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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1 03:13:12瀏覽1119|回應10|推薦56 | |
一向喜歡自由自在,隨心所欲的過日子,所以中秋節可以包粽子,端午節也可以吃月餅,如果我的興致剛好如此,有何不可! 心血來潮想烤隻火雞並邀一些朋友來共享,也不一定要等到感恩節才能做,感恩節也許我正好沒這個興致呢! 我喜歡興之所至的做事情,我會心血來潮,突然烤了兩條香噴噴的水果蛋糕,捧到辦公室與大家分享,只因為家裏剛好有兩條熟透的香蕉又有胡蘿蔔和葡萄乾,天時地利,萬事具備,做起來得心應手;有時也會炒一大盤米粉,或包一些餛飩,拿了電鍋到辦公室煮餛飩湯給大家吃,還要準備芝麻油,胡椒粉,香菜等,很麻煩嗎? 不,我做得很愉快,因為我剛好有這個興致,而不是被規定非在某時某刻要如此做,況且能給對方意想不到的驚喜,可謂皆大歡喜。 然而每當有聚會,需要準備一道菜時(Potluk),我就頭痛了,我突然沒了主意,因為要考慮很多因素,如,人數、場合、性質、自己的時間等等,好像準備什麼都不恰當,令我收到通知之後就開始煩惱。因為前者是自願,後者是應酬。 我不喜歡形式化的事情,當然,自己規劃的生活和行程那又不一樣了,上下班當然要準時,與人約會更應該準時,自己的責任義務不能規避等等,所以本文要強調的不是這些。 過去在辦公室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只要有人生日,秘書就會通知大家,並去買一個蛋糕,有交情的同事可以準備禮物,點頭之交的就準備一張卡片,利用中午時間大家集合在一起,圍著壽星唱生日快樂歌,然後互相寒喧,這是聯絡感情的機會,也是無可厚非的。 接著壽星要當場打開禮物,並唸出卡片上的賀詞,每打開一樣禮物,不管是多麼微小的禮物,也許是一個相框、一枝原子筆或一個小玩偶,或一片巧克力,她們都會很誇張的驚呼一聲,並表示這東西多麼的棒,她正好需要;每唸一張卡片就會做出陶醉和感動的表情,她們表現得真情流露,我只有自歎弗如,最後是切蛋糕大家分享。 這樣的慶生會已流於形式,我一點也不喜歡,我可以很快的寫完一篇文章,但卻花了幾小時還想不出卡片上短短的賀詞。 別人當主角時我不介意湊個熱鬧,輪到我是壽星時,那可真是坐立難安。 本人生性低調,最怕成為眾人的焦點,再說我只是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何苦勞師動眾把大家集合起來,而且卡片內的詞句“字字”言不及義,唸起來很彆扭。 總之,我很不自在,也常常想在生日那天請假逃避。 如此辛辛苦苦的熬了好幾年,終於鼓起勇氣告訴秘書,能否將我的名字從名單中剔除,因為我不喜歡慶生。從此我終於可以免除那份苦差事。 自從我要求免于被慶生之後,很多人也陸續效法要求把名字剔除,原來和我一樣感受的人還不少,最後這個慶生會也就不了了之了。 許多農曆的節慶,也有太多的規範、迷信和繁文縟節,我也不喜歡;而西洋的節慶如「情人節」、「母親節」、「父親節」、「萬聖節」、「感恩節」、「聖誕節」,則有太多的商業氣息,完全是商人炒作的節日。很多節日已流於形式了,大家只是一窩蜂的跟著做,不管您有否那份心,不意思一下也不行。 舉個例子吧!像父親節或母親節,要買禮物送父母親,或帶他(她)們上館子吃飯,或情人節一定要買玫瑰花;以致在那些節日飯店既擁擠,服務品質又差。很多人為了節慶送禮傷透腦筋,許多父母有這樣的期待也給子女很大的壓力。 送禮和收禮都是很頭痛的事,常常會買些華而不實的東西,令送者花錢而受禮者不受惠,只有商人是贏家。 我不是反對盡孝道,而是覺得不必侷限於某一天,難道每個人一定要在節日時一窩蜂的趕熱鬧表態才算盡心嗎?如果平常真正關心對方,有高品質的互動,視需要送給對方真正喜歡的東西,這不是更具實質的意義嗎? 以我個人的經驗,我收到的禮物十有八九是我不喜歡的。並非禮物不夠貴重,或禮物本身有什麼瑕玼,乃是對我而言不實用。不實用和不適用的東西不就是垃圾嗎? 我的家已經廢物一大堆了,哪有空間再堆積這些華而不實的東西;也許禮物本身是實用的,但對我而言卻不適合,比如我已經有好多套杯盤餐具了,又收到一大堆,不是累贅嗎?又以為送乳液或化妝品,口紅,女人應該都用得著吧!但大家都有固定的品牌,不習慣隨便塗抹,也是頭痛的禮物。總之大部分的東西都只能擱在儲藏室裏。 聖誕節是一年當中最令我頭痛的日子。大家不能免俗的要互送禮物。禮物的選擇已經夠頭痛了,還要講究包裝,還要寫一些言不及義的卡片。我在聖誕節的前一個月就已經得了節日恐慌症和節日憂鬱症了。 照道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此時此刻可以假設「您的垃圾也許是別人的珍寶」,送禮時可以從儲藏室裏挖寶,找尋適合它的主人,把它們再轉送出去。所以接受禮物時,一定要注明是誰送的,以免又物歸原主,那就糗大了。讓禮物如此這般的周遊列國,有點像在玩一個無聊的遊戲。 去年兒子送我一個很精緻,用陶瓷做的小屋燈飾,看那華麗的盒子,還有廠家的保證單,一看就知道是好東西。兒子要我馬上打開,一臉期待的表情,表示我一定會很喜歡,我看了之後心想﹕ 「這正是我最不喜歡的擺飾品,擺哪里都累贅!」 畢竟這是他的一番心意,我不能太掃興,只好裝著很欣賞的說﹕ 「我喜歡,真的很精緻,看起來好漂亮!謝謝!謝謝!」 (母子之間居然也要這麼虛情假意才能合乎做人的道理), 兒子趕忙說﹕「這是一個非常著名的廠牌出產的,妳剛好可以用來當夜燈」。 我曾在聖誕節期間擺了一下,也許今年聖誕節還要再拿出來晾一晾!
愉快的送禮經驗應該是﹕ 出門逛街時,剛好看到一樣東西適合某人,於是把它買了下來送給對方,並無特別的理由或節日,只因為剛好踫到了。這時對方一定也很感激,因為這是他喜歡的,而您居然不為什麼仍然想到他,就算禮輕也是情意重! 曾有一次逛街看到一個貓形的錢袋非常別緻,我知道一個同事好喜歡貓,全家都用貓的形象做擺飾,難怪我看到這個錢袋就想到她,並覺得非買不可。 有一次學區總監看到我穿一雙涼鞋,稱贊很好看,我當然很高興了,我問她﹕ 「是真的嗎?妳喜歡嗎?」 答案是肯定的,於是我不經意的問她穿幾號鞋,就這樣,我俏俏地買了一雙一模一樣的涼鞋送她。她有點驚喜,不知道我這麼認真。其實我正不知道該買什麼送她,總算解決一個難題。 送禮券也是一個好方法,現在我都是買禮券送給大老板和秘書們,餐廳或百貨公司的禮券都很實用,這應該是最理想的送禮方式,也是皆大歡喜。 至於一般的同事、朋友,人家慎重其事的扔了一堆垃圾過來,有蠟燭,精油,糖果,乳液的樣品等,有如燙手的山芋,丟也不是,留也不是,只有照單全收的份,然後再傷腦筋的想著如何得體的回禮! 我能有其他的選擇嗎?真的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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