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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場館的無力困境
2015/09/16 16:16:47瀏覽561|回應0|推薦11

多年來,由教育部和文化部所轄的博物館、教育館、廣播電臺、圖書館、美術館、文學館、生活美學館,以及傳統藝術中心、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交響樂團等機構和團體,在厚實國民涵養的基礎建設面向上,以及全面提升國家科學、教育、文化、藝術水平的帶動上,始終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然而,這些擁有發展基礎的館所,近年來卻因為經費預算的大幅刪減,而不斷出現「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現象。

這樣的現象,反映出的是惡性循環的生成,可歸結至幾個因素。首先,政府的文教預算縮編後,各館所獲得的經費資源,僅供維持一般性的日常運作;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館方必須念茲在茲地力求基本生存,「收支平衡」成為最主要的經營目標,已再無心力去擘劃和實踐具有前瞻性和競爭力的願景。

其次,政府對於館所的評鑑考核,著重於來館人數等可量化的績效,連帶也影響了館方看待「競爭力」的態度。由於制度設計提供的誘因機制,使得各館所無論是策展或是舉辦、自製或引進節目,還是各項活動的辦理,皆以朝向能夠吸引大量人潮的方向為思考出發點--人多量大、不虧本乃至能夠增加收入,即意謂著成功的經營。在資源不足的現實條件下,對於節目和活動的品質把關不復以往,會有一些便宜行事的現象出現,實是可以想見的結果。

館方的無力感,也許是政策走向使然;又或許,政策的訂定是對社會氛圍的回應。然而,公設場館的營運乃涉及公共任務之執行,能夠成功吸引民眾和資源匯聚的行銷推廣工作,固然值得肯定,但若是以降低品質、放棄思考機構自身定位和價值作為代價,則恐怕會是個得不償失的交換。長遠來看,這樣的做法將根本性地弱化固有的優勢,也將會讓公設館所的存在價值產生質變,對於真正有心於盡一己之力者來說,形成了不小的窒礙,而這股熱情的消退,必定會是社會的一大損失。

以推動和普及文教發展來說,無論公設機構或民間組織,出於營利與非營利的目的,都能對社會有所貢獻。不過,對於能夠依循「市場法則」而蓬勃發展者,是否仍須予以政策性的資源挹注,抑或是要更多地投入可能無法立即見效、但卻攸關核心源頭的層面?這是為政者需要思考與抉擇的問題。

國家財政困難,各行各業皆有預算不足的艱辛。然而,當資源短少的幅度與原本所標榜和期待的定位需求落差過大時,要在非常有限的資源裡,保有一席之地,又要在國際競爭、人才培育、研發創新等目標上,肩負起「領頭羊」的沉重使命,無怪乎不少館所經營者會不禁發出喟嘆。以表演藝術為例,同樣是以「帶動國家發展」之名義、以厚實文化軟實力為目標,倘若國家兩廳院的年度營運經費,僅是法國巴黎歌劇院的十分之一,而國家交響樂團的預算,也只有歐美諸多知名樂團的十分之一,那麼,該如何說服自己和他人,吾等已具備了成為「世界一流」劇院或樂團的條件?

日益嚴峻的情勢,考驗著政府、各館所以及全體人民。我們的因應之道,不該是舉著保守的旗幟,原地徘徊,甚至自我縮限,反而是必須在專業的追求上放手一搏,才有可能為下一階段的競爭,蓄積足夠的實力。因此,清楚地定位館所的性質和功能,給予合理而具體的支持,讓公設場館能在穩固的基礎上,和民間組織找到相輔相成的適切合作形態,並向外尋求更多連結、發展的可能性,一同肩負起社會的文教之責,才有機會創造共好的多贏局面。

(本文轉載自2015/9/11中國時報藝術外一章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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