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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談論故宮政策被警方送辦 控調查局介入
2020/01/01 11:53:50瀏覽294|回應0|推薦3

【即時短評】看民進黨濫用社維法 預見反滲透法的危害


台大教授蘇宏達在臉書批評故宮政策,遭到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罪」送辦。今年以來,舉凡批評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和其他許多部會等,都遭受相同待遇。



但蘇宏達案子最特別之處,是已經過了法定追溯期,警方仍堅持辦到底,而且蘇宏達指控,要求查辦到底的,就是調查局。


社會秩序維護法關於散布謠言罪,成立要件不僅止「散布謠言」,還必須「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民進黨執政這一年多來,鋪天蓋地,任何批評政府或執政者的言論,都可用該法查辦。


既知多數類似案件辦不成,甚至時效期都過了,目的顯然不再是「懲處」,而是「恫嚇」。調查局近一年來,幾乎把業務範圍放在「打假資訊」,從民進黨政府到調查局,「一條鞭」打擊言論自由黑手體系,呼之欲出。


民進黨惡搞故宮不能批評?不能用「文化大革命」來形容?

馬上就要完成立法的「反滲透法」,讓所有與兩岸有關的民眾都暴露在被法辦的危險中。民進黨和其支持者辯解說這是多慮,但有了民進黨玩弄社維法打壓異己前例,株連更廣、認定更抽象的反滲透法會怎麼被拿來當成政治武器,一目了然。

https://udn.com/news/story/11091/4259303…

台大教授談論故宮政策被警方送辦 控調查局介入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說他在12月10日清晨6時,從歐洲返抵桃園機場,才打開手機就接到妻子的簡訊:「你去年在臉書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出事了。快回。」


原來,在他回國前一天,員警前來敲門,要提訊他。員警告訴他妻子,他去年11月在臉書上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三條第五項,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以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蘇宏達說,妻子很仔細地閱讀了相關條文,也立即打電話請教律師,指著該法第31條對警方說「你看,這一條寫著:『違反本法行為,逾2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丶處罰。』所以,去年11月的事,現在根本過了追溯期嘛!」


結果調查局否決了警局的已逾期報告,要求繼續查處。


12月18日一早出門,首入眼簾的,是一樓信箱上斗大的警局文書送達通知書,要他在期限內前往警局應訊,否則將逕行處分或移送。12月20日週五上午,蘇教授在律師陪同下前往警局應訊1小時又10分鐘。


蘇宏達表示,自己不擔心這件事,「但是,你沒聽到他們說,警察根本不想碰這個案子,更何況連追訴期都過了,但調查局強力交辦,他們也沒辦法。而且還是行政院直接下令調查局處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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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onepingho&aid=1314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