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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文化藝術與政治維持「手臂距離」
2008/03/11 20:47:49瀏覽9622|回應4|推薦18

   

    文化藝術的影響往往既深且長,可以發酵出撼動人心的力量;藝術家的思考與對於時事的敏感,使他們能夠快速的體察趨勢,提供他人不同的視角。只可惜,藝術經常仰賴政府的補助生存,這也讓有心的政治人物得以透過補助的機制,一定程度地左右藝術的內容,使其為某些政治利益或立場發聲。這其實就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審核制度」(Censorship),嚴重傷害了藝術的核心價值,最終,也阻礙了人民理性思辯與社會成長的可能。 

    二次大戰之後,追求藝術自由開始成為普遍的共識,英國於1945年時提出了 arm's length principle的觀念。所謂arm's length principle即「手臂距離原則」,指的是政府雖然有責任補助藝術,卻不得以政治干涉藝術,以充分保障藝術發展的自由。因此,政府對藝術的補助要透過一個藝術中介機構來進行,並由社會上公正的權威人士主持這個中介機構,並進行資源分配。政府因此與藝術文化團體之間有一段適度的「手臂距離」,政治對於藝術的操作程度大大減少。世界上第一個以arm's length為精神而成立的機構就是英國的「大英藝術評議會」(Arts Council)。其後,美國的國家人文藝術基金會NEA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以及台灣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也是以此為宗旨成立。兩廳院的行政法人設立時的最高理想原則也是「以藝術為核心價值」,追求藝術的自主性,避免受到政治干預,完全以專業來經營劇場。

    給予足夠生存的基本條件,同時保有藝術自由表達的空間,這也是大多數藝術團體的期待。在一定程度上,政府確實也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國藝會」與「兩廳院行政法人」成立的初衷,都是在追求「藝術自主」的目標。然而,我也必須說,我們離目標還有一些努力進步的空間。由於的確有部分主管與主政機關以外行領導內行,對於文化生態與價值不甚了解,仍用舊的思維與舊的態度面對文化事務,有著「拿政府錢,就要配合政府做事」的老大心態。類似的例子還有許多,雖然不一定是出自惡意,但已經形成一種心照不宣的無形壓力,迫使許多文化藝術工作者口慄聲,對於種種不平或不合理的現象消極應對。所以對於補助逐年下降,只好以「有藝文補助就領取,沒有藝文補助就算了」的態度面對;當政治把手伸進藝術,大家別過頭去,默默無語。不表達意見的結果,久而久之,藝文界人士捍衛自己權益的力量薄弱了。

    文化與藝術是台灣脫離工廠國家宿命,走向智慧增值產業的關鍵。政府要懂得以新思維看待國家的文化藝術發展,並且了解其帶來的具體價值,才能真正理解為何提供文化補助其實是一種「投資」。但除了充足的「投資」,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學會和文化藝術保持該有的「手臂距離」。當然,所有文化藝術工作者也不該消極的保持沉默,我們做該做的事,表達該表達的意見,畢竟,我們不該是被嚇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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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3 14:19

台灣文化政策起步較遲,藝文環境不佳/手臂距離/似乎謹止於社會理想訴求

充其量只是呼籲居上位者良心表現罷了!!!

君不見/國藝會/成立12年矣!/文建會為何緊抱/扶植團隊/與相關補助業務牢牢不放?

其理甚明!!!國藝會自身結構性問題糾結難解,文建會掌控資源,期望申請補助者拿著國王盾牌就乖乖的作國王人馬,千萬別有二心...居下位者嗷嗷待哺心情迫切!試問能有二心?敢有二心嗎?

P.S.: Regarding to the Arm's length history in UK, way way back to the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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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只可支持藝術
2008/03/17 19:29

藝術的創作者是人

而人的思想會左右藝術的創作

任何一件作品都有它的根源

如果純粹為政治服務的作品

只能稱之為宣傳品

不可稱之為藝術品

即便出自於所謂大師之手

所以

讓真正的藝術歸藝術

也請藝術家在創作時必須善盡藝術家的本份



小楓
都有道理~但這應該是兩碼子的事!
2008/03/13 17:13

在我看來這篇文章是在呼籲「政治不要過度干預藝術」

當然補助與監督一定是要並行的

我相信作者也有相同的看法

就我所知  政府的相關補助辦法

都有一定程度的約束要求受補助的對象

你所提到的現象的確是要提醒

但「監督」受補助者與「干預」藝術內容是兩碼子的事。


藝術家
藝術家拿政府的錢理所當然
2008/03/12 23:18
不干涉藝術發長當然很好,
但是老大你們有沒有想過,每年政府從文建會、國藝會、兩廳院等等公資源少說也有一、二十億元提供藝術家,這些錢藝術家不用扣稅,不用核銷,不用報帳,不用受審計單位監督,拿政府的補助理所當然。但是成名之後賺錢不用分給政府,創作成自己享受,累積的無形文化資本與社會聲望更不會有人剝奪,全部資源自己擁有~請問天下哪有這麼好的職業~
看看那些成名藝術家大老,還有人嫌棄台灣市場供需不平衡,去中國當起館長、當起藝術總監的一大堆~從來沒有發現藝術家拿了經費成名之後會把成果分享給國家公共資源。
我就不信國藝會補了那麼多藝術家,難道沒有個成名藝術家嗎?但是看看有哪個藝術家會想要捐助作品或良心發現捐款給國藝會??沒有這種傻子吧~
老大你怎麼說這種心態~我就是瞧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