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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是違法的
2013/08/01 15:34:31瀏覽2163|回應12|推薦61

今年七月一日開始,中共施行一項法令叫“老人保護法”,其中有一項規定是“要常常回去看老人”(老人指的是父母)。

中國自古以來都是講究孝道的國家,孝順是受人敬重的美德。雖然24孝的故事有很多離譜且不合人性的情節,但還是廣受稱頌。

孝順是天性,必須發自內心才算數,如果要用法律來規範,強迫子女必須孝順,我想,收到的效果應該只是物質上的施捨而不是精神上的慰藉吧。

法令規定“要常常回去看老人”,到底多久一次叫常常呢?

回去一次要待多久才算數呢?

法律很難有明確的規範。回去之後如果態度不佳,隨便瞄一眼,把該給父母的東西隨便往桌上一扔,也算依法盡孝道了,看在父母的眼中又情何以堪!

自從頒布這項法令之後,甘肅省法院接受了第一例父母控告子女不孝的案子。

不管官司結果如何,當父母必須借助法律的力量來讓子女探視或盡孝,當父母提出告訴之時,整個親子關係已蕩然無存了。這時所能爭取的應該是一些物質或金錢上的不樂之捐吧。

英文字彙沒有“孝順”這個字,美國學校的教科書也沒有特別強調“孝道”,然而外國人的家庭非常注重親子關係和父母之間的互動非常親密頻繁。

無論住得多遠,週末假日總會盡量到父母親的住處與父母吃飯聊天陪他們做一些活動。

我有很多同事,她們的父母年事已高,單獨住在自己的房子。她們都利用中午一個鐘頭的午餐時間開車前往父母的家陪他們吃飯聊天,再趕回來上班。也常利用假期安排旅遊陪父母遊山玩水。

不要以為她們去父母家吃飯是要勞煩父母準備他們的午餐,錯了,她們都是自備午餐去父母家吃飯,有時也會多帶一些東西給父母親,但絕不勞煩父母替她們準備食物。

在電話上聽到她們和父母親說話的口氣非常關愛和細心,聽了很感動。那種親密的語氣和互動讓人格外動容。他們所受的教育並沒有強調孝道,法律也沒有規範,這些親情全發自內心。有些同事的父母生了重病,她們甚至請了半年的無薪假專心照顧父母。

當一個國家必須立法要人民盡孝道時,很明顯的,大部分的人都沒有在盡孝道。

這其中當然也有很多不得已的因素,包括工作地點遠離家鄉,或工時太長,太忙,獨生子女負擔太重等,不是無心而是無力。

當父母上了年紀,表示子女也老大不小了,都有自己的家庭和擔子了,權衡老小,如果無法兼顧,通常都會把自己的子女和家庭先照顧好,行有餘力再照顧父母。

隨著年齡老化,隨著社會的變遷,很多老人都孤孤單單的留在鄉下老家,子女則在都市成家立業,要他們常常回家探視是不可能的,記得寄錢回家就不錯了。

因應這個社會現象,加上現在又有法令強制要“探視父母”,因此有了一種新興行業,叫做“替您回家探視父母”。

只要付錢,就有人替您回家陪伴父母,或煮飯給他們吃,或做些家事(付多少錢做多少事!)

這類似台灣的孝女白琴(替孝子孝女在靈堂前哭得死去活來)。

業者也會盡責的將會面的經過向雇主做簡報,照像綠影或視頻之類的,讓子女們可以看見父母的身影,知道父母的近況。

很可笑,父母親希望看到的是自己的子女前來探視,但盼到的卻是一個花錢僱來的陌生人。

當您在一個地區經常看到什麼標語,就表示他們在這方面是需要教育的,在中國常看到:“不可隨地吐痰”,“不可踐踏草坪”等。

在美國就沒有看過“不可隨地吐痰”的標語,可見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美國也沒有規定父母養老是子女的責任,因為政府已提供很好的社會福利,保障老人的醫療和生活。子女對父母沒有撫養的壓力,探視父母純粹出於孝心,天性和親情。

親情這東西要用法律來規範是很傷感也很諷刺的。

“孝順”也能立法規範,中共真是無所不管呀!

依我看,如果子女們諸多藉口,就是不願來探視父母,那就看開吧,除非沒有他們的接濟活不下去;否則就當沒生過這個孩子!

愛情和親情都是強求不來的,就算老了也要學習自立自強。

 

( 在地生活北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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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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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12:35

"愛情和親情都是強求不來的,"法律又能奈何?老人該看開,幼輩要孝順.


金大俠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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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09:00
情、理上出了問題,只好靠立法了!唉!
柿事如意(世界日報家園版)

好女婿
開啟斜槓人生
柿柿如意 金塊高掛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3-08-05 12:15 回覆:

政府就像一個大家長,管得很周到,

兒女不孝順嗎?可以提出告訴,政府給你做靠山!


杍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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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02:53

當我看到中共這樣立法約制孝道時,感覺非常驚訝。

但是,姨婆的文章讓我感到完全認同的是:

愛情和親情都是強求不來的,就算老了也要學習自立自強。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3-08-05 12:17 回覆:

能有孝順的子女是最幸福的,

否則,要看開些,學習自立自強!


Jenn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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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8/03 13:28

立法強迫回家看父母???

小孩如果無法回家.父母還得幫他作假?

不然.孩子被罰錢還會怪父母吧!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3-08-03 14:10 回覆:

好像不是妳想的這樣;

他的用意是讓父母可以到法院申告不回家探視或棄養父母的子女;

意指立法之後法院會受理此類案件,用法律的力量來約束。

如果父母要包庇不孝的子女,那他們不要去申告就沒事了。

我的理解是這樣。

 


蒂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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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15:56

大陸在文革時的鬥爭,還鼓勵兒子鬥父親,動不動就劃清界線,把一家分散到人民公社去,文革浩劫10年,那時怎麼不講孝順呢?

一胎化已經實施多年,每個孩子都是被捧著長大的,甚麼叫做孝順,向來都是大人順著他們,不是嗎?

農村裡的一家人感情還是在,都市裡比較冷漠。有些外出打工的不願回鄉,一來錢沒存夠,二來,一回去父母就催促結婚,壓力太大而不願回去。

中共的社會問題多得不像話,共產主義之下,犧牲多少個人主義,現在整個國家經濟稍微好轉,才要來談文化層面或是精神層面,恐怕不容易啊!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3-08-03 05:21 回覆:

社會問題哪裡都有,每種制度也都各有利弊,孝順這回事不能完全歸咎於制度。

當然,一胎化是比較極端的制度,害得大家殘殺女嬰。也由於一胎化造就一堆驕縱的獨生子女。

現在獨生子女長大了,父母開始要吞食苦果了。


幸福☆Anita_暫離,暑假再回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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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13:36

什麼時候"孝順"也有法律來規範了??

太不可思義了

孝順是天經地義的事呀

還好不是在台灣.....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3-08-03 05:13 回覆:

你可別說:“還好,不是在台灣”

台灣的不孝子也很多,殘暴和可惡的都有,只是台灣沒有想到立法來規範罷了!

孝與不孝和國家或種族無關,和個人的天性及良知有關。


雲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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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13:12

說得真透徹!

有心孝順的人,要及時,莫待父母離開人世了,徒留悲嘆憾恨!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3-08-03 05:14 回覆:

我是在母親去世之後才發現母親是那麼的疼我,也才知道自己有多麼的冷漠和不關心,悔恨莫及,痛心不已。

像我這麼不孝順的人一定會得到現世報!(已經得到了)  啜泣


汪小小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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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12:12

孝不孝順, 每個國家或地方風土民情不一, 國民品質素養也有差別.

不過, 我發現為人子女善盡孝道者, 通常都很成功, 或並且很討人喜歡...

(你換新照片囉)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3-08-03 05:06 回覆:

我不是一直都用著張照片嗎?妳是多久沒來我的格子了?

妳倒提醒我該換新照片了。


客旅貞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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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12:11

必須立法來促使人做的事或是行為,其實顯出那個國家人民的道德、倫理情況。

例如我們小時候,被教導甚至學校必須設校規:不可隨地吐痰,不可隨地小便一樣的。現在應該不需要這些規定了大笑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3-08-03 05:04 回覆:

親情和孝心都是發自內心的自然表現,不需有人提醒或教育。

國家會制定法律來規範,表示這已是嚴重的社會現象,政府必須出手管理,提醒人民注意這個問題。


領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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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08:14

非常讚同您的﹕愛情和親情都是強求不來的,就算老了也要學習自立自強。

除非是出自自願﹐真心﹐否則用法律規範來的孝﹐都是假的。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3-08-03 04:56 回覆:

心有戚戚焉,

兒女們主動來探望,我們當然很高興,如果必須開口要求人家來關心或探望,我想還是算了吧!

更何況要提出告訴,才能討回一些關愛,那真是人間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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