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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30 21:02:21瀏覽1179|回應1|推薦70 | |
年金議題吵翻天,各方說的都各自有法理依據,但並不完整,也沒辦法完整,因為錢就是只有那些。 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不佳,或許年金的發放可以比照國民旅遊卡的模式,姑且稱之為「全民年金」,每人的金額原則上按照現在的所領金額不變,但低於三萬元以下者調整為三萬元,如此皆大歡喜。但有消費期間限制,必須一年內在國內花完,不僅有助於提振內需,而且領多領少都有夠用,這樣既能符合照顧退休生活之當初立法美意,又可避免老人家在一領到錢後,就自願或非自願的被兒孫所領用,自己卻孤孑一身。 上開辦法在財政上,隨著內需市場擴大,有助於國內景氣的提升,營業稅、所得稅、貨物稅、娛樂稅等等也可以多收益,稅收健全之後,國家財政自然可以獲得改善。而原本就屬於國稅的營業稅等,中央可就多收的營業稅,運用在補貼地方就18%利息的借支,地方稅也可擴充稅基,並且就年度結算未消費而扣除的全民年金部分,辦理會算事宜。 辦法有時候是要人動動腦筋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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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