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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8 17:04:11瀏覽1429|回應0|推薦1 | |
殯葬倫理 - I 早在原始文明之前,人類就已為逝者舉行喪葬的相關儀式,《易經•繫辭下》言:「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不封不樹,喪期無數。」說明上古之喪葬型式僅藏屍於草中,並無使用棺槨等器物。在《後漢書•趙咨傳》中引述作說明:「《易》曰:古之葬者,衣以薪,藏之中野,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禮記•檀弓上》:「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堲周,殷人棺椁。」由上述文典考證,在不同的時代文化背景下,對於死者的安頓,是道德倫理層面的發展反映至殯葬的行為模式。 喪葬活動演進的層面不僅是文化的,也是心理及社會的層面,殯葬的行為發展,個人與群體從精神領域進入到心靈的總體化,屬個人社會化的行為表現及協調。喪葬文化之所以隨人類的文明演進、轉化,主要是在人性對於死亡意識的啟迪與發展,從內在的精神思維對應外在處理死亡的方式及相關器物,目的在於尋求心靈的和諧與安頓,調整以適應新的生活型態與社會秩序。 「儒家為人文教,中國文化的生命為人文教的生命。」他認為人文教與其他宗教一樣,是「日常的生活軌道,提上去肯定一超越而普遍之道德精神實體,此實體通過祭天祭祖祭聖賢而成為一有宗教意義之神性之實、價值之源。」在原始鬼神崇拜的宗教觀結合人倫道德的禮制,形成儒式的殯葬禮儀,重視人文道德的精神思想及尊重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儒家的經典是中國文化「生生不已,源泉滾滾,沛然莫之能禦」的時代靈泉,孕育、滋潤道德精神的成長與茁壯,中國文化奠基在家庭倫理的「孝文化」與社會倫理的「禮文化」,以「孝文化」為體、「禮文化」為用且相互兼備而形成的禮教文化,充塞於古今的歷史文化之中。 「一切文化意識,皆有其理性之基礎,並表現一成就精神自身之生發,提高吾人之人格之道德價值;而人之實現文化理想之要求,在本源上亦即一道德理性。」行禮如儀的道德理性,在宗法制度的政治社會中,是合乎天理之本心,是精神文明的生發與開展,所表現的就是倫理道德所行之「禮」的文化意識教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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