施作的,但時間是民國80年到81年間,因此矛頭又指向當時是高雄市長的副總統吳敦義,吳敦義的辦公室上午對此只回應表示,一切都等待檢調調查的結果,對此暫無法有更多回應。
據了解,吳敦義當時雖是市長,但整個發包、施工與驗收,都在工務局手上就完成,吳敦義對整個過程並不清楚。而且如今事過境遷,其間相關問題的先後順序究竟如何,一時難以釐清。因此吳敦義選擇不做任何正面回應..

據了解,陳菊現在雖是市長,怪了,哪條管子碰到哪個箱涵,有收人家多少管線費,還是開會時提到過,陳菊就一定都知道嗎?如果不是,怎麼有人可以這樣栽贓呢?

立委出示文件:高市府收管線費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黃昭順7日提供一份高雄市去年管線單位申報徵收金額的文件。她表示,這證明榮化每年都要繳管線費,收錢的高雄市政府怎可能不知道有管線

就我所知,我每個月繳水電電話費,應該也沒人知道我家裡的管線怎麼走。欸,黃委員,拿那筆小條的新台幣8990元,妳就說得出來妳甚麼時候花過新台幣8990元嗎?馬總統月領47萬存48萬的時候,甚至連皮夾打開,才知道裡面空空如也,一毛錢都沒裝咧。這要是給聯合報社論員看去

民進黨在高雄執政十六年了,還在牽拖
【聯合報╱社論】
翻得出別人廿年前的舊帳,卻記不得兩年前自己寫下的紀錄,甚至忘了自己三週前做過的事;在高雄執政十六年的民進黨,得的難道是神醫也束手的失憶症?

不就又得挨上一陣「ㄚ你是失憶喔」的好罵了?其實社論員對人類大腦運作原理不夠清楚,人只有在集中注意力的情形下,才能記住事情,不信?給大家看看那種做過即忘的案例,

【馬英九苗栗拜票 玩藍染認不出自己作品】馬英九、黃玉振、劉政鴻、邱炳坤還體驗DIY藍染,馬總統直呼神奇,4件作品成型,藍染老師謝后蘭當場考馬總統,結果唯一馬英九確定不會是他的作品,就是出自他的手。

甚至還有人直接把殺人罪扣在陳菊頭上...

觀察站/放水?一轉彎要了30條命
【聯合報╱本報記者謝梅芬】
高雄市工務局在民國八十年施作道路排水幹線工程,居然是以「五鬼搬運」法,在地底下蒙騙眾人達廿餘年,如果不是因為發生這麼大的氣爆事故,這條幽靈箱涵可能永遠無人知曉。

嚴格說起來,這篇應該要改標掰成【關關失守鑄大錯】才對,就是一開始中油就不該把丙烯管假裝成油管送核

市區埋管 中油被爆「掩護非法」
全新轉給福聚 申請輸油卻送丙烯
追查氣爆禍首,爆炸現場當年的管線和箱涵如何興建?真相愈來愈清楚!一名自稱高雄市府員工昨向《蘋果》爆料,依《都市計劃法》及《市區道路條例》規定,具高度危險、非公用事業用的石化管線,僅能設置在特種工業區內,不得經過住宅區與商業區。但為了民生需要,公用管線允許經過住宅區、商業區等。
8年共埋65條管線。爆料人出示資料指,中油在民國79年底,利用獨佔國營企業辦理公用事業的身分,向當時市長吳敦義的高市府申請核准埋設「輸油管線」,80年4月完工後,竟一天都沒用過就交給福聚公司(後被榮化併購),拿來運送有害氣體丙烯,是以合法掩護非法,典型的「貍貓換太子」。

吳敦義則不該一看到中油就簽核,隔了一年,又不該同意蓋幽靈箱涵,接下來希哩呼嚕的過了24年,李長榮的丙烯管破了,中油卻沒檢修到,李長榮就開始送氣,卻都憑空消失,仿如靈異事件,於是又更加碼供氣,丙烯氣透過幽靈箱涵瀰漫在高雄的地底下,遂發生這個大氣爆。好的,如果是要判中油,李長榮與吳敦義罰金18萬,這個判決書理由我已經寫好了,簡單一句話就是

關關失守鑄大錯。

只要這三十個冤魂學洪仲丘乖乖死去,別出來叫跳那就行了。我說記者啊,無論如何亂掰,絕對不能扭曲災民是死於氣爆,氣爆是李長榮的丙烯漏氣造成這樣的事實呀。

還有馬總統的龍套檢調,這時也粉墨登場,出來亂掰,

檢調抽絲剝繭 案情真相愈來愈明
高雄氣爆事件的關鍵因素為何,目前看來包括李長榮化工丙烯外洩的管線操作程序、幽靈箱涵建造背景等管線管理、丙烯開始外洩後的消防局處理程序等,正陸續查明中,檢調單位正抽絲剝繭,進一步追查相關各方的責任歸屬。
據了解,造成300多人傷亡的氣爆事件後,一開始,由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以現場監測到原料外洩情況,與出事前僅有榮化管線運作,直指該業者是禍首。反觀,經濟部則採取冷處理態勢,讓事實說話

拜託一下,不只有中油跟他的長官經濟部在冷處理,吳敦義也是有在冷處理呀,乾脆說馬總統也冷處理好了,他只是隨口呼嚨看見愛的,把日期口誤一次不改正,還口誤第二次,也通通沒有改正。而周美青更是冷到一個不行,腰傷跑去日本玩了好多地方,回來卻連上電視募個款都沒辦法去..那個腰傷咩。這個氣爆案,直接兇手是李長榮,中油是間接,吳敦義是始作管者,其他的,難道真要拖出去槍斃嗎?

聯合報記者把檢調烏龍辦案,【真相查反】說成【真相大白】的還有這一篇喔,

真相終出土…要命的箱涵 高市工務局蓋的
【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謝梅芬/高雄報導】
高雄氣爆後,高雄市政府說法連日多變,外界霧裡看花,昨天終於改口,坦承原來要命的箱涵是高市工務局自己做的,而且還鬧雙包。

我真是服了聯合報的記者先生小姐們,都已經說葉冠亨酒駕撞死的李婦,確實是被彈飛的保險桿打死的了,不是?這種常識也能做成大頭條,我想起從前有個趣聞,有個朋友自稱天 眼通,三太子附身,算命奇準,他問我你是幾年次的,言下之意是要幫我好好的算一算,我說我是60年次,他開始扶乩,身子亂顫,引來好多人的圍觀,恢復之 後,還伸出手指頭掐指表演有計算的模樣,然後說:

啊哈,我算出來了,你屬羊,對吧?

屬豬啦。

當場把所有人笑翻。鄉親啊,這個位在氣爆現場,高雄的箱涵,不是高雄市政府建的,難道會是鬼建的?這樣子還能誇稱真相終出土…真相大白喔,人家陳肇敏冤殺江國慶那個辦案,最起碼還要設局誘騙編故事才能使真相入土,小白了一下(趕緊槍斃江,省得夜長夢多),

這個箱涵,就跟氣爆的管子,沒錯,都是吳敦義核准、設計與興建的,郭台強說,要是知道他家地底下有埋這種管子,打死都要趕緊逃走。管子是先蓋的,蓋箱涵的,如果看到這種管子,裡頭裝有會大氣爆的丙烯,我相信跑得速度一定不會比郭台強慢。這種常識就能辦得水落石出,中國昆山第一時間,還沒三小時就辦出 來,白癡都知道真相是啥的,可不可以拜託雄檢別再兜圈子玩兒了,這麼歹戲拖棚,難看咧。

附上圖表一張,會把真相看得更清楚


圖畫得彎彎曲曲,但是時間是對的,吳敦義是1990到99當高雄市長,致命管子是90年底核准興建,91年底作致命箱涵,92年底作驗收用的箱涵。

無論如何,李長榮做為丙烯管的使用者,他的責任無所遁逃,就像是如果你是房客,房東的熱水器裝在通風不良的陽台上,你在洗熱水澡時,一氧化碳毒死了隔壁家的老王,那就是直接的殺人兇手。但是如果你沒錢賠,老王家人會告房東,叫他賠到脫褲,而房東則會想盡辦法,把當初核可這樣裝熱水器的老師傅拖下水,

中油副總張瑞宗氣憤說,民國75年中油規劃管線汰舊換新,79年動工,當初下游廠商委託中油申設興建管線,希望挖土回埋一次到位,不要帶給民眾困擾,「若有不合法的地方,高雄市府24年前不可能核准」。

吳敦義則是幽怨的,疑似委請相關人士辯解說:

對於究竟是先有管線、後有箱涵,還是有了箱涵後才有管線,相關人士對此存疑。他認為,特別是李長榮的那條原應是油管卻變成丙烯管的管線,是否是在箱涵已做好後再便宜行事,直接掛在箱涵內穿過,是應該追查的重點

但是再怎麼牽拖,不會有人想到要把老王的死,賴給大樓管理員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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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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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23:41

帛琉洗錢案簽結 國民黨:綠選擇性看待司法
【中央社╱台北8日電】
中國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今天表示,特偵組簽結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帛琉洗錢案,民進黨不吭一聲,凸顯面對司法選擇性態度,「凡是對自己有利的,司法就是公正的」。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今天表示,民進黨5日批評特偵組以查無不法簽結國民黨三中案,是「企圖利用國難護航馬總統,迴避公眾監督」,就在民進黨批評後隔天,特偵組也以查無事證為由,簽結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帛琉洗錢案。
陳以信質疑,民進黨這次怎麼反而一聲不吭,不大罵特偵組是「馬總統的政治打手」,也是「利用國難護航陳水扁呢?」

我不知道該如何解釋這種骯髒的特務治國景像。特偵組趁氣爆簽結三中圖利數百億,是大發災難財的骯髒事,可是特偵組怕挨罵,當然會把關到快死的阿扁再抓出來消費,說也同時簽結阿扁一個甚麼雞不拉屎的案子,可是阿扁還是要乖乖的關到死。對於債多不愁的阿扁來說,這好有一比,就像是馬面被判無期徒刑,ㄚ鄉親啊,這裡有辦馬面持有槍械罪嗎?我們不就可以說,ㄟ,檢方竟把馬面持槍罪簽結了?還有,馬面不是罵連勝文嗎?可是也沒人辦,於是我們又說檢方把馬面的公然侮辱或恐嚇罪簽結了。

唐朝武則天最會玩這套特務治國,她把被廢的王子李忠,當成阿扁,接下來栽贓的方式則與馬政府異曲同工,當武則天要殺誰,就說他謀反,ㄜ~是跟李忠同謀要推翻高宗,然後這人就殺頭了,武則天反覆用李忠謀反殺光了所有政敵,等到最後才把李忠滅門,成為中國史上謀反最久的一個太子。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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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23:25

廖達琪:陳菊下不下看個人良心
【中央社╱台北8日電】
中山大學教授廖達琪今天表示,高雄市長陳菊該不該負起政治責任下台,這是看個人良心問題。
高雄發生史上最嚴重的氣爆意外,造成30人死亡,300多人受傷,檢調等單位追查肇事元凶,昨天則演變成高雄市副市長吳宏謀、工務局長楊明州、捷運局長陳存永及水利局長李賢義4人請辭扛責。
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專任教授兼所長廖達琪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高雄市政府在氣爆發生前錯失黃金救援期,沒有在第一時間驅離人員、交通管制;「冒煙時間滿長的,還有時間決定要不要驅離」,市府做的確實不到位。
高雄市政府4首長為此下台,陳菊該不該負起政治責任下台?廖達琪認為,「這是看個人良心問題」

還是套用廖達琪在八八風災那句老話:高雄人命確實不值錢。

聯合報這幾天密集專訪這名專家,一下子標題說【陳菊是否負政治責任下台學者:看個人良心】一下子說【陳菊責任 學者認應追究】內容則是重覆,還都同一個高雄學者在說,這讓我想到這位高雄學者說巴巴風災馬總統的責任時,可不是這樣說的唷,這裡再貼出給大家開開眼,先 貼馬自認他的責任

外國記者(外媒):
  Should Taiwan not have been more prepared for this weather of coming?
  台灣對於這次的颱風來襲 不是該做更多的防災工作嘛?
  馬英九:
  No, in this area...
  這個地區(災區)
  This is the first time in many years
  這些年來從來沒這麼嚴重過
  That is why...They were not fully prepared...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沒有做好充足的準備
  If they were.They should have been evacuated much earlier
  如果「他們」有做好準備... 「他們」就該及早撤離
  Just because they stayed where they live.
  可是「他們」死守著家園
 And...but...You see...
  而且..但...你看...
  They didn't realize how serious the disaster was...
  「他們」沒有理解到這次風災有多嚴重

廖達琪說:“南部人命確實不值錢”,從醫療資源、居民所受到的教育,到不同社會經濟條件方面,南部本來比北部差,這是制度性的問題。南部七縣市的平均壽命也比北部短兩歲,在醫院因肺炎死亡比北部高出40%,很多是老年人照顧不周。
廖達琪認為,重建工作可以是一個起點,馬政府可以乘機為南部做一個比較完整的規劃,盡量縮短南北差距。

反正就是高雄人比較賤就是了。這讓我想起「讓子彈飛」一個橋段,黃三郎派一個學者嗆縣長義子,說他吃兩碗麵線只給一碗的錢,耍特權欺壓良民,義子說 我只吃一碗,那人說不,你吃兩碗,在座買通好的鄉民跟小販都是見證,不然你拿證據來呀。義子說好,我證明給你看,一刀剖開自己的肚腹,果然只有一碗,那人 說,好,你說的對,是你贏了,然後跟所有人一起跑掉..義子就這樣死了。

廖達琪啊,妳該不是叫陳菊把良心挖出來給妳證明證明吧?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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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23:08

鄉親啊,看看吧..

30條人命命哪!

如果氣爆事件發生在大陸 市長在第一時間被帶走...

可是事實上,

昆山市長開記者會當場哭泣 為遇難者默哀
2014年 08月 04日  12:26
大陸昆山市市長路軍8月2日下午4時30分就昆山工廠爆炸事件主持召開新聞發布會。面對近百名記者,路軍當場哭泣,現場集體為遇難者默哀。此前,新聞發布會原定於14時召開。
根據人民網報導,上午7時37分許,江蘇昆山開發區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汽車輪轂拋光車間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初步判明繫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疑因粉塵爆炸引發。據昆山市政府發布,今日7時30分左右,公安及消防等救援力量就已趕到現場。目前企業負責人已被控制,配合調查,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是企業負責人被帶走啊,市長事後忙著善後,開記者會哭泣著,不是?我很佩服聯網異言堂有這麼勇敢的格主,因為根據刑法,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免責條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天佑這位格主囉!欸~~


不平則鳴
2014/08/08 22:06
不兄,不知道馬總統何時遭到這般偌大的冤屈?------今天父親節最好笑的笑話。要不然就是你真的老了,忘記了自己寫過什麼文章。不用Google,就在你Blog左邊,你自己的分類,光標題就夠了,連內容都不用看。看看你如何栽贜馬總統,怎樣袒護陳菊。當然,馬總統沒有付你錢,栽贜總統是理所當然。

忘了,王丹能回台灣是你的功勞喲---這個月最大的笑話。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8-08 22:59 回覆:

不兄,我的文章沒有怪罪馬總統不能及早知道您提的那些壞事過呀?Ma the Bumbler主要是指馬總統:

作事、行事猶豫或有點困惑。

不兄猶需注意,我寫馬的著重在事後的態度。而此時五毛黨怪罪陳菊者,多在怪她當時不知道,我今天看到氣爆現場改漏其他氣體,眾人慌張竄逃的模樣,益加肯定這些五毛黨的怪罪滅絕人性,人性,誰不是捨死而望生呢?前蘇聯發生大饑荒(李申科搞假生物學害的,有點兒像揠苗助長的故事),餓死幾千萬人,共產黨此時正在開鬥爭批判大會,由赫魯雪夫主持,台下一名黨員說,赫同志,這都怪你,當時史達林主席要亂搞的時候,你幹嘛不出聲阻止他呢

現場頓時化結成冰,眾人望向赫魯雪夫。只看他站起身,兇巴巴一把把面前的桌子拍爛,大聲說:

剛剛那句話是誰說的,給我站出來!

沒有人敢應聲,就這樣過了三分鐘,赫魯雪夫說:當時有同志勸史達林別這樣幹,史達林也同我一樣叫人站出來,我則跟大家一樣,嚇到當場流屎尿,從頭到尾,沒半個人敢站出來。

千金難買早知道,事後諸葛人人做,不兄,這種骯髒事就讓五毛黨去幹吧,我們還有良知良能,而且也太笨以致余永遠幹不來。


舉一反三
2014/08/08 21:53

請問版主大人,今日731氣爆是箱涵爆炸,還是丙烯爆炸?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8-08 22:46 回覆:
嚴格說來,是丙烯充滿箱涵而爆炸。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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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19:39
「我兒子不姓吳......」。版主啊,就有人瞞了這麼久,不是嗎。去驗個血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8-08 22:45 回覆:

好吧,

人宋後少名慾昇,我到墳前愧姓吳。

甭驗了


albertheij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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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18:07
所以睡菊是在睡覺囉, 果然是隻睡豬, 還能害死30條人命, 真是好棒棒啊!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8-08 18:12 回覆:

欸,我就知道連自己砍自己都幹得來時,沒甚麼話是不能栽的...


不平則鳴
2014/08/08 17:07
據了解,陳菊現在雖是市長,怪了,哪條管子碰到哪個箱涵,有收人家多少管線費,還是開會時提到據了解,陳菊現在雖是市長過,陳菊就一定都知道嗎?如果不是,怎麼有人可以這樣栽贓呢---------據了解,馬英九現在雖是總統,鄭捷要殺人,洪仲丘會死,高雄要氣爆,馬英九一定都知道嗎?????如果不是,怎麼有人可以這樣栽贓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8-08 17:18 回覆:
不兄,不知道馬總統何時遭到這般偌大的冤屈?

hahaman
2014/08/08 16:43

這次綠虫JUN5238急到要瀨屎瀨尿了!哈哈!


不平則鳴
2014/08/08 16:30

這個林國正有造謠陰謀嫌疑 ,陳菊說謊的證據在那裡?-------你是檢察官??????檢察官會查清楚,不勞你費心.造謠將有法律責任.

卸責者也有法律責任.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8-08 17:29 回覆:

不兄,造謠者有時有法律責任,這樣子才對,好比邱毅說陳菊的市府愛收錢,廠商不愛投資,被陳菊告誹謗,邱毅舉出地勇案為證,可是邱毅記錯了,地勇案是林益世收錢,如果邱毅舉的是別的高雄官員收錢,那就馬上成立誹謗罪,因為別的官員後來都判貪汙無罪了,這要發生在李文忠身上,說對手有太陽堂(餅)弊案,就算誹謗,因為對手的弊案還在審理中,這樣有明白ㄏㄡ?法官趕緊幫邱毅舉另一個例子,果然有抓到高雄官員貪汙,證明邱毅沒造謠。但不是造謠的常常要負法律責任,好比洪智坤說吳敦義帶林益世去中鋼找鄒若齊喬爐渣,法官說吳敦義不是洪智坤說的那個月份去,去喬的也不是爐渣,而是喬選舉(去中鋼不喬爐渣喬選舉?奇怪吧),這樣就算是造謠,要關三個月。

你來我這裡時間不算短,怎麼連如何判斷是否造謠都傻傻的搞不清,這樣要跟人網路行走,我都很替你擔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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