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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劇場的理由
2016/05/18 12:26:54瀏覽489|回應0|推薦10

有一幅畫面,時常出現在夢想的藍圖裡:隨時,只要有空,都可以在劇場找到一齣好戲,或一場值得聆賞的音樂會。節目散場了,不必趕著離開,可以就近找個咖啡廳,和親朋好友一起分享交流欣賞的感想。天氣好的假日,如果不想待在家中,劇院的戶外廣場上,總有適合全家共賞的表演活動。一個城市裡若有一座讓人流連忘返的劇院,每個人都可以過著這樣美好的生活。

我們現在所處的世界,是一個以美感和風格決勝負的時代,美成為一種競爭力。從事創意或設計工作者,以及在各行各業引領潮流的人,許多都是藝術活動的高度參與者,他們可能因為一場戲、一支舞,或者一個樂章的啟發,就產生精彩的創作,或為事業寫下新的一頁。而對於大眾來說,走進劇場也不應該是「遙不可及」之事,因為文化藝術和生活是分不開的,即使不是舞台上的演出,劇場所營造出來的環境文化氛圍,也同樣讓人期待。這是劇場的真價值,也是許多人愛上劇場的理由。

到劇場欣賞表演節目的過程中,我們可以透過藝術家的眼睛,從不同的角度來看世界,發掘忙碌生活中所忽略的美與創意,或抒發平日積壓的真實情感,或反思當今社會現象,或辨證思想,從而反饋到我們自身的生活中,累積美感存摺,培養敏銳的洞察力,厚實我們的內在質地,激發我們的創意思考能力。一座好的劇場能為社會帶來豐富的美感食糧,滋養我們的生活,成為幸福感的泉源。因此,從劇場的硬體設施建設、週邊環境營造,到節目與服務等軟體的經營規劃,執行施政作為的人,更需要有相應的專業能力、熱忱與創造力,才有可能會民眾帶來「生活幸福感」。

劇場不只是一個被動提供場地租用的空間,還更該主動積極的與藝術工作者建立合作關係,給予民眾有品質的藝術選擇。因此,我總是極力倡議,劇場應該有更多的自製節目,用以確立場館定位與活動品質,並用以連結藝術工作者、觀眾與場館經營者,所以劇場不致淪為「房東-房客」的租用關係,而是激發正向循環的原動力。

大多數世界一流的劇院,都相當重視節目規劃,藉此定義其藝術性格,而國家級的表演藝術中心,更需要透過藝術特質的建構,來反映該國的文化特色。根據我的訪查與研究,知名的表演藝術中心往往至少保有一半以上的自製節目空間;此處所指涉的「自製節目」,涵蓋範圍較廣,包括由場館方自行策劃、製作主辦,或是與其他單位和團體合辦、協辦,亦或是以免場租、協助保留檔期等合作方式,讓國內的演出者有所發揮,同時也將國際上優秀的節目引介給國內的觀眾。

頂尖的劇場會化被動為主動,為不同型態屬性的表演團體搭建舞台──有些剛成立不久、尚缺經驗以及磨練的表演者,需要的是可以練習的舞台機會;有些開始站穩腳步、嶄露頭角的表演者,需要的是更穩定的舞台及可以進階成長的空間;而累積了長期的展演經驗和聲譽的表演者,需要的是在更多不同場域可以被看見的、並讓自身經驗為其他後進帶來加分的方式。

場館與表演團體建立起夥伴關係,能夠讓不同類型、屬性的演出者,都有機會獲得適合其現階段發展所需的協助與資源,從而帶動藝術社群的專業發展。除此之外,對於外租場地的節目,館方對其也會有一定程度的把關,以確保該表演的品質符合藝術中心的特性。

能夠「端出好菜」的劇場,藝術工作者得以不斷精進技藝、自我提升,所有的民眾得以持續欣賞到優質的節目,獲得充實滿足的精神體驗,轉化來自美感生活的創意啟發。對我來說,這就是愛上劇場的理由。

(本文轉載自2016/4/22中國時報藝術外一章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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