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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制度運作 可以更好
2015/06/24 17:09:00瀏覽504|回應0|推薦11

「缺乏資源,事情做不好」的邏輯,普遍存在於社會之中,每當談及國家財政困難、各行各業財源困頓,似乎都有相同的壓力,總覺得目標因而難以達成。這一點,我是認同的──資源不足,的確很難把事情做好;然而,有些問題的解決,實無關乎預算,亦無涉及意識形態,而是主事者是否願意「玩真的」。我認為只要有心,即使資源短缺,同樣可以做出一番成績來。行政法人制度從創設到後續的實踐問題,便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具體例子。

創設行政法人制度的目的,是為確保那些不適合以政府組織運作、亦不適合交由民間組織經營的公共任務,能透過專業化經營而被妥善執行,以提升整體運作效益、強化國際競爭力。很榮幸,當時的我有機會參與行政法人制度的法案推動,並且得到許多人的支持;可以說,我國行政法人制度的創立,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懷抱理想積極努力、得來不易的結果。

至今,我仍相信這是個充滿開創性、理想性與前瞻性的制度。只是我也發現,政府的施行並沒有付諸與制度創設初衷同等的用心和努力,更甚者,許多行事甚至扭曲了原意,使最初所欲達到的創新、變革、效率和執行力等理想付之一炬。基於曾參與制度創設過程的特殊情感,我為此曾寫了萬言書向總統報告,具體談及諸多改良方案。這份建言很快得到總統回應,請我進一步說明,並邀請主事者──當時的人事行政局以及相關人士與會共同討論。猶記得在那天的會議,總統和所有與會者都一致肯定,行政法人是個值得大力推動的制度。

然而,後續的發展卻與期待落差甚鉅,令人憂心。在人事行政總處及相關單位眼中,行政法人制度僅被視為解決「歷史共業」問題的方法之一,主事單位跳脫不了陳舊框架、無法理解彈性、鬆綁的真義,故難以為此制度做出創新性的通盤考量,無法真正提供改制行政法人過程中所需的協助,更無法有效引領政策有效前進。因而,預計改制行政法人的單位,專業上的競爭力和企圖心不足,也不清楚自身的定位和願景目標。如此一來,推動行政法人,只剩下形式的著重。若持續變質下去,未來,這個形式恐會被一些不具行政法人設立條件的機構濫用,淪為擺脫財務負擔或公共責任「包袱」的工具。

或許,以「不夠努力」來論斷包括人事行政總處在內的主事者,有失公允,然而,現下的困境也許就在於,政府所指派主導推動的單位,未能深思創設與施行行政法人制度的核心精神,仍習於用舊思維來應對新觀念,連帶讓人產生了僅是「便宜行事」的印象。舉例來說,雖然行政法人在人事、財務方面有所鬆綁,但並不意味「不受監督」,事實上,行政法人受到來自內外部的專業監督,較過往更加公開、透明與嚴謹。若要比照過往對公務體制的想像,不斷加設層層枷鎖,不但無法充分發揮專業經營的成效,由酬庸或退休人員轉任者主導營運的情況,恐難以避免。這樣的結果,不正與改制行政法人的原意背道而馳嗎?

行政法人制度的精神,未能被準確傳達與適用,是產生種種誤解與不適切作為的主因。為了不要再錯失這個制度本該為國家發展帶來的契機,期盼人事行政總處及相關單位能大破大立、積極以對,組成「行政法人制度推動小組」並提高其層級,具體體現行政法人的創設初衷,瞭解問題、釐清謬誤、推動修法,輔助即將改制或改制中的各機關解決推動過程中的困難,使行政法人制度能運作順暢,落實專業化經營、達成組改目標。

(本文轉載自2015/6/19中國時報藝術外一章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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