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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20:47:49瀏覽10175|回應4|推薦18 | |
文化藝術的影響往往既深且長,可以發酵出撼動人心的力量;藝術家的思考與對於時事的敏感,使他們能夠快速的體察趨勢,提供他人不同的視角。只可惜,藝術經常仰賴政府的補助生存,這也讓有心的政治人物得以透過補助的機制,一定程度地左右藝術的內容,使其為某些政治利益或立場發聲。這其實就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審核制度」(Censorship),嚴重傷害了藝術的核心價值,最終,也阻礙了人民理性思辯與社會成長的可能。 二次大戰之後,追求藝術自由開始成為普遍的共識,英國於1945年時提出了 arm's length principle的觀念。所謂arm's length principle即「手臂距離原則」,指的是政府雖然有責任補助藝術,卻不得以政治干涉藝術,以充分保障藝術發展的自由。因此,政府對藝術的補助要透過一個藝術中介機構來進行,並由社會上公正的權威人士主持這個中介機構,並進行資源分配。政府因此與藝術文化團體之間有一段適度的「手臂距離」,政治對於藝術的操作程度大大減少。世界上第一個以arm's length為精神而成立的機構就是英國的「大英藝術評議會」(Arts Council)。其後,美國的「國家人文藝術基金會」NEA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以及台灣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也是以此為宗旨成立。兩廳院的行政法人設立時的最高理想原則也是「以藝術為核心價值」,追求藝術的自主性,避免受到政治干預,完全以專業來經營劇場。 給予足夠生存的基本條件,同時保有藝術自由表達的空間,這也是大多數藝術團體的期待。在一定程度上,政府確實也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國藝會」與「兩廳院行政法人」成立的初衷,都是在追求「藝術自主」的目標。然而,我也必須說,我們離目標還有一些努力進步的空間。由於的確有部分主管與主政機關以外行領導內行,對於文化生態與價值不甚了解,仍用舊的思維與舊的態度面對文化事務,有著「拿政府錢,就要配合政府做事」的老大心態。類似的例子還有許多,雖然不一定是出自惡意,但已經形成一種心照不宣的無形壓力,迫使許多文化藝術工作者噤口慄聲,對於種種不平或不合理的現象消極應對。所以對於補助逐年下降,只好以「有藝文補助就領取,沒有藝文補助就算了」的態度面對;當政治把手伸進藝術,大家別過頭去,默默無語。不表達意見的結果,久而久之,藝文界人士捍衛自己權益的力量薄弱了。 文化與藝術是台灣脫離工廠國家宿命,走向智慧增值產業的關鍵。政府要懂得以新思維看待國家的文化藝術發展,並且了解其帶來的具體價值,才能真正理解為何提供文化補助其實是一種「投資」。但除了充足的「投資」,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學會和文化藝術保持該有的「手臂距離」。當然,所有文化藝術工作者也不該消極的保持沉默,我們做該做的事,表達該表達的意見,畢竟,我們不該是被嚇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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