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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2 00:18:30瀏覽833|回應1|推薦10 | |
最近看了一本書叫做閱讀的十個幸福,書中提到閱讀有十大權利,1.不讀書的權利。2.跳頁閱讀的權利。3.不讀完整本書的權利。4.一讀再讀的權利。5.什麼都可讀的權利。6.包法利主義的權利。「所謂包法利是指人類情感上所得到的立即及額外的滿足,如幻想自己是書中的某個角色。」7.到處都可閱讀的權利。8.攀爬書頁的權利。9.大聲朗讀的權利。10.保持沉默的權利。 作者期望閱讀是一種愉悅的享受,是作者與讀者心靈的一種靜謐的交流,也是一種智慧的啟發。閱讀不要變成是一種凌虐的工具,更不是一種只背誦似懂非懂、甚至可能在考完試就消逝的東西。我們應該擁有「閱讀的幸福」,而不是去盡「閱讀的義務」,因為這可是值得我們好好思考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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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